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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江西地税稽查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2016-06-01温淑萍黎美王日昕

审计与理财 2016年4期
关键词:稽查大数据信息化

温淑萍 黎美 王日昕

【摘 要】应用大数据促进税收工作是近年来税务部门的热点话题。就地税稽查来说,大数据提供了可供挖掘和分析的、具有潜在价值的海量信息,提供了数据分析比对的新方法和新模式,但同时也对稽查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事实证明,在新时期要做好稽查工作,关键在于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方式和技术手段,以信息化的方法开展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地税稽查的有效性、高效性、科学性。本文阐述了大数据背景下地税稽查信息化建设中数据的新特征,并以江西为例,分析了目前地税稽查系统信息化建设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尝试提出大数据时代下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几点见解。

【关键词】大数据;稽查;信息化

一、形势与要求

当今社会海量数据的获取、存储与处理技术飞速发展,信息化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在此背景下,许多国家为发挥大数据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其在信息化建设、涉税信息共享、税收风险防范等方面有不少先进经验。随着我国“营改增”的逐步到位,地税系统将告别以票控税的手段,加速进入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信息管税时代,这给地税系统各部门、各环节工作都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为顺应时代潮流,地税稽查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夯实基础、筹划发展,以数据为核心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稽查业务的有机融合。

(一)时代的要求:大数据时代与稽查信息化的关系。

稽查信息化是指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稽查的过程中,在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基础上,获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信息,并对此进行随机或有重点的评估分析,进而实施税务检查和进行处理工作的总称。在大数据时代,由于信息数据的爆炸式增长,不断出现新的数据结构,常规的技术手段在一定时间内已无法获取、管理和处理众多数据集,传统的稽查信息化模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与此同时,运用大数据的技术,能够构建更灵活富有弹性的数据仓库,实现更具扩展性的并行计算,开发更直观便捷的数据展现工具,从而将海量的数据信息整理为支持税收稽查决策的有效资讯。毫无疑问,大数据将带来稽查信息化建设的一次新的变革,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手段,对于大力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不断提高稽查管理水平,意义重大。

(二)对象的需求:大数据时代稽查工作环境的变化。

税务系统是数据密集型政府部门,江西地税稽查2014年主要业务数据数量统计见下表。

数据来源:《中国税务年鉴》,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税务出版社,2014年版。

可见,稽查信息具有对象众多、数量巨大的特点。伴随着税收业务量的飞速增长,数据类型呈多样化的趋势,以前的数据大多是单纯的结构化数据,以后文档、图片、音频和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的比例将越来越大。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全球化、网络化和虚拟化,纳税人数量快速增长,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和复杂。同时,纳税遵从不高,外部信息来源不畅,重点税源监控不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频发,犯罪手段呈多样化、职业化、网络化的态势。这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博弈,对地税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工作的追求:大数据时代稽查工作水平的提升。

在大数据时代下做好稽查工作,需要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手段,提高稽查的决策效率,增强选案预测能力,提升精确打击的效果。具体来说,稽查工作要有以下转变。

1.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测转变。通过采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全面整合、合理优化和实时分析,能准确定位容易出现问题的企业,为各级地税稽查部门开展分层分类管理,实施多层次、差别化风险应对提供精确“制导”的操作平台,实现稽查的智能化及执法风险监控的精确化。如在选案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稽查部门可以对涉税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搜索,将有限的人力资源投入到最可能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去,这体现了大数据的重要价值——“预测”。

2.从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数据量的爆涨使得传统人工选案和手工查账的单纯粗放型稽查工作模式无法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必须提高稽查手段的科技含量,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运用大数据技术充分及时地从大量复杂的数据中筛选出有意义、有价值的数据,实现由粗放化向精细化的转变。如在检查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更精准地掌握企业总体情况,从而让检查人员更准确地找到潜在的涉税问题,提高检查质效。

3.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大数据可以解决地税机关部门间、征纳双方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建立机制和技术手段,对内可以消除数据流动的障碍,畅通数据获取的渠道,打通内部壁垒,实现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数据的流动共享;对外可以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搭建与公安、海关、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可以多渠道获取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这将大大加强稽查部门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沟通及与系统内外各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实现各部门、各环节信息的显性化,以及纳税人信息的显性化,有效解决地税部门之间,征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实现稽查单兵作战向地税机关内外各部门协同作战的转变。

二、问题与挑战

近年来江西地税稽查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要真正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大数据理念的相对滞后。

