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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视域下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分析

2016-06-01张良吴大顺

今传媒 2016年5期
关键词:运行模式消费主义系统

张良 吴大顺?

摘 要:我国的网络文学产业系统深受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在网络文学作品、网站、作家、受众、文学市场这几要素中都可见其影响力。在此视域下,我国网络文学产业系统的运行模式为受众中心模式,结果导致网络文学作家向产业工人的方向发展、网络文学作品向纯商品发展、网络文学网站向工具方向发展的后果,并造成网络文学市场无法自我调节的缺陷。

关键词:消费主义;网络文学产业;系统;运行模式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5-0090-02

消费主义的概念源起于西方,是“20世纪以后在美国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兴起、随后逐渐向全世界传播和扩散的一种为满足享乐、快感、纵欲、奢侈等并非基本需求而无节制地消费各种商品和服务,使人永远陷于一种‘欲购情结中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形态。[1]”“20世纪90年代,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开始在我国出现并逐渐扩散”[1],深深地影响了文化、经济等领域。在此趋势下,我国的网络文学产业也深受其影响。

一、消费主义价值观在我国网络文学产业系统中展现

网络文学作品、网站、作家、受众、市场这几要素构成了网络文学产业系统,消费主义价值观在其中展现,其核心为消费者“‘毫不犹豫地追求自身幸福、‘钟爱那些能够给他提供最大限度满足的物品,这种满足更多地是通过消费商品和服务的符号价值而获得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满足,而不是基本生存需要范畴的使用价值的满足。[1]”

首先,消费主义价值观见于某些网络文学作品形态中。如太监小说横空出世,这种形态的文学作品具有超长篇幅及宏大叙事,吸引受众点击及消费,所以作者在创作时往往不顾自身的写作能力和创作周期,造成作品无法完结的后果;其次,见于某些网络文学网站中。它们引领盗版狂潮,以免费阅读引入流量,再通过广告进行二次售卖,受众消费作品的同时网站也在消费读者。如万松中文网,通过侵权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等网站作品获利。再次,见于部分网络写手、作家中。部分写手、作家利用受众痴迷某一类型的小说,通过改换作品标题及章节内容将小说进行多次售卖而获利;一些写手、作家为了追求榜单排行、全勤奖励,得了行业病,有些甚至过劳死[2]。然后,见于受众中。据艾瑞调查2015年的数据显示,玄幻奇幻、武侠仙侠、女生言情是最受读者喜欢的小说类型前三名[3],这三类小说因其能在感官上和精神上刺激受众的消费欲,所以获得受众的青睐;最后,见于网络文学市场中。阅文集团成为网络市场霸主,所以其企业消费人群最多、获利最大,“2015年上半年阅文集团在移动端的平均月度覆盖人数约为6185万,远超掌阅文学的3069.7万、百度文学的2171.9万和阿里文学的1718.8万,且企业实力也远胜其他。[4]”

二、消费主义价值观影响网络文学产业系统的运行模式

消费主义价值观贯穿于网络文学产业系统运行的始终,它通过网站等媒介宣传精神享受和物质拥有,营造出“消费社会”的氛围,从而创造或激发公众物质消费及精神消费的需求,以及通过产业系统的运作最大限度地占有社会资源,从而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一)导致网络文学产业系统受众中心模式出现

一般而言,网络文学产业化流程大致可分为“作者创作—网站发表—版权经营—获利分成[5]”四个步骤,禹建湘教授认为网络文学产业“经营的本质是网络文学产品的版权经营”[5]。然而,网络文学产业系统的运行模式与此不同,它主要是依靠网络文学作品、网站、作家、受众、市场这几个要素间的相互作用来运行(如图1所示),并通过塑造消费主导生产的形象来促成网络文学产业受众中心模式(受众处于中心位置,且只有受众会受到其他要素的影响并反作用于其他要素)的出现。

