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监督员敢监督善监督
2016-06-17杨占厂陈如庆
杨占厂+陈如庆
2015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在做好人民监督员刚性监督告知活动的同时,通过预防督查、检察工作座谈会、组织听庭等活动有效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水平,同时也得到了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着力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谈话“7+4”模式。强化监督的流程,把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向前扩展到控告申诉阶段,向后延伸到监所检察阶段,严格落实权利告知制度,确保职务犯罪案件从受理、侦查、起诉到刑罚执行的每一个阶段都处在监督之下,力争在“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监督情形方面创造亮点,还将尝试人民监督员与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零距离接触,让人民监督员能够真正介入检察权行使各个领域,保证人民监督员充分和正确行使监督权。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
二是着力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权、知情权。完善检察机关各部门的联系,密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与职务犯罪案件的“撤案不诉双报批、立案逮捕双备案”制度的衔接,使监督工作与执法办案环环相扣,延伸监督范围,让人民监督员介入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其他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中,使案件的处理兼顾法、理、情,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横向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人民监督员微信群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发送检察动态,定期组织检察工作座谈会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监督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是着力激发人民监督员工作活力、提升履职能力。主动上门走访人民监督员。定期到人民监督员工作单位走访,加强与人民监督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协商,取得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的支持。继续坚持邀请视察、参加会议、参与执法办案、庭审观摩等好的经验做法,每季度定期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让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最新法规政策,及时对人民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