据笔者调研了解,当前江西地税稽查人员对利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检查已较为熟悉,个别地市查账软件使用率达到60%以上,数据挖掘技术在日常工作中有着零星的应用,但还不普遍;稽查人员对大数据的相关概念还较陌生,但对大数据时代的稽查信息化发展充满憧憬和想象。总体来说,江西地税稽查信息化的进展整体滞后于先行省市同行。例如,青岛市地税局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搭建了“智慧地税”管理平台,实现了涉税数据间的逻辑关联、智能比对、自动验证和实时预警,能够对税源管理、涉税风险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并为稽查部门推送案源,实践成效显著。

(二)数据质量较低,整合、利用率不高。

首先,江西地税征管业务系统运行了十多年,专管员对录入企业数据的真实性无法掌控,造成了大量错误冗余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难以保证,使得很多稽查查前分析工作仍需调阅纸质征管资料。其次,稽查系统块状管理的现状是分地域、分级别、分企业开展稽查,这客观上将检查信息割裂开来,检查的最终成果止步于一纸处理决定书或一本案卷,检查中发现的珍贵资料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汇总、挖掘和利用。再次,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还处于建设过程中,各地已构建的交换平台运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数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及信息交换机制还有待完善,稽查信息及数据达不到无条件共享。

(三)征管系统稽查模块运行水平较低。

江西地税征管系统于2005年在全省地税系统上线运行,稽查模块是该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涵盖了稽查四环节的全过程。全省稽查案件上线运行后,案件查办置于网络监控状态,严格了各环节工作流程,规范了地税稽查执法行为,并且部分地市结合自身特点,在信息化建设中有一些创新。但是,这些做法只是依托现有征管系统及数据来源进行稽查信息化建设的初步尝试,全省地税系统稽查上线普遍滞后,不能对案件查办进行全过程监控,也没有开发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或应用软件,各地市开发的创新软件也不够成熟,与全国稽查系统的信息化发展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信息化人才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

虽然江西地税稽查系统90%的干部通过了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75%的干部职工通过了计算机二级考试,但绝大部分稽查人员的实用知识构成还以税收、财会为主,熟悉企业常用财务软件的干部不足,能深入掌握数据分析乃至具有数据创新思维的人才则更是少之又少,距离开展深层次数据挖掘工作还有不小差距。面对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据的指数级增长,稽查人员无法快速适应,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不能真正做到计算机选案和对涉税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缺乏对纳税人的严密监控,各级稽查部门计算机应用水平仍停留在录入资料、记录业务数据、简单的软件采集数据等较初级阶段,影响了稽查工作整体质量的提升。

三、对策与建议

要发挥稽查信息化的大数据优势,提高数据的采集、分析与利用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必须解决好几个配套问题。

(一)为稽查信息化树立“大数据”的理念。

数据本身是静止的,要深度挖掘其内在价值,不仅要依赖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而且更需具有善于使用数据的创新思维。大数据的思维可以成为地税稽查信息化建设理念转变的突破口,在深入推动稽查信息化和提高稽查实效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在地税稽查系统内部深入开展普及大数据相关知识,引导每位稽查人员正确理解大数据的相关概念,培养“大数据”的思维方式,力争在全系统营造一个“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稽查、用数据来创新”的大数据氛围,为稽查信息化建设奠定“大数据”的理念基础。

(二)实现涉税数据的全方位采集与保存。

大数据时代,需要搭建大数据硬件设施,主要包括获取、存储、分析和利用大数据的IT系统架构,其中的核心问题是要集成大数据背景下的纳税人相关数据,如建立数据仓库等,以合适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使得稽查人员能够按照各自的权限获取和使用所需的数据。

1.采集与保存外部涉税数据。来自地税机关外部的数据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与纳税人有直接交易行为的另一方数据。在一笔交易中,该数据与纳税人申报数据是上下游恒等关系,可用来验证纳税信息。这部分数据可以通过专管员精细化采集直接录入取得。二是与纳税人无直接交易行为,但由于某种原因也知道交易信息的一方主体数据。如纳税人在政府各部门登记、审批而产生的数据。江西省政府下发的《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中规定,要建立由政府主导,地税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税收保障协调机制。当前,江西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已建有成熟的电子政务网络,稽查部门可以提请所属税务机关出面,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条件,由政府牵头,建立一个政府各部门间的数据仓库,实现信息的动态传递和监控考核的自动处理。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构建信息化数据仓库,将财政、税务、社保、工商、电力等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为实现稽查案件的计算机分析提供可能。三是其他数据,如媒体、公众等形成的与税收相关的数据。这类数据大多可在互联网上查找。