消费主导生产的形象,通过消费决定生产的对象、成为生产的动力、以及决定运营的方式这三种方式塑造出来。第一,文学消费决定生产的对象。受众的价值取向决定网站的主推小说类型就属于此种情况。玄幻奇幻、武侠仙侠、女生言情作为最受读者欢迎的三种网络文学题材,使得网站花费时间、精力培养作家,发表大量涉及这三种题材的作品。第二,文学消费成为生产的动力。马克思指出:“消费本身作为动力是靠对象作媒介的。[6]”在网络文学产业中,文学消费以消费者作为媒介成为生产的动力。2015年,仅阅文集团一家企业平均月度覆盖人数就有6000余万人次以上,因为消费群体庞大,所以阅文集团在内容生产上也遥遥领先于其他企业[7]。第三,文学消费决定运营的方式。如网络点击率能决定一部作品的运营方式、决定其是否进入全产业链运营。总体而言,由于消费主导生产,消费的主体是受众,所以在网络文学产业系统的运行中,受众毫无疑问将处于系统的中心地位。

(二)影响网络文学产业系统运行模式的发展走向

消费主义价值观会影响受众中心模式的发展走向,即受众将通过消费商品和服务的符号价值而获得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满足。在此模式中,受众的符号价值消费占据首要地位,而作家、作品、网站等要素只能围绕这一中心运行,结果导致网络文学作家向产业工人的方向发展、网络文学作品向纯商品发展、网络文学网站向工具方向发展。

首先,网络文学作家向产业工人的方向发展。目前部分网络文学作家面临巨大的工作量、精神压力以及没有充分的权益保障的情形,由此导致过劳死、精神病、职业病等弊端,这些作家被设定为一个工人的角色而从事机械生产,较少展示作为艺术家的一面。其次,网络文学作品向纯商品发展。在受众中心模式中,由于受到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网络文学产业系统较为忽视本质上作为商品的文学作品是否兼备价值和使用价值。如太监小说这种作品形式的出现就是因为太过注重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忽视商品的价值建设,想凭长篇巨制交换点击量,从而创造经济价值,把作品当作纯商品来经营。最后,网络文学网站向工具方向发展。在受众中心模式中,网站作为商品和工具层面的属性被不断地放大,它通过打压作家签约权益、盗版等方式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行为数见不鲜,但作为精神文明的属性却鲜有运用和提及,这导致系统对此不能自我调节。

(三)造成产业系统运行模式的调节缺陷

目前网络文学产业系统的受众中心模式,以受众的符号价值消费为首要目的,重视市场远远大于艺术,无法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因此导致网络文学市场自我调节的缺陷。具体表现为市场机制不够完善、艺术评价标准不够明确。一方面,网络文学产业市场自身存在不足,不能进行宏观调控。目前形成阅文集团一家独大的霸主市场,它通过产业系统的运作最大限度地占有社会资源来刺激消费从而获利,2015年最火的网络IP 80%出自阅文集团[3],其他网络文学企业如掌阅、百度、阿里虽然激流猛进,但效果并不明显。这种市场结构并不稳定且不能进行宏观调控,其演化规律是一个霸主吞并另一个霸主,行业容易出现大起大落之势,对其整体发展不利。另一方面,网络文学本身的艺术价值规律不够明确。“目前中国网络文学尚处于网络传播形式到场而网络文学的的审美独立性、文化精神、思想价值缺场的状态”[8],因为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以商业模式指导网络文学写作[8]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小 结

从消费主义视域来看我国网络文学产业的发展,能够明显地看到网络文学产业系统中的各种问题,如内容同质化严重、缺少读者群的研究、盗版盛行、作者过劳死等,但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中的种种弊端及其背后的原因还需更系统的关照。如此,才能有效地规避诸多问题,推动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高永亮.网络传播消费主义现象批判[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

[2] 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研究报告[EB/OL].艾瑞网,2015-10-23.

[3] 钛媒体.盛大文学节节溃败的最后500天[EB/OL].网易科技,2014-11-07.

[4] 禹建湘.网络文学关键词100[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6).

[5] 陈定家.隐形手与无弦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6] 2015年Q1中国网络文学行业季度报告[EB/OL].艾瑞网,2015-07-01.

[7] 单晓曦.媒介与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8] 信海光.网络文学不能玩残作家[N].深圳商报,2012-04-06.

[责任编辑:东方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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