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变革,应对气候变化的唯一选项
2016-06-20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
文 | 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 吴昌华
能源变革,应对气候变化的唯一选项
文 | 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 吴昌华
联合国第21届气候峰会(下文简称“巴黎气候大会”)去年在巴黎落幕,世界各国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条约——《巴黎协定》也在会议的最后一天得到一致通过,2016年4月起将对联合国全体成员国以及巴勒斯坦、库克群岛、纽埃和欧盟等193个政治实体开放签署。
在巴黎气候大会为期两周的谈判结束时,各国达成的共识就是行动。协议提出,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具体目标为: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
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新的节点上,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传统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在经济增速换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新常态下,中国作为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在参与全球治理机制的过程中,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变革刻不容缓。
“历史会记住这一天”
巴黎气候大会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关键节点,其成果关乎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当地时间12月12日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通过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道:“历史会记住这一天。”这句话是令人振奋的。
第一,国际社会终于在应对21世纪最严峻的全球挑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达成共识,决定通过国际多边合作共同来应对这一挑战。
第二,继1992年第一次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来,全球应对变化行动又取得了新的阶段性进展——从2020年起,国际社会共同制定了一些新的行动目标,更好地去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是,到本世纪末,各方将加强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威胁的行动,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这意味着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使人为碳排放量降至自然吸收的水平),并努力在2030年到2050年间提前实现全球碳排放净零。
第三,在国际法体系下的谈判进程中,全球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等设定目标之后,自然而然地要明确实现目标的手段与机制。那么《巴黎协定》的达成,也必然经历这样一个流程。《巴黎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例如,技术方面,发达国家不仅要自身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而且要为发展中国家技术能力建设提供支持;资金方面,发达国家到2020年之前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 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且这一数字将成为到2025年前达成更多资助金额的“底线”。
第四,1992年,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共同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然而在进入下一落实阶段,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却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经过多年来艰难的谈判,至少从目前看,巴黎气候大会上所有的国家都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这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真正的全球合作。最重要的一点是,巴黎气候大会完全采用自下而上的谈判模式,由各国提交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给各国很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这与《京都议定书》自上而下的谈判模式形成强烈对比。
回顾近年来的气候谈判,自2007年达成的“巴厘岛路线图”以来,此后在哥本哈根、坎昆、德班、多哈、华沙和利马等地举行了一系列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谈判成果寥寥,各方分歧巨大。发达国家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出过高排放要求,另一方面却不能兑现自己许下的技术与资金承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立场相距甚远。
如今,无论是从历史的延续性,还是从整个谈判过程与结果的角度看,巴黎气候大会的举办毫无疑问是成功的,这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真正的全球合作。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强有力且历史性”的《巴黎协定》成为了全球低碳发展和气候治理进程中的转折点与新起点,是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同样重要的里程碑。
气候变化助推能源变革
应对气候变化,人类需要同时采取“减缓”和“适应”两种方式。其中,“减缓”能够降低气候变化的速率和范围,而“适应”则能够降低对气候变化的敏感性,从而最终降低由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脆弱性。
“减缓”就是减少排放。在此方面,《巴黎协定》提出了三个革命性的历史性的目标:一是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全球各国发展状况、发达程度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巴黎协定》明确了全球尽早“达峰”的决心——共同努力在2030年至2050年间提前实现全球碳排放净零。二是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即通过计算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然后采取植树造林、碳捕捉与碳封存技术等手段,使碳的释放与吸收回地球的量达平衡不增加,实现人类所排放的温室气体能够被自然系统吸收、储存或利用。三是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这是人类社会在减缓气候变化进程中提出的一个革命性的大方向,意味着本世纪化石能源的终结。而化石能源的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就为非化石能源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在减缓气候变化进程的全球协作之外,将“适应”作为一种生存和发展战略加以强调也吸引了不同国家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人类社会适应气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其原因在于:气候变化是从科学现象上来讲已经发生的事实。1992年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时,科学界的评估表明气候变化“即将发生”,国际社会要携手预防全球气候变暖。事实上,近年来科学界多项研究表明,全球气候早已“发生显著变化”。要说“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尤其对于经济和社会系统相对脆弱的发展中国家与贫困小岛国而言,气候问题将首先是“适应”问题。无论采取“适应”还是“减缓”的各种措施,都无法避免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无论从短期或长期来看,人类社会主动采取“适应”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必要而迫切。
巴黎气候大会发出了世界向低碳发展转型的清晰信号。《巴黎协定》要求现行减排承诺延续到2025年的国家在2020年更新行动计划(并提高减排目标),减排承诺延续到2030年的国家也要这么做。目前,已有18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自主贡献文件,涉及全球95%以上的碳排放。
中国也于2015年6月向联合国提交了自主贡献文件,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那么尽早实现“达峰”的目标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节能降耗,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等途径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的增加。二是能源的替代,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改善能源结构。
事实上,在各国提交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之前,世界各地的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大幅增加是有目共睹的。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不仅仅是政治家,包括投资界都把可再生能源发展视为重要领域。G20达成的共识是要逐渐消除对化石能源的补贴,新能源发电成本会不断下降。这一点,投资界看得也非常清楚,不会向一直依靠补贴生存的企业投资。今天已经发生的趋势是,投资界纷纷退出化石能源产业,金融界也承诺今后绝不投一分钱到化石能源。化石能源逐渐升高的成本与有限的未来潜力表明——21世纪将是终结化石能源的时代。
那么当全球磨刀霍霍向煤炭,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首当其冲。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国人的一个交代,对全世界的责任担当。走绿色低碳的道路、推动能源革命是其唯一的选择。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能源革命是革“能源”自己的命,其核心在于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为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随着中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能源电力结构的转型不仅依靠技术创新,市场将在这个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诸如环境成本等外在成本的内部化,将驱使碳价格水平的提高。市场规律下,资本的趋利性也将引导形成有机的良性的循环。这一点表现在,目前,国内外许多煤炭企业在困境中正努力向新能源方向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项目。
新常态下能源革命势在必行
在今天的“新常态”背景下,可以认为:全球正进入一个“改革竞争期”。这意味着,对改革的紧迫性、艰巨性及其多样化内容认识得最深刻、策略最完备、决心最大、效果最明显的国家,将会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抢占先机。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这场变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发展低碳经济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是负担,而是“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战略正成为时代潮流。中国作为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在参与全球治理机制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机遇是:国际社会达成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与中国国内迫切需要应对环境资源挑战的现状是相吻合的。换言之,逐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主流能源的趋势,已成为一种国际的、时代的潮流。中国也应该顺应这样一种潮流——在世界能源变革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必须义无反顾、持之以恒地推动新一轮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变革,逐步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从根本上改变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