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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预防对策研究
——以2004年至2014年20起典型犯罪为样本

2016-06-03张丹丹

巢湖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张丹丹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8)



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预防对策研究
——以2004年至2014年20起典型犯罪为样本

张丹丹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近年来,一种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独狼行动持续蔓延,其具有危害性大,难以预防的特征。据不完全统计,这种以报复社会为目的,个人单独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在2004年至2014年期间就有20起,可以称其为“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文章以这些案件为基础,提出四方面的犯罪预防对策意见,即支持重建家庭纽带、拓展心理咨询渠道、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社会安保网络,以期预防和减少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

关键词: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家庭纽带;心理咨询渠道;社会救助体系;社会安保网络

“独狼”即Lone Wolf,是有集体性恐怖组织中延伸的概念。它最先出现在美国,与其说它是国内恐怖主义的外延,还不如说它是由基地活动在战术上的革新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恐怖主义概念[1]。并且,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白人至上主义者亚历柯苇斯(Alex Curtis)和汤姆梅茨格(Tom Metzger)对其做了界定,认为其是指不属于某个恐怖组织或集团,单独行动的恐怖分子。

1 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性质和特征

相比于有组织的恐怖活动而言,“独狼”式恐怖袭击活动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想做就做”,“就地取材”;二是实施者不属于有组织的恐怖组织或网络,但却受某种极端思潮影响较深;三是实施者的策略和方法是个人行为,没有外界的直接命令或指导,但却有较精密的策划组织,个人政治诉求目标与恐怖组织目标高度吻合[2]。随着独狼行动以及相关犯罪的持续蔓延,独狼恐怖袭击成为社会安全领域的关注焦点,美国就针对独狼恐怖袭击活动在2004年创立了The lonewolf Amendent[3]。在现代社会中,虽然恐怖袭击现象危害性大,但并非每一起社会犯罪现象都可以称得上是恐怖袭击。然而,一种类似于独狼恐怖袭击的活动在我国社会中蔓延开来。笔者将这种以报复社会为目的,个人单独实施的、严重后果类似于独狼恐怖袭击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称为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14年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案件主要有20起,如下表所示:

序号 时间 案件名称 造成后果01  2004年8月4日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内徐和平持刀行凶案 致2人死亡,18人受伤02  2004年9月11日 苏州市吴中区外来民工子弟临时托管点杨国柱持刀杀人案 致28名儿童受伤03  2004年11月19日 重庆市铜梁县巴春镇袁代中爆炸案 致11人死亡,29人受伤04  2005年1月20日 自新疆独山子开往奎屯的中巴车内白青华爆炸案 致11人死亡,7人受伤05  2005年8月8日 福州公交车内黄茂金爆炸案 致2人死亡,30人受伤06  2005年9月11日 北京市王府井大街上艾绪强劫车撞人案 致2人死亡,7人受伤07  2006年5月8日 河南省河洛镇一幼儿园内白宁阳纵火案 致3名儿童死亡,1名教师和14名儿童受伤08  2008年7月1日 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内杨佳持刀杀人案 致6名民警死亡,4名民警受伤09  2008年7月21日 昆明公交车内李彦连环爆炸案 致2人死亡,14人受伤10  2009年1月4日 湖北省随州市洛阳镇熊振林持刀杀人案 致8人死亡11  2009年6月5日 成都公交车张云良纵火案 致27人死亡,74人受伤12  2009年6月23日 广东省惠州市李国清驾驶公交车肇事案 致4人死亡,多人受伤,28辆机动车受损13  2009年11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宏河镇温铁栓持刀杀人案 致6人死亡,1人重伤14  2010年3月23日 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内郑民生持刀杀人案 致13名小学生死亡15  2010年4月12日 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内杨家钦持刀杀人案 致2人死亡,5人受伤16  2010年4月28日 广东湛江市雷城第一小学内陈康炳持刀杀人案 致16名学生和一名教师受伤17  2010年4月30日 山东省潍坊市尚庄小学内王永来持铁锤杀人案 致5名学前班学生受伤18  2010年5月12日 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幼儿园内吴焕民持刀杀人案致7名儿童和2名成人死亡,11名儿童受伤19  2013年6月7日 厦门公交车内陈水总纵火案 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20  2014年7月5日 杭州公交车内包来旭纵火案 致15人重伤

