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
2016-06-20周耀林李丛林
周耀林 李丛林
(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武汉,430072)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
周耀林李丛林
(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武汉,430072)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建设现状,阐释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的必要性,进而提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的原则及方法。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构建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框架,并围绕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两个层面,从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两个维度强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基本框架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人类世代相承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1]。国际上,早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明确提及各国应保证本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强调了世界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起到了指导作用。在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于2004年开始实施,成为非遗资源保存标准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此,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建设便成为实践工作的重点,也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1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建设的现状
自2011年正式启动非遗数字化保护标准体系至今,《术语和图符》、《数字资源信息分类与编码》和《数字资源核心元数据》3个基础标准以及《普查信息数字化采集》、《采集方案编写规范》、《数字资源采集实施规范》和《数字资源著录规则》4个民间文学类、传统戏剧类、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中的民居营造技艺业务标准等7项基本标准已经形成[3]。尽管如此,这些标准至今仍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并未正式发布。目前,全国统一的非遗数据库还没有形成,各地已开始自行设计和实践,但由于数字化保护的分类标准不统一,而造成未来各地数据库难以融合[4]。各个地方性的标准规范仍未被提上议事日程,导致出现相关标准规范的严重滞后以及大多数标准缺失现象。由于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标准,非遗资源的保存方式各不相同,加之缺乏长期保存的意识,在存储载体、存储格式、存储环境等的选择上以及信息分类、元数据编制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方式有欠统一,对非遗资源的长期保存造成不利影响,长此以往,将会影响我国非遗资源的建设。
上述现象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家颁布的法规文件中对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规定笼统、宽泛,仅提到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标准,可操作性差;②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信息保存方式更新换代频繁,而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所依赖的载体、格式等多样,对载体、格式进行选择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易造成载体、格式异构,形式多样。在这种情形之下,各地区、各机构对非遗资源进行大量采集,产生了自下而上的采集方式,从而导致各行其是状况的出现,而非通过自上而下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的形式。
因此,我国非遗资源长期保存亟需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的制定,尤其是自上而下的标准体系的制定,不仅能够给当前比较混乱的实践工作直接的指导,而且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
2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构建的原则
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原则,综合考虑标准体系的整体设计和现实需求,以确保建设高质量的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主要的原则包括:
2.1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建设应连贯、循序地进行。针对当前已有的标准比较零散、缺乏系统化的现状,构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出发,结合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各个环节和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个既相互独立同时又内在联系的标准体系。体系内的各标准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关联、互为补充,进而形成完整的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采用系统性原则建设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推动各项标准(包括已制定的和尚未制定的)的有机整合,形成一个完整、优质的系统体系,实现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优于各个部分标准功能之和,即“1+1>2”。
2.2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是指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要具有前瞻性,同时要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实时修订。针对当前非遗资源标准建设间断、滞后、缺乏预见性的现状,建设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要坚持可持续性原则,既要根据当前发展现状预见其可能产生的状况并制定相关标准,体现出当前科学技术和行业发展水平,也要对未来的技术发展有所预见,预留足够的弹性空间。此外,非遗资源建设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根据实施情况及规范对象的变化实时进行维护与修订,对在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新技术、新方法,及时制定标准来对其进行规范,不断充实、更新、完善标准体系。可持续性原则是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不断完善的重要保证。
2.3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是指制定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时要从非遗资源现实发展需要出发,满足非遗资源的不同价值、不同建设现状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优先级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制定首先要得到非遗行业领域内专家团队支持,符合行业发展的实践需要,同时结合非遗资源建设现状对其进行分类、分期建设,从阶段性标准制定入手带动全盘标准的建设。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制定后,根据我国《标准化法》[5]规定的标准定期复审制度进行复审,保证标准切实可行,从而指导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进行全过程建设与管理。
3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构建的方法
构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需厘清建设思路,采用正确的构建方法,有利于确保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有序进行。
3.1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相结合
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应抓重点,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建设中迫切需要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成熟的相关标准作为当前标准制定工作的重点,以重点带动一般,通过对重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带动相关标准的制定。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实践过程除了需重点建设前文提到的标准外,其他与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相关的流程标准、元数据标准等,以及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等相关标准的建设也需在重点建设标准之后同步建设,从而带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能需要(当前需求和潜在需求)的长期保存标准的制定,全面推进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的建设。