各级地税系统应按照金税三期规范的业务数据口径对各渠道获取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归集整理,进而实现信息数据的“一次采集,系统共享”。并且,可以借鉴美国纳税人账户数据引擎(即CADE2)的做法,在金税三期工程中搭建一个功能强大的数据处理平台,实现全国税收征管数据大集中,完成“信息孤岛”向“多方信息共享”的转变,达到对数据的有效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应用的目的,形成“采集涉税信息→查找涉税风险→检查入库税款→规范行业管理”的闭环。

2.提高数据质量并畅通系统内信息沟通渠道。一是要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就现状看,地税系统在对纳税人管理中形成的数据资料大多游离于核心征管系统之外,如稽查信息、纳税评估信息、涉税事项审批信息等,往往只是将结果录入征管系统,而过程信息或以纸质资料形式,或以电子数据形式分散存在于系统之外。要发挥大数据的优势,需要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尽可能获取更多更全面的纳税人数据信息。二是要严把数据质量关。以金税三期上线为契机,严格开展数据初始化,对历史征管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清洗,为今后的涉税大数据的分析利用夯实数据基础。各部门要加强对数据的逻辑审核,引入数据痕迹化管理,跟踪数据的采集、存储到加工、变更全过程,完整记录各类涉税数据在各个时期的状态和相关责任人并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数据来源准确,内容真实,资料可靠。三是对内消除数据流动的障碍,畅通数据获取的渠道,打通内部壁垒,实现内部不同部门、不同信息系统、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数据的流动共享。

(三)加强对采集数据的挖掘和利用。

要发挥数据的真正作用,不仅要掌握,更要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发现数据背后的价值。

1.比对预警。采集到的大部分涉税数据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直接用来与地税机关所掌握的征管数据进行比对,形成计算机处理→审核分析→稽查处理三段递进、层层深入的数据处理架构。即第一步,由计算机对税收大数据进行处理、比对,查找信息不对称的疑点纳税人;第二步,选案部门对疑点纳税人进行审核分析、核查疑点,查找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三步,检查部门对选取的被查对象作进一步查证。

2.关联挖掘。各方涉税信息的不断积累,可以为稽查部门深化涉税情况分析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如通过工商局提供的登记信息可以查找漏征漏管户;通过房管局提供的房屋销售信息、医保部门提供的刷卡信息可以发现隐匿销售收入情况;通过水务公司、电业公司提供的水电信息,采用以耗定产等方法,可以评估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应充分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开发、构建MOLAP多维分析模型,采用关联分析、聚类分析等数据挖掘方法,提取隐含在海量信息中的规律,实现数据增值利用,强化税源动态监控。

3.趋势分析。有的总量信息不能直接用来比对某一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但稽查部门可以用这些数据为参照,采用回归分析、基比分析等数理统计方法,结合企业财务数据和申报数据,科学预测涉税风险,以客观数据辅助案源选择,从数据优势转换为稽查决策优势。

(四)深化配套查账软件的开发应用。

开发出与系统数据处理平台互动的查账软件,利用前期比对发现的疑点信息及企业财务数据的增减规律,往来情况的异常等提醒检查人员注意,并且可以通过分析指标,快速锁定疑点问题,为检查提供线索。首先要开发出一个具备综合检查功能的查账软件模型,然后在各地试用中不断改进完善、扩充功能,优化操作方式,逐步开发出分行业专用的查账软件,进一步细化查账软件功能。同时,建立软件数据增值模型,即随着数据资料的积累,可以利用该模型进行统计分析,修正或形成新的行业参数,使行业数据逐步“本地化”。

(五)培养和引进大数据时代所需的人力资源。

1.培养出急需的“数据分析师”。大数据时代下,稽查人员要摈弃基于个人经验的主观性判断,熟悉通过从数据中挖掘出的规律,得出更可靠的、以数据为说服力的稽查判断。这要求稽查人员能广泛使用各种数据挖掘技术,如:关联规则分析、数据分类分析、数据聚类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孤立点分析等。在培训上要根据专业化人才的个体差异确定培训方向,注重加强数据挖掘、案源选择方面的培训,突出对提高型、储备型内容的培训,从培养显能型向培养潜能型专业化人才转变。

2.建立和完善人才引入和激励机制。有针对的引进计算机、通信、软件工程方面的技术人才,不断充实信息化技术队伍。如适当增加每年相关专业公务员、事业编的录用名额,设定多层次、多维度、可量化的激励措施等,为“大数据”建设储备力量。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一个全新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稽查信息化的有机融合,获得、挖掘并利用更大价值的数据信息,有力促进江西地税稽查事业的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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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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