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
2016-05-30王垚
王垚
【摘要】: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健康发展不仅对我国整体经济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而且成了我国能否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关键点。但是怎样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不同的学者依据不同的假设前提,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尽管这些解释千差万别,其中有一点就是大家越来越将目光聚集到了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上。这样一来,探寻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必要了。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民间金融
前言:经济发展是人类福利增进、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前提条件,发现经济增长的源泉,并采取措施释放潜在的生产力,是人们长期探究的问题。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虽然城市经济的发展依然受到诸如国有企业盈利能力较弱和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的困扰,但是农村经济增长缓慢更是成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隐患。对此,已经有大量的理论与经验研究去努力解决这一问题,这些研究主要从要素积累、资源配置、技术进步、土地政策、农村教育、甚至宗教信仰等角度来解释造成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问题的根源,以期解决我国农村经济增长问题。
1.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综述
1.1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发展
自从银行产生以来,经济学家们就一直在思考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由于在麦金农和肖创立金融发展理论以后,致力于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学者们未能获得令人满意的成果,而使这方面的研究日渐式微。但是到了世纪年代后期和年代,在拉美和东南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发生了债务和金融危机,这一现象又重新引起了人们对金融发展理论的关注。现在许多国家都把金融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因素,将金融系统的改革作为对应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步骤。
1.2 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
一个健全的经济体系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潜在作用。因为经济体中每一个经济单位都要借助于这种能力去使用资金、选择投资项目和有能力的经理人。金融机构和金融系统由于在收集和处理信息方面具有规模经济而满足了经济增长的这种需求。也就是说,金融机构通过揭示经济主体所需要的信息,一方面降低了单个经济主体搜寻信息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更加有效,进而促进经济更快增长。
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与结构、水平与效率分析
2.1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
金融發展规模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条件下金融发展所能容纳的金融资产总量。它既反映一国或地区金融发展的总体水平,又与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据此可知农村金融发展规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条件下农村金融发展所能容纳的金融资产总量。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增长速度始终慢于农村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导致了农村经济运行中的实际金融规模与理论上所需的金融规模的缺口越來越大,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2.2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
金融结构是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就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在多年以前,农村信用社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均有设有营业网点,其目的主要是政府尽可能地控制和动员农村地区金融剩余。自从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商业银行撤并县及县以下营业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基本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鲜有竞争对手的状况一直受到广泛的质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仍存在着很多问题尚未解决,但取得的成就还是有目共睹的,其中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结构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观,特别是金融资产结构的多元化趋势就是主要表现之一。
3.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3.1 民间金融的内涵界定
所谓农村民间金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和解释为张松认为民间金融是相对于官方金融而言,官方金融是经过金融监管当局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所展开的金融活动。民间金融是没有纳入金融监管当局常规管理的金融活动,是发生于非金融企业之间、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各类投资活动和资金借贷活动。孙莉则认为民间金融制度可以界定为由民间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和与其相关的金融交易关系的总和。这种定义与前一种定义有着重要的区别前者认为由于民营金融机构处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之下,因而不能作为民间金融来对待后者却认为民间金融机构不但包括处于监管当局监管范围之外的金融机构,还包括国家参股但不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农村金融服务社等。
3.2 扶持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政府的制度选择
我国民间金融是在正式金融制度安排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情况下而产生的,它的发展和壮大对于现阶段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就此而言,政府对民间金融应采取扶持的制度取向。但是,毋庸讳言,由于民间金融发端于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台会和钱庄等私营金融机构,所以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就此而言,政府对民间金融应采取加强规范管理的制度取向。因此,扶持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政府的制度选择。
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身份是促进民间金融发展的当务之急。从法律层面上正式承认民间金融,允许民间金融参与金融市场份额的分配,正确认识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使其经营活动从“地下”转到“地面”上来。另外,要扶持和促进民间金融的发展,应该降低其市场准入条件,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它真正能够在“公正、公平”的平台上与正规金融进行平等竞争。
结语: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整体情况并不乐观。其发展主要体现为总量的扩张,而非效率的提高。这种发展状况可以用“高增长、低效率”来概括。尽管农村金融总量扩张迅速,但是结构过于单一化,量的扩张主要通过存款的形势表现出来。虽然农村金融结构的单一,并不能直接得出农村金融效率较低的结论,但是单一的金融发展结构,限制了农村的投资选择渠道,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也给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储蓄向投资转化和风险管理等功能带来障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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