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获市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
2016-05-31
“公正的力量源自规范,要体现司法公正,必须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这是仁寿县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工作格言。2015年1月,该院党组多次调研、讨论、听证,制定了《仁寿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该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破除司法行为存在的顽疾,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该院通过召开“三会”,即党组扩大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会,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讨,抓好任务分解,广泛动员全体干警主动参与、积极行动,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要取得成效,必须将自身存在的问题查全、查深、查准、查实、查透。该院坚持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重点查司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不文明等问题。通过查摆出的问题,建立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台账制度,进行分类归纳、分级立档,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台账化管理,部门式推进,确保查纠活动扎扎实实取得成效。
在做好“关门揭短”的同时,该院主动“开门纳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视察、调研检察工作,通过“进检察门、见检察人、听检察事、议检察题”,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另外,还创新专题座谈、检察信箱、法律咨询、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2015年,发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151份,收集意见、建议54条。
针对“自诊”和“问诊”查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该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真正把“病源”找准查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制度先行。该院把机制建设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坚持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件。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针对不同岗位责任,制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实施办法》、《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刑事案件规范事项》等29个实施办法和规定,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为规范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该院还制定了《检察官文明履职行为规范》,从细节入手,着力解决司法办案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为把好案件入口关,该院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过滤网”的作用,加强案件管理监督。通过受案审查、数据录入、自动分案等工作机制,构建进出有据、科学合理的案件管理体系,确保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社会的检验。2015年,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录入各类案件851件1150人,进行执法风险评估600余件,案件预警78次,对200余件案件进行自查,全部合格。
通过侦查信息化建设,不断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该院检察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制定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与县住建、国土、卫生、教育、民政等20余个部门签订了《关于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建立线索发现、移送和管理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不断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跟踪督办制度和台账,细化律师权益保障规定。设置专门阅卷室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2015年,该院接待律师申请阅卷70次,刻录光盘66次。
监管场所是一个“小社会”,而这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却事关人权保障和法治进程。该院积极规范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业务督查指导等制度。2015年,依法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和监外执行罪犯786人,书面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42件。同时,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对无羁押必要的6件6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为规范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该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4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推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常态化,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条,积极稳妥探索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
该院始终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检察宣传大格局,推进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查询、法律文书公开及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2015年,在门户网站上传法律文书165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8条,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5次,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637次。另外,还将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务公开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有效载体,建成集控申接访、案件受理、信息查询、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检务接待中心。
着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管理监督、流程监控、风险预警、质量评查、纪律督查“五项机制”,使执法办案中一些不文明、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得到纠正和治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出了累累硕果。2015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该院16项单项工作,14项取得第一,获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检察工作报告在人大会上通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