通过对前述案例的总结分析,得出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不同于“独狼”式恐怖袭活动的两个明显特征。一是显著特征是危害性极大。在前述的案例中,厦门公交车内陈水总纵火案竟致47人死亡。二是与采取大规模恐怖袭击方式相比,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攻击更加隐蔽,因而很难提前察觉并采取相关防范措施[4]。因此,如何提出有针对性且有效的犯罪预防对策就成了理论界和实务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通过对20起典型案例的分析,明确其犯罪原因,提出四方面的犯罪预防对策建议,以期达到预防和减少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之目的。

2 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成因

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案件的频发反映了犯罪人自身、家庭教育、社会救助机制以及社会预防方面的缺失,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以下四方面的原因是导致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

2.1缺乏心理咨询渠道

通过案例分析,在20起案例中竟有四分之三的犯罪人出现情绪低落、孤僻、冷漠、偏执、不满、暴躁、怨恨社会、想报复社会的情绪。即徐和平(持刀行凶案)、杨国柱(持刀杀人案)、袁代中(爆炸案)、艾绪强(劫车撞人案)、白宁阳(纵火案)、杨佳(持刀杀人案)、李彦(连环爆炸案)、熊振林(持刀杀人案)、李国清(驾驶公交车肇事案)、温铁栓(持刀杀人案)、郑民生(持刀杀人案)、杨家钦(持刀杀人案)、陈康炳(持刀杀人案)、陈水总(纵火案)、包来旭(纵火案)。更严重的是,有五起案件的犯罪人出现了精神疾病。例如徐和平(持刀行凶案)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在1999年5月11日至9月24日曾因病在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熊振林(持刀杀人案)的性格与精神上都有障碍;温铁栓(持刀杀人案)疑似患有精神病;杨家钦(持刀杀人案)因在十年前救治的一名病人死亡,饱受病人家属质疑而出现了心理疾病以及陈康炳(持刀杀人案)患严重精神衰弱。总的来说,实施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当事人或多或少都出现一定的心理问题,甚至是精神疾病。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行为人与他人鲜有交流,而养成低落、孤僻、冷漠、偏执的情绪,在生活中缺少正常的心理咨询渠道而无法得到及时的疏导。二是当行为人因为在生活中因琐事矛盾而产生不满、暴躁、怨恨社会、想报复社会的情绪时,缺少专业的渠道舒缓,而使其聚集压抑。而这些不良的心理状态,直接作用着行为人的行为,“引导”其实施极端的行为。因此,拓展心理咨询渠道,完善心理疏导机制是关注行为人心理状态,使其保持愉悦心情的关键举措,是减少犯罪源的有效途径。

2.2家庭联结纽带断裂

在20起典型案例中,有十分之三的犯罪人家庭的纽带出现了断裂,其家庭成员之间亲情淡漠,缺少沟通与了解,子女排斥父母,父母对子女暴力相向等等。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从小与父母基本没有沟通交流,其缺乏亲情关爱,缺少情感满足,从家庭纽带体系中脱离。二是行为人成年后常年在外,与家人断绝联系。前者如袁代中(爆炸案)从小遭遇不幸,缺乏母爱;李彦(连环爆炸案)幼时父母离异,无人管教,父亲靠鞭打“教育”他;熊振林(持刀杀人案)童年孤单,家庭不幸福,不与父亲居住。后者如张云良(纵火案)在外出后长时间不回家,缺失家庭责任感以及包来旭(纵火案)从2008年到大城市打工就没回过老家,也没与家人联系。更有甚者,郑民生(持刀杀人案)常年辱骂其母亲,狠心将其从家中赶走。

家庭通过依恋关系存在,在家庭纽带断裂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行为人,脱离家庭控制与父母管教,其不仅生理性脱离家庭,离开家庭成员生活,而且其心理上的情感需求和心理慰藉在家庭成长中得不到满足,而失去对精神世界构建的能力,进而产生消极极端被孤立的不安情绪,以实施报复社会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与孤寂。因此,支持重建家庭纽带,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以及正确情感情绪就变得刻不容缓。

2.3社会救助体系缺失

就收集的20起案例来看,犯罪人因为得不到良好的医疗救助的就有三人,即黄茂金(爆炸案)身患严重的癌症;吴焕民(持刀杀人案)身患多种疾病,多次医治未见好转以及包来旭(纵火案)确诊为肺结核,无钱医治。三名犯罪人的生活水平长期处于贫困线以下,无法及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即温铁栓(持刀杀人案)、王永来(持铁锤杀人案)、陈水总(纵火案)。再者还有六名犯罪人在犯罪前下岗或是长期没有工作,或是因缺少工作保障机制而使得工资长期没有着落。即徐和平(持刀行凶案)、杨家钦(持刀杀人案)、熊振林(持刀杀人案)、张云良(纵火案)、郑民生(持刀杀人案)、艾绪强(劫车撞人案)。最后,还有两名犯罪人因纠纷投诉无门。即白青华(爆炸案)因打工时被砸伤手指提起仲裁,因裁定赔偿数额过少而认定裁定不公,上诉无门;杨佳(持刀杀人案)因受盘查多次投诉执法民警认为公安处理不公。

