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林苗两用林发展实践与思考
2016-06-08李林彬
李林彬
摘 要:该文阐述了林苗两用林发展的背景、造林注意事项等,介绍了宿松县林苗两用林的发展成效,并从在政策及技术上给予扶持,在规划上确保合理、科学等方面总结了该县发展林苗两用林应采用的主要措施,以促进林苗两用林的发展。
关键词:林苗两用林;现状;措施;宿松县
中图分类号 S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0-0105-02
目前,我国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在此过程中林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一轮工作的全面实施,为我国林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此前提下,林苗两用林获得了较好的发展。林苗两用林,顾名思义,即不仅能作为用材林,还可用于城镇绿化的苗木。林苗两用林的树种首先要保证为用材林,若最终不能作为绿化苗木,还可作为用材林出售,而如女贞、紫薇等树种的生长速度慢,用途非常单一,且对生长环境的要求较高,则不可作为林苗两用林树种。一般作为用材林获得的效益为基本保障,降低市场风险,而作为绿化苗木才能获得最大的效益。
宿松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地区,处于长江中下游的北岸,辖区总面积为2 393.53km2,境内气候宜人,光照时间长,林木、水产、矿产等资源均较为丰富。近年来,宿松县为了发展林苗两用林,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在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建立典型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加大市场的引导等方面,大大提高了林农种植林苗两用林的积极性,不仅增加了当地林业资源的种植面积,而且有效地对林业结构进行了优化,不失为将来林业发展的新思路。
1 林苗两用林的发展背景及造林注意事项
1.1 发展背景 一般苗木的培育都是在苗圃中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发展步伐逐渐加快,加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居住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是一些简单的绿化苗木就能满足其要求的。目前我国城镇发展中使用的绿化苗木直径至少在8cm以上,这种规格的苗木如果从林中采挖,不仅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而且从林中采挖的苗用于移植,效果不理想,很多都无法成活,即使成活了,不少也是长势较差。在这种背景下,宿松县积极地采取措施,促进林苗两用林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绿化的效果[1]。
1.2 造林注意事项 一是造林密度要求。林苗两用林首先的要求为在适宜高度的范围内,一定要保证树干长势笔挺、通直。其次,要求树冠完整。对于分枝的部位矮、顶芽长势差的树种,可适当采取密植的方式,加快顶芽的生长,以达到树干长势通直的效果;以朴树、合欢、木荷等为例,其在刚种下时,密度宜控制在较大的范围,平均为6 660株/hm2左右,株行距约为1.0m×1.5m;生长初期的抚育目标主要是培养树干的高生长,3~5a后,逐渐降低密度至1 660~3 330株/hm2。二是造林地的选择及管理。林苗两用林在造林地块的选择上,首先是要求土球可以较为顺利地挖出;其次,要求交通条件良好。造林地块的管理水平,会对树木的生长产生直接的影响。如对于草害严重发生的地块,苗木的长势不良;而有些造林地经过套种,加上精细管理,苗木的长势良好,很快即可达到出售的标准。因此,一定要加强在林地的管理,做好抚育工作。三是做好整形修剪。林苗两用林要求有挺直的树干、完整饱满的树冠,因此造林后的整形修剪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宿松县林苗两用林的管理上普遍较为缺乏,发展的速度过快,树冠的形状较乱,有严重的根萌、同质化等现象,不少为质量不高的低端林分,要在此方面加强管理,做好修剪冠形、除萌等工作[2]。
2 宿松县林苗两用林的发展成效
2.1 增加了林业生产的规模 在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实施背景下,为了促进林苗两用林的发展,宿松县积极支持林苗两用林基地的建设。一些林业经营者看到了林苗两用林的发展前景,采取土地流转等方法,投入资金用于发展林苗两用林,大大提高了林业的规模。截至2015年9月,宿松县林苗两用林基地的造林面积超过733.33hm2,增加收入超过8 000万元。发展林苗两用林的造林大户或者企业的数量超过20个(总造林面积达到400hm2以上)。
2.2 发展了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林苗 宿松县发展林苗两用林,选择紫薇、银杏、朴树、红叶石楠、香樟、无患子等树种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此外辅以发展的树种还包括樱花、广玉兰、桂花等,种类多样,有效地促进了当地林业的发展,形成了具有宿松县特色的林苗两用林格局,使当地林业的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实现了经济、生态效益的双赢。
