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信息指导警务”工作的思考
2016-06-11盛虎
盛虎
摘 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是公安机关2003年提出的警务战略,在实际的工作中,情报信息工作远没有达到主导警务战略的效果,特别在基层派出所表现得尤为明显。基层派出所是警务工作的最前沿、最接地气、最可能获得各类治安信息,因此,基层派出所的信息工作对信息化建设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研究并解决基层尤其是派出所的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警务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派出所 信息化 缺陷 信息系统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2(a)-0068-03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基本理念是以情报信息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通过情报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等工作来提高警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整体性。基层派出所是治安工作的最前沿,是情报信息收集的主阵地,是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的先锋,加强基层派出所的情报信息工作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意义
1.1 信息型社会要求基层派出所工作必须做出决择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衍生了无穷的生产力,正以无可阻挡的势头改变了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群众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对社会管理部门和机构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基层派出所而言,必须改变以往的“案件主導警务”的工作模式,明确压发案、突出预防才是社会治安工作的新要求。在过去,基层派出所也投入了人力、物力来获取信息,但这些信息没能进行有效的整理、分析和利用,大量的重要信息被忽视,不仅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也影响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使“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成为纸上谈兵。因此,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必须认清形势,把信息工作重视起来,改变以往的工作理念及工作模式,突出信息主导警务的新理念,并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有效地贯穿到常规工作之中,让情报信息真正引领警务。
1.2 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派出所对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
社会治安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可能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的因素也非常多,要求公安机关对治安信息的理解必须全面细致。治安信息及可能引起治安问题的信息都是公安机关的信息收集范围,而这些信息是基层派出所最可能获得的,在派出所工作中,精确把握治安动向是治安防范的基础,这要求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深入了解辖区的各类问题,收集、整理治安信息,提前介入,将治安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因此,基层派出所必须重视治安信息的收集,提高对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
1.3 是派出所警力“无增长提高”的重要手段
“警力不足”是当前公安机关急需解决而在短期内又无法解决的难题,虽然各方面都提出“警力无增长提高”,但一直都没有提出来有效的解决对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是化解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重要手段。公安机关之所以警力不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大部分的警力都被放到破案中,以武汉市某派出所为例,该所现有民警27人,其中有7人在刑警中队,占全所警力的1/4,老、弱、病、女民警12人,而社区民警也要参与到部分案件的查破工作中,并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治安防控中去。因此压发案,把警力从繁重的破案中解脱出来,非常重要的措施就是预防,而预防的重要前提就是治安信息的掌控。治安信息掌控得越好,防患于未然,后续的工作压力就越小,才能真正实现警力的“无增长提高”。
2 基层派出所“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认识不足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是2003年提出的,但对基层派出所的民警而言,这只是把他们的日常工作又增加了一项而已,在内心上,对此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武汉市某派出所为例,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其辖区中,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作坊最多时有1 000余个,虽然国家对食品犯罪多次强调并在公安机关成立了相应的专门队伍负责此类案件的侦查,但社区民警对这种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已经“接受”了,并没有把它作为社区治安信息收集和上报,忽视此行为对社会治安的危害。也有民警对食品犯罪行为人的“理解”,如笔者在湖北省利川市调研时了解到,该辖区有养殖户将死因不明的牛切割卖肉的违法行为,高检、高法曾专门下文对“死因不明”的牲畜上市作为食品犯罪行为的一种明确规定,但是民警则出于同情,认为“养殖户买一头小牛约需8 000元,养殖了很久,突然死亡,其上市卖肉大约能卖8 000左右,虽然还是有损失,但毕竟能挽回部分经济损失”,因此,基层民警对此也就有意“忽视”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此类信息也就没有收集和上报。