可见,绝大多数实施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犯罪人生活都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因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生活、医疗、就业等救助而陷入生活困境而逐渐产生社会不公的心理,实施报复社会的行为。因此,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行为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和发展情形,就成了国家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

2.4社会安保网络漏洞

从20起典型犯罪案例来看,我国的社会安保网络存在漏洞,这是导致犯罪后果严重的原因之一。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犯罪地点是公共场所或是具有公共场所性质的地点,并且导致了几人至几十人受害的严重结果。其中,有八起案件发生在学校范围内,例如徐和平持刀行凶案、杨国柱持刀杀人案、白宁阳纵火案、郑民生持刀杀人案、杨家钦持刀杀人案、陈康炳持刀杀人案、王永来持铁锤杀人案以及吴焕民持刀杀人案;有六起案件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即白青华爆炸案、黄茂金爆炸案、李彦连环爆炸案、张云良纵火案、陈水总纵火案和包来旭纵火案;还有六起案件发生在县镇、街道上或是公安局等地点,即袁代中爆炸案、艾绪强劫车撞人案、杨佳持刀杀人案、熊振林持刀杀人案、李国清驾驶公交车肇事案、温铁栓持刀杀人案。

上述这些犯罪在犯罪即将发生之时,没能及时的监控与预警;在公共场所受到暴力侵害时,社会大众没得及时的疏散,缺乏应急的社会预案,相关机关不能及时有效地防止暴力的波及,缺乏时间上的及时性和防治上的效率性;在犯罪发生之后,没得及时有效地对现场做出封锁与保护,找出犯罪人,并且对受害社会群众的救助效率也不够理想。因此,构建社会安保网络就必不可少。

3 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预防对策

预防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是保证人民生活健康以及生存安定的关键,针对上述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频发的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预防,与达到保障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生活的目的。

3.1拓宽心理咨询渠道:学校主导、社区辅助、专家保障的模式

出现极端心理情绪,是造成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人主要的心理状态。这种情绪是因为行为人长期处于心理低落期,负面的能量例如暴躁、易怒、不满的情绪或冷漠、孤僻、偏执的心理长期伴随。当极端的情绪或是不良的心理得不到干预以及疏导时,就会不断积聚并相互反应而爆发出怨恨他人,报复社会的牵连性心理。因此,拓宽心理咨询渠道这项工作就变得迫在眉睫。通过建立以学校主导、社区辅助、专家保障的模式,以教授知识与宣传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缓解行为人的心理压力,以期缓解行为人的极端心理,促使其学会用宽容的眼光看待社会,达到切断犯罪心理来源的目的。

拓宽心理咨询渠道的目的在于阻止不良情绪以及负面心理积累,阻止其演化成极端心理,切断报复社会型犯罪发生的心理支持要素。这必须以教授心理知识,正视不良心理,及时缓解情绪,缓解心理问题为主要任务。建立以学校主导、社区辅助、专家保障的模式,以期最大范围的创建心理咨询渠道,缓解社会大众的心理压力。

首先,必须发挥学校课堂的主要作用。在学校中开展心理课程,做到以教授知识为主,以了解发泄渠道为重,以相互沟通为先,以专家业余辅导为辅。科学安排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易于被学生所接受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进行教学,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5]。并且,采取心理健康讲座、QQ平台、心理梦工厂、发泄室等多种心理咨询发泄渠道,以期转变行为人的心理态度。其次,建立心理危机监护制度以及心理档案,保证心理咨询可持续、稳定地帮助学生摆脱各种心理困扰,消除各种心理障碍,使之及时恢复心理平衡[6]。再者,基层社区加强心理咨询交流与心理知识宣传,辅助学校课堂,加强心理咨询。这主要可以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居委会与村委会建立工作站,让村长或是治保主任等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建立人与人沟通的教育机制。对于所在辖区内性格孤僻,心理发生变化,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缺乏疏通交流渠道的人,特别是男性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宣传法律知识,疏导干预心理问题,从而消除潜在犯罪心理或犯罪意向。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大范围的心理宣讲活动,邀请资深的心理咨询师或是社会工作者参加,组织其与前来听宣讲或是讲座的居民,进行沟通。最后,建立临床精神病专家的保障机制。发现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人群时,及时求教专业的医疗心理学家和临床心理学教授。让其运用自身的专业与技能,帮助行为人驱散不良的心理情绪,防止其演变成严重的心理疾病甚至是精神疾病。

