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
2016-06-05朱海英鲍国芳
■文/朱海英 黄 翔 鲍国芳
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
■文/朱海英 黄 翔 鲍国芳
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与我国纺织品有关标准的相关性
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EU)No 528/2012,简称为BPR,取代了自2000年开始实施的生物杀灭剂指令98/8/EC(BPD)。在管辖范围方面,除了原有BPD指令的生物杀灭剂活性物质、生物杀灭剂产品基础上,BPR法规将生物杀灭剂处理的物品纳入到监管范围中。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纳入BPR的监管对很多非欧盟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国内与纺织品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超过800项,但与产品化学安全相关的标准比例偏低,尤其是与生物杀灭剂相关的标准缺失较多。
一、有关生物杀灭剂活性物质方面的差异
根据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生物杀灭剂活性物质指的是对有害生物起杀灭作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包括病毒真菌等),这些活性物质的作用是广谱杀菌,针对的是有害生物包括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在成衣、家居织物、无纺布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以甲醛为例,欧盟生物杀灭剂新法规要求所有用生物杀灭剂处理过的纺织品都不得含有禁用生物活性物质。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甲醛含量根据产品类别,A类要求不得高于20mg/kg,B类要求不得高于75mg/ kg,C类要求不得高于300mg/kg。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对游离的甲醛含量做出规定,婴幼儿用品不得高于20mg/ kg,直接接触皮肤用品不得高于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和装饰材料不得高于300mg/kg。
由此可以看出欧盟生物杀灭剂新法规对甲醛的要求比我国的相关标准更加严格,在此我们应该引起重视,我国在应对生物杀灭剂法规时应该要考虑到禁用生物活性物质的情况,避免出现因使用禁用生物活性物质而出口受阻。
二、有关生物杀灭剂产品方面的差异
欧盟生物杀灭剂涵盖产品范围很多,根据BPR法规,涉及到纺织品的生物杀灭剂产品主要是第二大类防腐剂中的纤维、皮革、橡胶和聚合物防腐剂:包括纤维材料的防腐剂,如纸张、纺织品。产品用于保护纤维或聚合材料,如皮革、橡胶、纸或纺织品的微生物控制。在查阅我国相关产品标准时发现,我国缺乏与纺织品相关的生物杀灭剂产品的标准,对于一些纺织品防腐剂有关限量的规定也没能在标准中显示出来,只有部分防腐剂拥有其测定方法的标准,如GB/T 28023-2011《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
三、有关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方面的差异
作为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的新增内容,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具有涵盖范围大、要求相对严格的特点。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是指任何被一个或多个生物杀灭剂产品处理,或者有意添加一个或多个生物杀灭及产品的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在纺织业中,它涉及到服装、家纺、玩具、卫浴用品和皮革用品等众多领域,针对的是产生抗菌、防螨、防霉、除臭等功能的物质。
我国有关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的标准,例如:行标FZ/T 62015-2009《抗菌毛巾》和FZ/T 73023-2006《抗菌毛巾》对物品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安全性和抗菌效果四个方面做出了要求,抗菌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肺炎杆菌在不同的抗菌级别和水洗次数下的抑菌率做出了低限规定。GB/ T 1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对不同类别纺织品抗菌整理剂做出了规定。
四、有关生物杀灭剂纳米材料方面的差异
生物杀灭剂新法规中与纳米材料有关的规定包括:除了明确提到外,批准的活性物质中不能包含纳米材料;测试方法应用于纳米材料时,应该提供纳米材料科学适用性的说明、使用的范围及为了适应纳米材料而做出的工艺技术上的改变或调整;所有包含纳米材料的生物杀灭剂产品都应贴上标签等以便识别。
2009年4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GB/ T 22925-2009《纳米技术处理服装》,该标准对纳米技术处理服装进行了定义,并且对纳米服装的鉴定,该标准只针对了具有防水、防油、易去污、抗菌、防紫外这几种功能性进行检测,其它特殊功能的纳米技术还没有建立相关标准。有关功能性鉴定方面,标准在功能性指标的要求中,只是对各等级的洗涤前和洗涤15次后进行了规定,尚无明确的指标说明洗涤前后纳米结构单元含量的变化情况以及具体要求。针对这些问题,需要相关的部门对此标准再做进一步的改进及其它功能性标准的制定。
欧盟生物杀灭剂新法规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