2.3 形成了长期发展的良好趋势 随着国家对生态林业发展的重视,宿松县的一些土地流转大户看到了商机,将大部分的资金都投入到其中来,用于林苗两用林的建设。经过近年来的发展,较好地改善了以前宿松县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重栽轻管、只栽不管、林地缺乏、资金不足、树木种类较少等问题,促进了当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发展态势[2]。
3 采取的主要措施
3.1 在政策及技术上给予扶持 宿松县积极鼓励广大林农进行土地流转,坚持自愿、合理、有偿的原则,将土地集中到有较好的经济基础、有管理经验的大户手中,推行集约化、规模适度的经营方式。宿松县林业局在政策及技术方面均对造林大户进行扶持,在实际造林中推广新技术,结合当前市场上对绿化苗木的需求,采用的育苗方式包括乔木和灌木混交、套栽灌木等,为了使土地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可选择生长速度快、周期短的苗木进行培育,取得的经济效益较为明显。以宿松县长铺镇横山村为例,其2011年在县农业部门的支持下,选择了红叶石楠在油茶林间的空地上进行套栽,种植数量约为1万株左右,当年仅苗木的收入即超过5万元,加上茶籽等,收入更是可观;再以长铺镇马塘村的某村民为例,在县农业部门的支持下,选择桂花、红叶石楠、广玉兰、樱花等作为其营林的目标树种,造林的总面积超过66.67hm2,收益颇丰。
3.2 在规划上确保合理、科学 林苗两用林基地的建设,要提前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林业发展的规划,提前进行布局,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3]。布局上要选好主线,要求为交通便利、空气质量良好,一般以道路(省道、国道)、主要河流两岸等为主,重点区域为城市的周边地区。对一些抛荒地,尤其要充分利用好。宿松县积极鼓励抛荒地集中流转到造林大户的手中,进而充分地发挥出效益。林苗两用林的树种规划上,要做好品种的搭配,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一定要确保与当地的实际相符,不可盲目选择。宿松县一般选择在城市和乡村造林及绿化中均较为适宜的品种,主要包括无患子、海棠、桂花、朴树、香樟等。林苗两用林在发展上,坚持造林为主、兼顾苗木培育的原则。对于不同的树种,要结合其造林要求,规划好其适宜的造林密度、配置方式、造林的季节等。为了充分利用空间,还可以采取套作等模式,如宿松县在油茶林内采取套栽红叶石楠等模式,不仅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
3.3 在方法上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规范行为主体的经营行为 宿松县破凉镇从浙江省引入蓝翔苗木公司,重点发展林苗两用林,包括桂花、樱花、紫薇等,目前造林的面积超过200hm2,在樱花开放时,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观赏,示范效果较好。宿松县佐坝乡的林业专业村——碧岭村下冲村民组,目前林苗两用林建设的面积超过40hm2,每年仅苗木的纯收入就超过600万元。目前,宿松县在全省开展“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典型,充分地对其示范作用进行发挥,以确保林业实现生态、经济效益的双赢。在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广大林户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积极主动地发展林苗两用林。为了达到预定的效果,在林苗两用林的建设中要加强管理。宿松县林业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提前与造林主体就林苗两用林的建设方面签订合同,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以文字的方式进行明确,以规范其行为[4]。对于移栽的苗木,若直径超过5cm,则需要进行报批,获得合法的手续后才可以进行移栽;且每年移栽的数量不可过大,确保保存苗木的密度较为合理。此外,对要移栽的苗木,为了保证苗木的质量,防止出现残次苗等,宿松县林业部门还随机进行了质量抽检,以对造林主体起到一定的约束效果,提高苗木栽植的成活率。
参考文献
[1]廖先金.试论国有林场林苗两用林培育与经营[J].绿色科技,2015(12):158-159.
[2]余海波.宣城市宣州区林苗两用林发展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5(18):174.
[3]王秀钧,杜婷.林苗两用林发展探析[J].绿色科技,2013(8):131-132.
[4]汪厚喜.林苗两用林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大科技,2016(1):35-37.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