拓展心理咨询渠道是为了缓解日益增加的心理压力,提供发泄心理压力渠道,治疗不良情绪以及心理。这是切断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发生的心理基础,是大范围的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

3.2支持重建家庭纽带:民间调解为主,司法调解为辅的调解方式

家庭环境通过家庭成员的纽带关系这一特性培养了个人性格情绪和处事方式。紧密的家庭纽带关系锻造了积极的生活态度,培养正能量的生活状态;反之,断裂的家庭纽带使父母失去对其子女言行的控制力,以致家庭成员因幼时不良行为无人劝导而误入极端歧途,出现犯罪行为。这是造成报复社会型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支持重建家庭纽带,通过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方式增加亲子沟通,化解家庭矛盾,以期达到修正个人不良行径,规正行为轨迹,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

家庭纽带强调的是家庭完整性和成员互助性,这对保障家庭成员行为的正当性起到重要作用。支持、帮助重建已经断裂的家庭纽带,是为了让行为人回归家庭的正常交往,并且将其越轨的行为拉到正常的范围之内。这主要通过矫正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加强沟通等方式,使其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以及感恩的为人态度,以期达到正常行为,预防犯罪的目的。简单来说,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必须以增加亲子沟通,化解家庭矛盾为主要任务。建立以民间调解为主,司法调解为辅的调解方式以支持重建家庭纽带,以期恢复正常家庭关系纽带。

民间调解在支持重建家庭纽带中起到主要作用,原因在于民间调解具有平等柔和性,不会影响亲属双方的关系,同时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健康发展[7]。民间调解包括社区调解、媒体调解与社会组织调解三种方式。社区调解表现在行为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是村民委员会定期了解人们家庭情况。一旦发现出现严重的争吵等矛盾时,必须及时的予以阻止,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争取化解矛盾。媒体调解则表现为各地设立类似“钱塘老娘舅”等民间纠纷公益调解节目,居中为行为人调解家庭纠纷,化解家属矛盾。并且,在进行民间调解时,还可以发挥社会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进行调解和干预,给相关的当事人予以适当的道德制裁,努力防止不良社会现象的蔓延,防止因家庭纠纷引发刑事犯罪案件[8]。通过民间调解避免了亲人“对簿公堂”的尴尬,同时也搭建起处于断裂的家庭纽带中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让双方相互理解,互退一步,最终化解矛盾冲突。在支持重建家庭纽带中,司法调解则起辅助作用。当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激烈,出现肢体冲突或是财物受损时,司法调解介入以弥补民事调解缺乏强制力的缺陷。这既达到了化解矛盾的目的,也起到了强制力监督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作用,是防止因家庭纽带断裂而产生的家庭矛盾难以顺利解决,因而爆发犯罪的的关键手段。

总的来说,支持重建家庭纽带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家庭矛盾,舒缓家属情绪,解决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发生的矛盾根源,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

3.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法治创立、政府负责,官民协助相结合的体系

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社会大众免不了会受到自然灾害的打击或是遭受疾病困扰,而陷于生活困境。这时社会救助体系的出现会让行为人看到生活的希望,以及生存的信心。反之,得不到帮助与关心则会滋生绝望的态度,而不满于社会或是他人,这是导致报复社会犯罪发生的社会起因之一。可见,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于预防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离不开法治的创立,政府的负责以及官民的协助。只有从法律、政府、社会等方面积极推进,才能做到助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增加生存许望,降低犯罪可能性,构建健康社会氛围。

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是为了及时帮助和支持生存困难,生活艰难的大众,予以协助其渡过生活难关的社会保障措施,是预防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社会保障手段。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应当从法治创立、政府负责,官民协助等三方面努力。首先,创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让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明确社会救助的管理机构,社会救助运行的法律程序,政府、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的权利、责任和他们各自的生存发展空间[9]。这是法治国家保障社会救助法治化、规范化、持久化运行的体现。其次,建立政府逐级负责制度,这是保障社会救济体系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在实施社会救助措施时,坚持逐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在辖区内的救助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与监督,并对其负责。不仅体现在实际救助工作开展当中,同时也表现在责任追究上。再者,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助机制,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做到统一管理、集中组织、协调合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民政综合管理服务,劳动、财政、卫生、教育、建设、国土、发展改革等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委员会,由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形成政府主管、部门配合、民政协调、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10]。同时,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多方面、多途径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的机制[9]。除此之外,必须加强医疗资金的投入。疾病困扰是影响人们生活的最大问题。长期受到疾病困扰,不仅影响着行为人本人的身体与心理健康,而且也影响着行为人的家属与家庭。行为人的家属可能因为他的疾病而渐渐放弃他,这恰恰加重了行为人的孤独感,进而实施报复社会的绝望行为。因此必须对于乡镇村等地区设立医疗服务站,免费或是以较低的费用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组织有经验有技术的专家定期下乡,为居民检查治疗。同时,编制突发性事件应急救助专项预案,完善应急救助预案体系,明确应急救助预案启动程序、应急救助责任主体、应急救助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受灾群众获得及时救助,营造一种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10]。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集全社会之力,帮助生存困难,生活艰难的大众得到最基本的社会生活帮助,以维持他们最低的生存生活要求,为其清除犯罪发生的土壤,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4构建社会安保网络:公共巡逻、器械管制、天眼系统相结合的网络

