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脱贫工作
2016-06-17民进中央
编者按: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采取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等多项措施,水库移民相关政策日益完善,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作整体上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移民未脱贫,已脱贫解困移民距离小康还有一定距离。长期以来,我国水库移民的脱贫解困一直是扶贫工作的难点,也是制约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热点问题。为此,民进中央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脱贫工作的提案》。
【背景】
当前我国的扶贫工作正在实现从粗放式向精准式的转变。而准确找到贫困问题中的重点和难点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水库移民脱贫解困一直是扶贫工作的难点,也是制约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热点问题。据统计,2014年水库移民农村人均纯收入是同期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6.5%,年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农村移民仍有370余万人,占全国2400多万水库移民的15.4%。这一问题在长江流域的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水库移民脱贫问题不仅事关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水电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移民贫困是一种特殊的贫困问题,移民与贫困问题相结合,演变出特殊的困难性,使得移民贫困问题日益成为国家扶贫攻坚的硬骨头。
【问题】
一、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多、贫困程度深。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差,面临各类民生困难。农村移民特别是就地后靠安置移民耕地匮乏,生存空间狭小,缺少替代生计,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移民贫困程度深,长远生计缺乏保障,扶持难度大。
二、重点水电开发区的资源环境容量有限,水库移民脱贫致富的难度增大。随着我国水电开发的重点逐步向云南、四川、西藏等西部地区推进,水库移民呈现出向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集中趋势,再与生态等问题相互交织,使水库移民脱贫致富的环境条件更加复杂,工作难度更大。
三、水库移民的无形损失没有得到合理的估计和补偿,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的经济补偿仅仅是针对移民的房屋、耕地、生产资料等“有形资产”进行补偿,而对“无形”的社会关系、人力资本、宗教服务、生态环境等所造成的损失因难以用价格衡量而得不到补偿。
【建议】
一、创新水能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坚持水库移民安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和规范水电企业参与解决移民脱贫解困工作的社会责任,帮扶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水库移民及影响区贫困群体对库区水库养殖、旅游和消落区土地资源的优先分享机制。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用好用活后期扶持资金带动水库移民安稳致富的有效措施,开展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扩大移民后期扶持的受益面。
二、完善水库移民政策顶层设计,加快《移民条例》的修订。调整征地补偿政策,提高移民土地补偿标准;提高移民生活和生产安置标准,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需求;重视移民安置区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在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规划中增加社会治理的内容;完善移民社会保障体制,实现移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移民保障水平,真正实现移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长效机制。提高直补标准,并建立与物价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向移民贫困群体倾斜的就业培训、自主创业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投入保障机制,以整村推进为载体,以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为重点,从根本上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移民安置地产业扶持力度,通过制定和实施移民收入倍增计划,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移民收入的全面提高;整合中央和地方资源,把移民资金与安置地农业开发、水利建设、林业发展、扶贫解困和其他社会投入的资金捆绑起来,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提高移民资金的综合效益。
四、把水库移民扶贫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改善移民人居与生产环境。探索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经济模式,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管理和建设,形成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