3.2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当前,急需的标准包括:《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格式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规范》以及《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等。上述这些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当前工作的开展,也为今后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的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近期标准的制定工作,预测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未来发展工作可能需要的标准,逐步带动长远发展标准的制定。尤其是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的应用与更新,更需要坚持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的近期开发和未来长远发展相结合,从而通过渐进式标准制定法不断完善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构建。
3.3自主开发标准与借鉴吸收标准相结合
构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要坚持自主开发为主,吸收借鉴为辅。自主开发就是依据非遗资源建设实际情况,依托行业标准,自主制订有关标准,缩小标准规范条款同实际工作技术状况和管理水平之间差距;借鉴吸收就是“拿来主义”,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中,适用于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可直接采用,而对档案、图书馆、文物领域的标准,应以借鉴、参考为主,并适当加以补充和完善[6]。例如,信息资源长期保存国际标准《文件管理——电子文件长期保存要求》(ISO/PDTR 26102)、国家标准《文献管理——长期保存的电子文档文件格式 第1部分:PDF1.4(PDF/A-1)的使用》(GB/T 23286.1-2009)、行业标准《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 47-2009)等都对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具有指导作用。坚持自主开发标准与借鉴吸收标准相结合,由此形成符合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实际标准体系。
4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框架
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是指与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相关的直接标准和相关标准,按照其内在联系而形成的相对完善的科学有机整体。直接标准指与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直接相关,具有专门指导作用的标准,主要包括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两大类。相关标准是指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过程中采用或采纳其他标准体系中的标准。其中,“内在联系”是指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之间相互协调统一,衔接搭配,互为补充,各有重点而又不失联系。“科学有机整体”则是指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并不是大量标准的简单叠加,而是具有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
建立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框架的实质是建立一个长期保存非遗资源所必需的、层次多样的、全面的并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框架,以便有效地实现非遗资源长期保存。为了实现对非遗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保存,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每一个流程都需要相关标准支持。在参照国际上信息与文献标准规范建设[7]、国家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8]以及电子文件、档案数字化领域相关标准规范[9]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我国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框架主要由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组成。
4.1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是指从管理维度制定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包括如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实施主体及其基本职责范围的规范。笔者认为,基于我国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流程,且结合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两大关注点制定管理标准。目前需制定的标准有非遗资源长期保存价值鉴定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质量评估细则、非遗资源长期保存项目管理规范、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安全管理规范、非遗资源数据库采集与更新管理规范等等,主要是解决由谁保存,怎样保存的问题。在自我开发与吸收借鉴相结合的构建方法指导下,可吸收相关标准为参考,见表1。
表1 管理标准
4.2技术标准
现代信息技术对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支撑必不可少,技术标准是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的基本方面,主要包括一般技术标准、元数据标准和系统标准。
4.2.1一般技术标准
一般技术标准是指在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过程中对非遗资源采集、流转、传输、存储方面的技术标准以及数据格式、载体等非遗资源管理流程中的技术标准规范。主要包括非遗资源网络采集技术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流转技术标准、非遗资源网络传输技术标准、非遗数据存储安全规范、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格式标准以及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载体选择标准,见表2。
表2 一般技术标准
4.2.2元数据标准
元数据的实质是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元数据是一种标准,是管理和利用的工具,是系统结构的组成部分[10]。元数据既能描述非遗资源或非遗数据自身所特有的属性,具有锁定、证实、评价等功能,又能支持系统对非遗资源的管理和维护。因此,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建设非常重要。
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过程中,元数据标准必不可少,如非遗传承人档案收集对象、非遗传承人档案整体实体、非遗传承人档案鉴定实体、非遗传承人档案保存实体以及非遗项目信息指标实体都是重要的元数据集,内含各类元素。因此,元数据标准主要包括非遗传承人档案收集对象元数据标准、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元数据标准、非遗传承人档案鉴定元数据标准、非遗传承人档案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非遗项目元数据著录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等,见表3。
表3 元数据标准
4.2.3系统标准
系统标准是指为保证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各流程的顺利进行和各系统之间实现无缝衔接而制定的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是保证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各环节互操作的基础,贯穿于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整个生命周期,对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具有重要作用。系统标准主要包括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和系统互操作标准,见表4。
表4 系统标准
5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的特点与重点
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的缺乏已成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桎梏。因此,加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标准建设已是当务之急。上述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的构建,归纳起来,具有如下特点:
(1)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并行,标准体系完整框架建设紧紧围绕这两类标准依次展开;
