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防范
2016-06-11卢义红
摘 要:P2P 网络借贷的贷款期限短,贷款金额小,贷款审核相对宽松,这就使得P2P网络借贷较传统银行信贷具有优势。与传统银行信贷相比,P2P网络借贷方便灵活,但是,现阶段,我国P2P 网络借贷面临诸多风险,例如政策法律风险、监管风险、操作风险及信用风险。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借贷面临的诸多风险,在此基础上,分别从三个不同角度即政府、网络借贷平台自身以及个人探索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 风险 策略
一、P2P网络借贷概述
Peer to peer lending简称为P2P借贷,它作为一个借贷服务平台,实质是一个中介,指个人通过网络实现对个人的借贷,在借贷开始之前,P2P网贷平台要对借款者提交的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单位、学历等资料进行审核。借款者通过平台审核以后就可以在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贷款方通过借贷平台可以查看借款信息,若贷款方信得过借款方就放贷,所以,P2P网络贷款平台实质就是一个中介服务机构。P2P网络借贷最早起源于英国,从2007年开始进入我国,我国第1家引进P2P网贷的公司是拍拍贷。从2013年至今,我国P2P网贷规模迅速扩张,截止到2016年1月P2P网贷公司数量上升为1 635家,平均每月上升60家左右。与传统银行信贷相比,P2P网络借贷期限短、金额小、融资门槛低,同时,借款利息、还款期限相對比较灵活。此外, P2P 网络借贷没有层层审批的繁琐程序,审批过程主要针对借款者的信用度进行评估,整个融资过程手续简单而且资金到账速度较快,能满足借款者对资金的紧急需求。因此,个人以及小微企业是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参与者。但是,也正是P2P网络平台的这些特点使得P2P 网络借贷存在诸多风险因素。
二、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分析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跑路、诈骗等事件时有发生,这就让我们不得不关注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就我国网络借贷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言,P2P 网络借贷主要存在三类风险:一是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归结于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的缺失。二是操作风险,此类风险主要是由于参与者对网络借贷平台的不规范操作引起的。三是信用风险,此类风险主要针对的是借款者和网络借贷平台的操作者,主要是由于前者道德缺失违规操作而引发的。上述三类风险的有效控制是决定P2P 网络借贷平台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1.政策法律风险。所谓政策法律风险,是指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约束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P2P 网络借贷平台可能会参与一些违法业务活动,比如说涉及“非法集资”等。正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从2013年开始, P2P 网络借贷平台发生了很多的 “跑路”事件。同时,对于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也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的监测数据,2015年,仅有10 家平台的注册资金超过1000 万,绝大多数为500 万,远远低于几千万的待还金额。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整体质量由于市场准入制度的缺乏呈现降低的态势。
2.监管风险。目前,并没有具体的部门出台有关P2P 网络借贷的监管制度,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只是对P2P 网络借贷的相关风险予以了提醒,同时,P2P 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也不明确。一方面由于国家对P2P 网络借贷平台缺乏监管,进而国家对网络借贷的市场数据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弱化相关政策的效果。此外,P2P 网络借贷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各种业务模式没有明确的界定,同一模式的不同平台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如果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引导,P2P网络平台很难有长久的发展。
3.操作风险。在整个P2P 网络借贷过程中,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对借款信息的审核、资金管理、投标保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一般来说,P2P 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者的评级审核是基于对线下合作企业的实地考察,若通过考察信任线下企业,在此基础上,再运用平台的风险评价体系对借款者进行评级审核。借款项目能否通过审核取决于线下合作企业的信誉和平台风险评价体系的完善程度。目前我国征信系统还不是很完善,征信系统没有P2P网络借贷的数据,这增加了P2P 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者信用判断的难度,进而加大了审核借款信息的难度,提高了审核失败的概率。除此之外,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我国P2P 网络借贷平台未将平台自有资金和投资者资金分开管理。另外,作为网络借贷中介, P2P 网络借贷平台自身是不能为贷款提供担保的。但就目前我国P2P网络平台的运作实践来看,各平台主要采取风险备用金和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投标保障,这些操作会增加借款者的融资成本和投资风险。
4.信用风险。借款者和P2P 网络借贷平台是P2P 网络借贷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从借款者角度来说,借款者在P2P 网络借贷平台上融资之前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流水单等,然后P2P 网络借贷平台要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校验进而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但借款人提交的材料存在造假的可能性,这就扩大了到期违约风险。从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角度来说,在信息审核过程中有一些P2P 网络借贷平台操作人员态度不端正,马虎了事,不能及时发现虚假借款信息或者是对虚假借款信息持默认态度,容许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虚假借款信息。
三、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的对策
针对上述四种主要风险,本文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防范P2P网络借贷风险的对策,希望对我国网络借贷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1.从政府的角度。
1.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P2P网络借贷的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能够规范网络借贷的发展。
1.2明确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加快监管制度建设。我国已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就P2P网络借贷而言,应该由银监会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务模式和产品进行分类,由人行牵头,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的作用,各司其职,分别监管不同的业务与产品。
1.3扩大征信范围,加强征信制度建设。就目前我国征信体系的实际情况,建议将P2P网络借贷数据纳入征信系统,开放网络借贷平台使用征信系统的权限。这样一方面国家能够有效地掌握网络借贷的数据;另一方面 对“跑路”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而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2.从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角度。整个网络借贷过程中,P2P 网络借贷平台只是单纯的信息中介,而不是传统的金融中介,应该是独立于贷款者与借款者交易关系的第三方。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对自身的定位与职责须有个明确的認识,切实加强自身道德建设,避免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另外,在整个操作流程中,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设计健全的风险评价体系、扩大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积极落实资金托管政策等,避免出现“资金池”模式。此外,P2P 网络借贷行业协会、联盟等自律组织应切实发挥自律作用,对平台及时披露涉及用户资金安全的数据提出要求,同时对投资风险作出相关的说明,以供贷款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3.从借款者和贷款者角度。借款者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直接与贷款者建立信贷关系,因此,在网络借贷过程中,贷款者对借款者的信用状况比较了解,在此情况下,借款者能否获得贷款者持久的信贷支持取决于贷款者对借款者的信任程度。因此,建立市场信誉对这些借款者显得尤为重要。就小微企业来说,市场信誉的建立必须得有完善的企业内部制度,与此同时,必须得提供符合企业真实情况的财务数据。就个人来说,必须保证提供的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就贷款者来说,对P2P 网络借贷平台上提供的产品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分析,避免盲目跟风,能够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因此网络借贷的贷款者要提高自己的投资决策能力,加强金融投资理论的学习,做到谨慎投资,理性决策,从自我意识的角度降低来自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 刘明锦.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制研究[J].南方论刊,2015(3):53-55.
[2]马运全.P2P 网络借贷的发展、风险与行为矫正[J].新金融,2012(2):46~49
[3]卢馨,李慧敏. P2P 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 [J].财政税收与资本市场,2015(2)
[4]刘丽丽.我国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和监管问题探讨[J].征信,2013(11):29~32
作者简介:卢义红(1985-),女,硕士,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