对于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预防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除了从家庭构建、心理疏导以及社会救助等方面预防,还必须应对犯罪发生时紧急情况,最大程度的降低犯罪的危害后果。这就必须构建社会安保网络,这是提高社会安保水平抑制犯罪的发生的直接手段。倘若社会安保网络出现漏洞,一旦发生报复社会型犯罪或是发现有这类犯罪发生的倾向就会因为没法控制而任其蔓延导致难以承受的后果。因此,必须排除困难构建公共巡逻、器械管制、天眼系统相结合的社会安保网络,从犯罪发生上遏制犯罪的发生,抑制犯罪的发展。

社会安保网络是为了保障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完整,是防止犯罪发生的最后防线,也是有效、直接地防止犯罪发生、控制犯罪波及面的重要手段。

社会安保网络的构建应当从公共巡逻、器械管制、天眼系统相结合的角度出发。这是能降低犯罪行为杀伤力,甚至可以将犯罪遏制在摇篮中不可缺少的手段。首先,在地铁站、公交车、商场、地标建筑等人流量密集的场所,设立并加强武警以及相关人员的巡逻,特别是在公众节假日以及标志性地点,加强巡逻警力与密度,坚持流动巡逻与固定蹲守、警力巡控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可疑的人员,应当将可疑人员控制并带离公共场所以免发生犯罪行为。这是能够及时发现、遏制即将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方法。其次,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源头的管理,严格登记流向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其次,突出街面防控、社区防控、单位防控、视频监控、区域堵控和网上防控“六大网络”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机制,严密社会范围控制,有效驾驭社会治安局势[11]。再次,建立天眼监控体系。在公共场所、道路等场所安装天眼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以达到多方位监控,多角度监视,多图像连接的监控效果。天眼系统的设立可以将整体的公共场所连成一个密织的、监控的网络,让在公共场所中人们的一切行为无处遁形。可见,建立和完善天眼体系是控制犯罪的有效保障。

构建社会安保网络是以监控为基础的,从人防、物防以及技防的方面,通过公共巡逻、加强管制、天眼系统等方式最及时地预防犯罪的实施,这是弥补拓展心理咨询渠道、支持重建家庭纽带以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措施的不足,对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预防。

4 结语

从近年来的媒体曝光上看,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俨然成为了刑事犯罪的主要构成部分。同时,其严重社会危害性使社会的稳定面临巨大的挑战,无辜群众的生命权和财产权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因此,预防这一类犯罪变得刻不容缓。通过案例分析犯罪原因,从拓展心理咨询渠道、支持重建家庭纽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社会安保网络等措施预防独狼式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发生,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们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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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水

THE PREVENTION MEASURES OF THE LONE WOLF REVENGE SOCIETY CRIME -BASED ON 20 CASES THAT HAPPENED BEWTEEN 2004 AND 2014

ZHANG Dan-dan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Hangzhou Zhejiang 310018)

Abstract:In recent years,a kind of crime,revenge on society by the lone wolf,spreads in China. It′s of great harmfulness and difficult to prevent. According to incomplete statistics,there are 20 crimes during the period of 2004 to 2014.These crimes are for the purpose of revenge on society,which bring the serious damage to the social and public security. It can be described as " the Lone Wolf Revenge Society Crime". Based on these cases,this article brings out four sorts of crime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namely,supporting reconstruction family ties,expanding psychological consultation channels,perfecting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 and building social security network. Only in these work,we can prevent and reduce the Lone Wolf Revenge Society Crime.

Key words:Lone Wolf Revenge Society Crime;family ties;psychological consultation channels;social assistance system;social security network

作者简介:张丹丹(1992-),女,广西桂林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收稿日期:2016-01-26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868(2016)02-00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