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以后怎么办
2016-06-12
引入退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其目的是要形成完善的流动体制。然而,这些曾经做出贡献,面临退出的教师,决不可一退了之,应有相应合理、有效的系统措施,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退出保障机制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认为,建立起反映教师各方面素质水平的综合评估办法和相应的教师保障体系,才会让教师的退出有实现的可能,从而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劳凯声告诉记者,要重点关注教师群体中存在的弱势群体。对这部分群体待遇低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要区别看待,中小学教师与大学教师,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西部地区教师与东部地区教师,一般学校教师与重点学校教师,代课教师相对于正式教师,这几种类型要分开来看。尤其是代课教师,他们几乎把自己的全部都奉献给了当地的教育事业。对于他们退出后可能面临的问题,尤其要想得周全一些。
中央教科所长期从事地方教育研究的储朝晖博士认为,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最大的难度就是需要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整个社会的保障机制得跟上,才有实行的可能。解决教师退出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包括教育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编制办等,需要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在他看来,教师退出机制不妨先在城市实行,然后逐渐向农村过渡。首先,对这些教师进行经济补偿应该是第一位的。然而该如何进行经济补偿,需要政府出台配套措施统一补偿标准。一些地区清退代课教师的补偿办法值得借鉴。从制度层面看,广东在代课教师的补偿方面的做法,堪为表率。理想的政策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也考验着现实执行力。
2010年底,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已根据劳动合同法,就补偿问题出台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与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按规定向代课教师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按代课教师被辞退前的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根据公式进行折换计算,其中,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此外,用人单位与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后应理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而在具体清退代课教师上,根据当地教育发展需求,近年来,因各县财政状况不同,政策差异较大。在已经清退代课教师的县,有偿退出的标准也不统一。如在一个县,补偿标准是300元乘以教龄,而在另一个县,根据县里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解聘办法》,代课教师退出,按月聘用工资每人最高只能获得12个月的补偿。教师退出的补偿是和当地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的。
有的地方,尤其是西部农村偏远地区,有些教师一辈子从事教育,将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当地的教育,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素质教育的要求,在教学水平、教育技巧上,也很难赶上那些年轻的教师们,但是要考虑到,他们可能已经无法再适应教师岗位之外的工作,退出之后,这些教师的生活将可能会陷入困顿。对这些失去其他工作能力的年老体弱的教师,他们的退出补偿更需要区别对待:让他们退出,可以采用逐步过渡的方式,除了相应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之外,还要考虑到他们以后的生活。需要当地政府完善的社会保障等办法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长效社会保障机制。储朝晖认为,从长远看,可以操作的办法就是,这些地区的教师不妨提前5年退休,这样当他们退出之后,可以让出部分编制,而同时他们也能够享受到教师退休的待遇。
做好培训再就业
有专家学者强调,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化,使得一部分教师在退出后的安置更需要当地政府的帮助。比如当地政府可以在教师退出后,优先为他们进行免费的职业培训,增加其相关的职业技能,为他们的再就业开辟更多的绿色通道等等。同时学校在教师退出后的跟进工作也很重要,诸如可以为他们进行转岗,有时还需要必要的心理疏导。
储朝晖认为,我国现行的教师聘任制度的单一性与不能较好地满足教师聘用实践的需要直接相关。中国现有教师聘用制度的前提假设是某一地区的教师需求数量与结构是恒定的,但事实上国家整个的生源在减少,教育结构也在变比——如职业教育的发展就需要很多短期的教师,需要经常聘请企业的优秀人员来进行教学,在国外“双师工”的情况,即工程师加教师,是很常见的。比如在日本,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与真正从事教师工作的比例维持在6∶1左右,其教师的供给是充足的,也有利于教育结构的更新。教师编制制度其实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难以满足教育结构更新的需要。这方面来看,那些退出的教师,可以再次参与到相关的教师招聘当中,而且社会上大量的培训、补习机构也可以优先考虑录用这些已经退出的教师。江苏省涟水县东胡集中学校长禹成兵告诉《教育》旬刊记者,对面临退出的教师,政府需要提供机会均等的教师培训,农村教师的继续教育应在经费上、时间上和制度上加以保证,以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水平,为他们的再就业创造条件。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中心小学校长吴良秀则认为,政府需要出台政策,完善教师相关保障措施,才可能免去教师退出之后的后顾之忧。在我国一些地区,一些学校的教师相关福利、保险并没有到位,有的教师一旦退出,则与退休教师的待遇差距拉大。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让不合格的教师退出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而只有妥善安置这些退出的教师,才有可能让出编制,让年轻有为的教师上岗。
储朝晖强调要把妥善解决教师退出问题与建立完善教师正常补充机制结合起来。他认为,依据现有教师人事制度,教师离岗仍可保留教师身份,这就使得大批教师不在岗却占用教师编制,阻止了引进新的教师。因此必须通过定岗招聘,在制度上明确教师不是自然终身制,一旦离岗超过一定时间,其教师身份、编制就自然失效。这也符合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方向。
从农村教师机制的建立上来说,国家实施的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正在发挥重要作用。这项计划已经实施近10年了,已先后有3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目前留在当地农村任教的占近90%。各地都有一些好的做法,比如湖北,不仅待遇跟上去,还为特岗教师专门提供了周转房。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当教师这个岗位有了合理的循环,不断地有能干有为的教师进入教师队伍,同时让那些不合格的教师真正退出教育一线,我们的教育改革才可能有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