由于中国和欧盟纺织品方面生物杀灭剂标准和法规的差异,欧盟借BPR法规,缓解了压力,但对中国纺织出口欧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欧盟颁布的BPR法规,从短时间来看,给我国纺织出口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不过从中长期看来,对于我国纺织企业的也是有积极作用的。
一、标准及法规比较的基础上对纺织业的积极影响
首先,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的实施,可以促使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与产品化学安全相关的标准,从而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其次,纺织行业借助应对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之机,提升产业层次,推进行业发展,以求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示范效应,达到提升浙江整个纺织品行业安全质量水平的目的。最后,国际社会日益重视消费品化学安全,各国均倾向于采用技术法规和产品标准来约束企业产品化学安全水平。生物杀灭剂法规对消费品的化学安全水平要求较高,代表了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因此,纺织行业根据BPR法规及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实施与化学安全相关的防腐剂禁用物质标准,紧跟国际发展潮流,提升技术水平。
二、标准及法规比较的基础上对纺织业的消极影响
据调查显示,当前纺织行业普遍未能有效管理产品含有的生物杀灭剂(防腐剂),如下游企业对原材料供应链缺乏管理,在生产中使用了含欧盟禁用物质的纤维原料;或生产企业未对生产环境进行必要监测,导致具有较强散逸性的欧盟禁用化学物质附着在产品上等。欧盟多数成员国已经制定了对违反生物杀灭剂法规的产品的处罚措施,若出口欧盟的纺织制品无法符合生物杀灭剂法规的要求,将使中国纺织品对欧出口面临经济损失。而目前中国相关企业对该法规的应对普遍准备不足,一旦过渡期结束,将面临出口受阻的困境,对中国纺织品出口欧盟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纺织业应对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的对策
一、基于政府和行业协会层面的对策建议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在充分论证我国现行纺织品方面产品化学安全相关的标准和充分吸纳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的最新动态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修改和完善生物杀灭剂方面的标准,结束我国生物杀灭剂相关的标准缺失状态,使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相关企业的产品生产有标可依。
加强对我国纺织品主要出口市场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等的研究,积极应对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并且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和禁用防腐剂化学物的研究,把握实施标准战略的重点,研究和制定有关纺织品生物杀灭剂方面的检测方法,重视对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安全性指标的引用,从而提升产品的化学安全水平。加强技术壁垒高端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人才引进及培养机制,建成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应对的人才梯队,以国家以及各省地方WTO/TBT通报咨询中心为主体,吸收高等院校、检测机构、法律咨询机构、产业协会及企业中具备丰富理论或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专家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应对和研究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化研究、产业服务以及贸易纠纷应诉等方面的作用,提升纺织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水平。强化信息的收集与预警,运用全新社会媒体,拓宽技术壁垒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建立立体化、全方位的信息传递平台,实现技术壁垒资讯的即时传递,快速预警与快速响应机制。
二、基于企业层面的对策建议
增强企业的产品化学安全意识,通过咨询专家、查阅资料等渠道,深入了解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聘请有化学专业人才管控产品化学安全,配置齐备的检测仪器设备,以防范产品化学安全风险,增强应对生物杀灭剂法规的能力。
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利用标准约束上游供应商提供产品中使用的纤维防腐剂。
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重研究开发技术性贸易壁垒重点领域和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技术标准化战略。
积极参与通报评议,研究出口方拟议的相关措施,针对相关的标准、检测方法等的改变有可能对企业出口造成贸易障碍提出评议意见,并通过我国相关机构反馈到对方,促使对方撤销、修正某些对我国企业出口不利的措施。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