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改饲政策解读
2016-06-01
山东省粮改饲政策解读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推进“粮改饲”试点、促进草牧业发展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山东将继续试点实行“粮改饲”,并对可以享受政府粮改饲补贴的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凤军在会上介绍,申请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的养殖企业(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奶牛、肉牛存栏50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场);具备玉米秸秆青贮基础,拥有相对集中连片200公顷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或种植收购协议,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企业。
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全株玉米青贮料年销售量1万吨以上,拥有相对集中连片200公顷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或种植收购协议,优先考虑与大型奶牛、肉牛、肉羊养殖企业(场)有产品供求合同的企业。
饲草料专业合作社申请青贮专用玉米示范片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在工商或民政主管部门注册1年以上,且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建立了成员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具备玉米秸秆青贮基础,拥有相对集中连片公顷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或种植收购协议,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合作社。
养殖企业(场)申请优质牧草(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奶牛、肉牛存栏50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场);具备苜蓿规模化生产基础,拥有相对集中连片70公顷以上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或种植收购协议(年限在3年以上),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企业。
苜蓿草生产加工企业申请优质牧草(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粮改饲补贴,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具有A级(含)以上资信等级(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除外);苜蓿干草年销售量2千吨以上,拥有相对集中连片70公顷以上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或种植收购协议(年限在3年以上),优先考虑与大型奶牛、肉牛、肉羊养殖企业(场)有产品供求合同的企业。
对“粮改饲”种植结构调整和发展草食畜牧业积极性高的县(市、区)。优先考虑有较好的草食家畜养殖基础、较大规模的牛羊养殖场和饲草专业收储加工企业的县(市、区)。每年青贮专用玉米及优质牧草(苜蓿)示范面积2000公顷以上,全株青贮玉米及优质牧草(苜蓿)实际收贮量达15万吨以上。(赵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