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后24起案件重启侦办马英九:官司缠身,说再见不容易
2016-05-30萧祷
萧祷
“在‘总统府差不多三千个日子,真的做了不少事情,但也挨了不少骂,现在民众碰到我,
都在讲‘哎呀,历史会还你公道。”马英九说,“那么,请早一点好不好。”
5月19日傍晚,台湾领导人马英九放下手中的毛笔、合起公文夹、右手轻轻一投,公文稳稳地被掷入他办公桌前方的公文篮中。
“八年的训练,将公文投入公文篮中百发百中。”马英九笑着说,似乎如释重负。
这时候,他的八年任期就要结束,百发百中的画面也将到此为止。
马英九签下最后一纸公文,批示“总统府”正副秘书长免职。六点十分他离开“总统府”,并在Facebook中发了走出那里的最后身影,称:服务的心永远不会退休。
“谢谢大家,珍重。”
不过,马英九想说再见也许并不容易,当日晚间,台北地检署发布新闻稿,称“总统”卸任后可依法重启侦查,截至5月19日为止,包括现侦办中及暂时签结之案件总计24件,将于5月20日后依法重启侦办。
“比照陈水扁的待遇”
5月11日,马英九曾接受台湾媒体专访。节目中,主持人询及,卸任后是否担心政治报复或政治追杀,马英九回应称:“已经开始了。”
对马英九的“追杀”宣示,从2013年就已开始。当年3月,现任台北市长柯文哲还是医生,他公开表示,“陈水扁的牢房要保留,以后马英九还用得着。”
更加引起注意的是今年4月26日,律师黄帝颖与“台独”团体“台湾教授协会”、“永社”等成员,分别向台北地检署及特侦组告发,指控马英九涉及三大案,并正式向检方申请在马英九卸任后将其限制出境,以及进行必要的证据保全。
黄帝颖所告发的三大案,一是“大巨蛋案”,指控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与大巨蛋标案得标厂商远雄集团有利益往来,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二是与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共犯泄密案;三则是财产来源不明案。
这其中,“大巨蛋图利案”是指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规避正常议约程序,同意免除大巨蛋得标厂商——远雄集团法定应记载的营运权利金,并以事后修改合约方式弃守台北政府权益,图利远雄。
“大巨蛋”体育场是台北市为2017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所建,兴建工作由李登辉提出,陈水扁兴起,但实际上是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时开始招商等具体工作。具体方式是政府招标,由提出最优方案的厂商承接,再由政府出地、承建商出钱,随后承建商可以得到大巨蛋一段时间的特许经营权。
在大巨蛋公开投标的时候,为了便于招商,台北市政府明文写下了“无开发权利金”,可参加招标的仍然只有远雄集团一家公司,有内部人员表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根本不可能赚钱”。也可能正是因此,在中标之后,远雄集团和时任市长郝龙斌的谈判中修改了部分合同内容,例如可以在周围兴建商业设施,盈利全部归远雄等。
就此,柯文哲在参选台北市长时便提出异议,认为此案是台北前市长马英九与郝龙斌在任期间的五大弊案之一,并以“大巨蛋没有通过虚拟的安全测试”为由勒令停止施工,进而提出合意解约方案,远雄集团提出赔偿370亿(新台币,下同)。
去年六月,台北市政府将大巨蛋案移送法务部调查,但“法务部”以并非有权侦查犯罪机关,更无权追究市府官员的行政责任,将两案退回。前市长郝龙斌则称:“‘法务部根本不是一个侦查机构,连这样基本常识都没有,还有什么资格来做这些评论。”
据台湾媒体分析,柯文哲没有因远雄“违约”而解约——那种情况下台北市政府不需要赔偿,而是合意解约,推断出远雄合同并没有法律问题,这样算下来“图利”也就不会存在。
而马英九与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泄密案则曾为“马王政争”中重要一环,是在2013年前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疑涉关说案,特侦组结案前,黄世铭就夜奔马英九官邸,向马英九报告案情。黄世铭因此被判一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
由于告诉人、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诉,台北地检署已经依法停止侦查,将案件移送法院并案审理。据《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4月19日已经开庭调查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涉泄密案。
柯建铭在庭外表示已提供证据,希望法官在马英九卸任后,要求限制出境。柯建铭庭后受访表示,陈水扁在2008年卸任当天遭限制出境,马英九如今身系多案,有逃亡嫌疑,也该比照办理。
至于“财产来源不明”,据媒体报道,马英九每年的捐款都超过他所承诺的半数薪水。马英九的月薪为47.6万元,年收入571万元,若其捐款超过半薪,他年存款至多只有285万元;但根据2012年“监察院”公布的数据,马英九每月存款实际超过48万元,据此,黄帝颖推算他的年度存款超过576万元。“差额高达291万,此部分涉及财产来源不明。”黄帝颖称。
马英九曾有美国绿卡,女儿有美国籍,黄帝颖认为若他一旦离境将可以依亲等事由滞外不归,因此要求将其限制出境。“永社”秘书长高涌诚还称,马英九“曾任‘总统,对潜逃管道较一般人更为熟稔”,而且认为他的“影响力未尽失,不能容任在外”。
陷入“总统魔咒”?
在台北地检署发布的公示中,24件重启侦办的案件里,有2件侦字案,22件他字案。其中侦字案指的是被告身份明确或犯罪样态明确,但涉案证据待查的案件,而他字案通常为犯案被告不明、或被告明确但犯罪样态不明的案情。
虽然台北地检署称前案资料无法公布,但就台湾媒体整理过往暂停签结侦办的案件,类别可谓五花八门,除了被民进党一直提及的财产来源不明、图利、贪污、侵占党产等较为严重的罪行外,像是拿特别费养流浪狗马小九等案也列在其中,甚至艺人郭美珠也告马英九没有给她曾经用25万元新台币拍下的领带,而涉嫌侵占。除此之外还有民众告马英九妨害性自主,窃盗等案。
对此,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国民党前“立委”邱毅认为这是民进党的招数之一——“乱枪打鸟”。
因为“告人是没有成本的”,他解释。如果这24起案件每一起都要出庭,马英九卸任后的日子也许会疲于奔波法庭。
而当年的“特别机要费案”面对重审,国民党党产将被清算,马英九也不可能置身其外。
不过就这多起案件,有台湾媒体认为,绿营多次要求比照前“总统”陈水扁卸任后因案遭到限制出境,实际上是一种报复性告发。
近年,台湾地区领导人似乎陷入了“总统魔咒”,前任领导人一旦卸任,就立即受到检控,甚至以入狱了结。
有媒体嘲讽说,申请马英九限制出境的理由应该存档,也许“4年或8年后,几乎可一字不易地回敬给蔡英文”。的确,蔡英文上任之前,就有“浩鼎案”难以招架;马英九女儿确实长年生活在美国和香港,而蔡英文也有半数以上兄姐拥有双重国籍并长年居留美国。
至于“曾任‘总统,对潜逃管道较一般人更为熟稔”的理由,未来更是可以成为羞辱卸任元首的通例。
不过,马英九称,相信自己的清白,也相信法院的公正。尽管他称看到一些对自己的指控,甚至感觉“蛮意外的”,但也十分坚定地表明:“我只是离开‘总统府,不会离开台湾。”
“在‘总统府差不多三千个日子,真的做了不少事情,但也挨了不少骂,现在民众碰到我,都在讲‘哎呀,历史会还你公道。”
马英九说:“那么,请早一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