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2016-06-21
农业知识 2016年14期
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为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意见》明确若干基本原则。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要完善标准规范,发挥认证作用,推进互联互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支持协会积极参与,发展追溯服务产业。通过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促进消费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意见》强调,未来要制订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明确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北京 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