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案“先行问责”应成为善治样本
2016-06-02
关爱明天 2016年5期
疫苗案“先行问责”应成为善治样本
轰动全国的问题疫苗案,有了初步的问责结果。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根据已查明情况,决定依法依纪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此外,会议还决定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17省份35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这还仅是“先行问责”批次,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速度之快,罕有先例,而且问责将不止于行政处分,国务院已经表态“下一步还要坚决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和失职渎职行为”。
如此恶劣的疫苗安全“链条式失守”,在查处和追责上当然需要体现应有的力度。这次的查处除了追责人数之多,关键还在于国务院对山东疫苗案的处置中树立了“先行追责”的榜样。以往类似问题的处置,多采取的是“彻底查清”了才追责的模式,而由于案件查处所需要的时间,导致最后的追责往往离案发时间已相距甚远,不仅民众的“情绪”得不到及时安慰,也让追责的“严肃性”和力度被打折。更为重要的是,“先行追责”所彰显出的治理决心和魄力,能够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这次国务院对于山东疫苗安全事件的“先行问责”与处置,无疑提供了一个良性的善治样本,应该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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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勉励同学们珍惜时光,刻苦读书,挺起四川人不屈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