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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再犯罪特点及刑侦工作对策

2016-05-30张怀东

卷宗 2016年4期

张怀东

摘 要:当今社会,在治安严格把控的前提下,我国目前的犯罪率却始终是让人为之头疼的一个问题。纵观目前犯罪人员的主体,再犯成员明显增多。也就是说,很大一部分犯罪成员中都有过这样那样的前科。其犯罪集团内部结构也比较完整,对刑侦工作的展开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威胁到了我国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对人民群众的安全生活造成了极大隐患。面对这种情况,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持社会治安环境,要坚决打击社会上的一切不良势力,最为有效的控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将法律的概念全面传播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本文将对再犯罪人员的犯罪行为特点以及如何展开刑侦工作作一定研讨,并提出有效合理的对策。

关键词:再次犯罪;刑事教育;刑侦手段

相比较资本主义国家,我国在社会主义的引导下已经将犯罪率控制到最低。从这一点上来看,我国治安大环境相对和谐安全。但存在的犯罪现象依然不能忽视。只要是犯罪情况出现,就会对我国整体发展构成相当巨大的威胁。但犯罪这一不良因素永远不会消失,所以也就需要我国公安机构对此不断加以控制,永远向最小化发展。“犯罪”一词是永远被和谐社会所唾弃的,这种行为对人民群众的自身安全以及利益构成的巨大威胁不言而喻。纵观当前犯罪现象,控制在犯罪的行为已刻不容缓。相比于传统的犯罪,再犯罪更值得我们去反思。

1 当前再犯罪的对社会危害的程度

(一)当前犯罪群体

就目前整体治安环境来说,目前的犯罪类型与犯罪群体已越来越趋于多样化。主要犯罪群体中,已不再以年轻人或中年人为主,其中老年人犯罪情况也已经屡见不鲜。这其中又包含“二次犯罪”,也就是再犯。整个犯罪群体内部需要被有效的打散,才能从本质上彻底对各个年龄段、各个阶层的犯罪人员进行最为严厉的打击。

(二)犯罪类型对社会的具体影响

犯罪也同样包含多种类型,其中包括经济犯罪、商业犯罪等。所有类型中,刑事犯罪这一形式危害最大。当前影响人民正常生活与利益的犯罪形式以刑事犯罪为主,这一行为严重使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损害,同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舆论,破坏了整个治安环境[1]。

2 再犯罪的概念与刑侦工作的重要性

(一)再犯罪的动机

在再犯罪这一行为中要投入的制裁应相比于初犯罪投入更大的力度。再犯罪指的是已经犯罪的群体经过了劳动改造,刑满释放后走入到社会上进行“二次犯罪”或是多次犯罪。这种现象在犯罪情况中已经越来越明显。究其再犯罪人员再次触及刑侦法的底线动机,其实并不难思考。已有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后,走入社会将会面对着来自于各个方面与阶层的舆论,来自就业和思想上的压力也不言而喻。多数情况下,再犯罪人员能够清楚意识到走入社会后所面临的困难。所以,很多再犯罪人员在走向社会之前就已经密谋好了再次犯罪。因此,传统刑侦工作的展开对于已经有过犯罪经验的再犯罪者已经不是十分快速有效。行侦工作的展开需要加以强化,以此来面对狡猾的在犯罪者。

(二)刑侦工作具体展开

刑侦工作对于压制犯罪行为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尤其在再犯罪率不断上升的今天,传统的刑侦理念与手段已经无法能够完全对应得了再犯罪人员。再犯罪者因自身警惕性有所提高,所以在犯罪手段上也越来越狡猾,少数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刑侦手段上,公安机关必须有清晰的概念,不能传统手段去应对,要依据犯罪具体类型采取相应措施[2]。在调查上采取铺盖式采样,确定再犯罪主要群体及背景。在实际抓捕过程中,就需要公安机关更加辛苦一些,想到的问题及后果也应该更加全面一些。

3 对再犯罪的预防

(一)法制教育

首先预防再犯罪的发生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加强犯罪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很多再犯罪人员因在狱中接受的教育并不深入,改造并不完善,也就导致了他们的再次误入歧途。监狱教育上,公安机关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与实际行动,对待犯罪人员要有一套合理的教育方式。很多再犯罪人员也是出于报复社会的心理走向了又一条不归路。所以法制教育在整体的预防再犯罪过程中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有些时候可能会比刑侦工作更为有效,而且易于被犯罪人员所接受。法律教育也不能单单局限于对于犯罪者的传输,同时在社会中也要普及法律的概念,做到人人知法守法。在全社会都提高了对犯罪的警惕性的情况下,再犯罪乃至犯罪率自然而然也就有所下降。还有就是也应适当给予犯罪者也就是有过前科者一定的社会保证,保证当刑满释放后此类人群能够得以在社会有一个立足之地,这也是政府需要考虑的一项问题[3]。

(二)刑法的严格制定

从某些角度上来说,我国当前再犯罪率的增长和相关刑法上的不足也有着一定关联。刑法需要作出一定修改,加重对再次犯罪的处罚力度,以此控制再犯罪率。相对于初犯罪,再次犯罪的行为更加严重,也就意味着处理方式要更加严格。多增设刑法规定并将规定投入到实际管控中,依据法规压制当前整个犯罪环境,处理罪犯。对于再犯罪者的毫不留情将大大减少再犯罪的发生。

4 总结

综上所述,对于当前的整体治安环境,如何有效控制再犯罪行为已经刻不容缓。面对这样的危险问题,刑侦部门应完善其自身内部法规,加强监狱对法治方面的教育。刑侦工作在具体实施手段上要适当进行更新,依据案件本身来考虑应对的办法。再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形式,对其社会和谐的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自身安全与利益是巨大的威胁。合理有效的解决目前再犯罪的问题,控制好再犯罪率是当前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予以思考的主要问题之一。控制好再犯罪及犯罪的发生,也将保证当前我国和谐社会的稳步发展,对我国未来的总体治安环境的影响也意义重大。从几个方面协助控制再犯罪率,也有助于我国将法治的概念传播至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使得全社会重视法制教育与刑侦理念。

参考文献

[1]王晖,刘江.论刑侦防控战略[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7,04:51-54.

[2]王凤涛.法律欲求的执行水平——激励、威慑与“命案必破”[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2,02:3-67.

[3]王燕飞.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述评[J].刑事法评论,2014,01:5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