2.2 数据库的建设与使用存在缺陷
首先是数据库的维护更新不足。在当前信息爆炸的时代,公安基础数据必须紧跟形势的要求,否则必然会出现功能滞后的现象,而现在这种现象已经有所凸显。公安基层数据信息中有大量的没有实际用途或者虚假的数据,以及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应该修订而没有修订的信息数据。目前,此类信息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是无法进行过滤的。其次是没有对基础数据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在工作中,很多单位都要求每个基层民警必须上报一条以上的工作信息,从而造成每天公安机关的数据库中储存有海量的信息(包括无价值信息和虚假信息),按信息化工作要求必须对这海量的信息进行处理、分类、关联、反馈等,让这些海量的数据动起来,成为公安工作的指南针,但目前各地的公安数据库还无法实现此功能。最后是信息的交流使用功能不完备。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主导工作,但是由于现在各地公安机关基本上都是收集信息,对主导工作特别是引导基层工作做的并不好,基本上都是在为领导服务,基层民警的利用功能欠缺。如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湖北省某地为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多部门联合建立了社会治安防控网,进行网格化管理,布建了大量的网格员,但这些信息数据都只到社会治安综治部门,基层派出所无法地查阅,也就无从及时了解到网格员收集和上报的有关治安信息,没有形成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都建立了相关的情报信息系统,并成立了情报研判的机构,但在实际的工作,这些研判机构只对全局负责。但基层派出所各有特点,全局性的研判结论并不一定适合本所的治安形势,而自己又没有相关的机构和人员,所以信息系统的研判结论显得华而不实,实用性不强。
2.3 基层民警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全面,不系统
对于基层派出所的民警而言,虽然信息化建设提了很多年,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实惠,工作性质与内容并没有什么改变,“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只是纸上一句话,其效能并没有在基层体现出来。部分老民警年纪偏大,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强,只是感觉到信息化又给他们增加了一项新工作内容,此工作到底能解决什么他们没感觉到,他们只能根据领导要求完成信息上报,这些信息到底为了什么,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再加上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强,对此工作往往会让其他人员代为完成。
2.4 信息采集不规范,实用性不强
由于基层派出所民警日常工作的工作特别多,虽然为了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有很多公安机关提出了社区民警“三不一专(不值班、不点名、不办案、专心做社区工作)”的工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导致基层民警对信息化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更多的认为是可有可无的一项“添头”性的工作,每天只是应付一下,有的甚至让治安协管员随意上报信息,上报的信息没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海量的信息中包括大量的无效信息及虚假信息。
3 加强基层派出所“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措施
随着公安机关“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不断深入推进,基层民警的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社会治安信息系统已经覆盖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这为提高基层民警的情报信息能力提供了前提保障。
3.1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派出所民警对信息工作的认可
情报信息意识具体表现在对情报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而该认知又是建立在信息系统对公安工作的实效,对需求情报信息的迫切程度,对捕捉情报信息、分析情报信息、判断情报信息、吸收情报信息的自觉程度等基础之上。首先,要加强对基层民警的引导。在日常工作中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不懂科技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不重视信息工作的民警将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理念,把各类治安信息系统作为工作的必备工具,将信息采集融合到日常的各项警务活动中,使广大民警形成既是信息的采集者、使用者又是信息警务的受益者的共识。其次,要强化信息作战能力的學习。要将信息化应用培训制度化,纳入“三个必训”,成为必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分类指导、典型经验推广等多种形式,引导民警增强情报信息意识。健全完善实战培训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应用的培训指导,开阔民警的研判视野,推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的转变。最后,要强化应用能力考核。要建立全警信息化采集录入应用考核机制,严格工作责任和奖惩,建立新的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机制,充分激发广大民警的信息化作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加强信息的应用推广,提升派出所民警对信息的依赖