(2)坚持非遗传承人标准和非遗项目标准并重,构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切实始终围绕这两大方面;
(3)技术标准中一般技术标准、元数据标准以及系统标准形成“三足鼎立”的局势,展现出三者均是技术标准建设的重要方面;
(4)元数据标准作为非遗资源“身份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囊括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以及非遗资源相关标准,在整个标准体系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结合上述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体系建设现状及特点可得,当前需要建设的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标准主要有:
(1)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格式标准
针对当前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格式多样化的现状,急需制定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格式标准,尤其是从源头上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包括:非遗资源形成、传输以及存储各个环节,保证非遗资源的可重用性、确保非遗资源可以被多种应用创建和修改,同时,也可以避免依赖于特定的供应商。因此,制定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格式标准能够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提供一定的指导,实现非遗资源保存格式之间的兼容性,从而实现非遗资源的长期保存。
(2)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
针对当前已有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元数据标准不全面、不系统的现状,应尽快建设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是实现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的重要数据信息。因此,要实现非遗资源真实、完整、有效的长期保存,制定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标准是重中之重。借鉴吸收已形成的元数据标准,形成各种类型的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元数据。值得借鉴的国外非遗资源元数据标准有《CDWA艺术作品描述类目》、《VRA核心类目》、《文物编目:描述文物及其影像指南》,以及《博物馆藏品记录标准程序》、《博物馆记录原则宣言》[11]等,国内主要是昆明市档案局(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机读目录数据库结构格式》[12]等。
(3)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
针对当前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缺乏的现状,需要建立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是指通过对非遗资源保存机构自身和外部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序化整理,形成规范、有序的非遗资源库。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是非遗资源长期保存建设的急需标准之一,通过借鉴参考档案、图书馆、电子文件已形成的系统标准,并基于文化部门有关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建设平台构建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有助于实现对非遗资源的组织、集中、有序化管理。通过系统之间的互操作实现对非遗资源按统一格式进行数据包封装,从而实现非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标准化。
(4)非遗传承人基本数据集标准
针对当前非遗传承人基本数据集标准的缺乏,加快推进建设非遗传承人基本数据集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重要主体和关键节点,传承人掌握和承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记忆,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承继的线索所在,同时还是非物质文化的代表性人物[13]。非遗传承人基本数据集标准是指,非遗相关主管机构根据传承人提出申请时所提供的有关个人实际情况资料,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咨询有关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确定其是否具备成为非遗资源传承人的资格的标准。非遗资源长期保存传承人资质高低对非遗资源长期保存有着不置可否影响,因此,亟待制定非遗传承人基本数据集标准。
(5)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质量评估细则
非遗资源质量高低决定其是否具有长期保存价值。并不是所有非遗资源都具有长期保存价值,应按照一定的标准或细则在形成的大量非遗资源中首先对非遗资源质量进行评估、甄别,对其中具有重要价值、高质量的非遗资源进行长期保存。因此,对非遗资源长期保存质量评估细则的需求则更加凸显。
6结语
总之,现阶段,在非遗资源长期保存领域乃至在整个非遗资源保护领域,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仍是一项非常紧迫的工作。笔者认为,在技术实现途径与手段不断革新的时代,仍需做到标准先行、顶层设计不缺位,真正实现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标准建设研究与实际工作运行所需标准同步,并随时根据实际应用效果的评估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笔者相信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建设和完善,非遗资源数据的增值与更深层次价值的开发将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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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struction of Standards System for the Long-term Preservation on Resourc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
Zhou YaolinLi Conglin
(The Center for the Studies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of 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tatus of standards for the long-term preservation on resourc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 illustrates the necessity of building the long-term preservation standards system, and proposes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developing standards system. On this base, the paper builds the basic framework of standards system for the long-term preserv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focuses on the two major concerns which are projects and inheritors of culture heritage preservation, then points out the main aspects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standards system for the long-term preservation of resourc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dimensions of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Key words]Resourc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Long-term preservationStandards systemBasic framework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建设“群体智慧模式”研究》(13BTQ06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式保护机制及实现研究”(15BTQ082)、武汉大学与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合作项目“数字信息资源的保存与利用研究”、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背景下的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14G529)的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周耀林,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保护、数字档案与现代技术、档案学理论与方法等;李丛林,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保护、信息资源管理,Email:909391151@qq.com。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71(2016)01-0038-06
DOI:10.13365/j.jirm.2016.01.038
(收稿日期:201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