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着力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综合研判、强化实战应用等方面提升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实现以基础信息支撑情报研判、以情报研判引领打防管控。一要用信息化手段来主导警务工作,提升科学预警的能力。基层派出所必须掌握工作主动权,必须依托警务信息综合研判敌情、社情、警情,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随时调整警务布局,切实增强警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用情报信息控制和引导警务工作方向的目的。二要用信息化手段来强化信息交流,提升打击破案的能力。信息化在实战应用中最大的威力,就是通过完善网上排查、网上并串、网上查证、网上控嫌控赃、网上追逃等侦查破案工作模式,将人、案、物、地等要素串联起来,从而缩小范围、发现疑点、挑出线索,为打击破案指明方向,这是基层信息化应用最直接的需求,也是其生命力所在。通过 “人机结合”,把各公安机关各部门、各条线的信息资源串起来,让信息在不同警务工作环节中共享流转,有效提升信息碰撞比中的几率和信息指向的精确性。通过“内外兼顾”,把派出所与其他社会力量串起来,整合社会信息,拓宽信息渠道,形成社会层面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三要用信息化手段来统领工作,提升合成作战的能力。要实现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有效互补,需要建立统一、精准、高效的指挥体系。
3.3 加强信息系统的构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接地气
(1)严把基础信息录入。目前湖北省主要的警务信息平台是警综平台,有关警情的处置与反馈,日常检查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涉警人员的数据信息都需要在平台录入反馈,这就要求从数据信息的采集到录入都要严格把关。一是建立数据录入报表台帐。对于录入平台的数据信息按类别条项制作报表台帐,这样一方面利于分析查找出录入信息是否较为全面;另一方面便于信息的核对检查,对于录入的数据资料核查时就有迹可循,最大限度防止数据录入的漏项、缺项、误项。二是增加数据核查关。目前基层派出所只负责信息的录入,并没有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查的要求。由于每天产生的数据比较多,难免会在采录层面有差错,为了避免此现象出现,基层派出所可安排专人负责对每天录入数据信息的检查,发现有遗漏或者录入不全的通知采录人加以修正。三是采取录入负责制。基础数据的录入实行“谁录入谁负责”的制度,一来可以提高采录人员的责任感,二来是因为录入者对所采录信息情况比较熟悉,也便于数据清理与更新维护。
(2)加强信息共享交流。一要转变思想,增强协作观念。各派出所结合当前治安工作的需要,加强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对涉及到数据的录入、查询和利用的工作,所以首先就要转变思想,增强合成作战的协作观念,让数据资源在交流中碰撞,形成数据网加大治安防控力度。二要充分利用警务平台,确保联网互动。加强对数据库里的涉案人员、视频图像信息、人口管理等基础数据的充分共享利用,让数据资料在平台联动中交流共享,从而优化整合各个不同部门数据系统资源,实现多方资源整合与应用服务的灵活性,让数据发挥出应有的实战效果。三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制。既要做好保密工作的需要,又要确保数据信息共享利用规范合理化的要求。
(3)优化临时流动数据。要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好人口是关键。随着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数量越来越多,流动人口数量多、成分广、变动快,有效地对其加以掌控对维护社会治安具有重要作用,派出所如何确保此类流动数据信息实时有效变得最为关键。为此,一是可以采取手工登记及时递送方法。对于那些没有计算机或者不通晓计算机抑或在没有电的情况下旅店式出租屋住宿采用手工登记的,将信息汇总后及时递送到辖区派出所登记管理,避免造成掌控管理的缺漏。二是对暂住人口可以采取“以房管人”模式。如制作出租屋暂住登记表并附上相关法条发放于出租屋业主,明确业主的责任,时刻做到人住登记,人走删除,确保数据鲜活,民警再通过定期到辖区巡查核查暂住人员基本信息,从而分析把握流动人员的行为轨迹。三是扩大范围强化管理。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扩大场所管理范围,落实涉及到修理店、洗浴场所、网吧等场所的责任,在每个场所设下登记簿并拟定专人负责采集登记往来场所的流动信息;另一方面结合巡逻盘查过程,将得到的信息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信息资源优化整合,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搭建面向全警的创新应用平台。就是要为全警打造类似Google、百度、腾讯这样的公安信息创新应用平台,既要从现有应用中筛选出一批創新应用的小软件、小工具,也要为打击破案、执法办案等专业领域工作研发或扶持一批业务工具,同时还要面向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以及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等领域,开发一批便捷、低成本、普及型的应用软件,以方便全警随时随地下载应用。同时,要完善发明创造评审鉴定、版权保护、奖励表彰等制度,激发和保护好广大民警的创造激情。
(5)信息系统建设接地气。目前,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的建设都很完善,但这也仅限于机关,对于基层派出所而言,很多系统都没有延伸到一线,大量的有用信息基层民警无法及时查阅和使用。因此,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以基层派出所为基础,各种基层信息系统必须延伸到基层派出所,为实战工作服务。
3.4 改进考核标准,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对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在当前的各地的工作考核中,都有信息化工作的考核,但该项考核基本上都以完成信息数量为考核要件,对信息对工作的实效基本上都没有作为考核要求,只要求数量,对质量要求不高。对于基层民警而言,付出大量的工作,收集、整理各类治安信息,自己并没有从中受益。因此,改变当前的信息化工作的考核标准,在各种警务实绩中必须将信息工作作为分享部分,要把提高数据的数量、质量和网上信息综合应用的成效,置于检查、考核和指导的优先位置,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对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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