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把纪律挺在前面

2016-05-30赵绪生

紫光阁 2016年1期
关键词:国法党纪底线

赵绪生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规治党和严明纪律相结合,关键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严明既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成就的重要保障。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在一段时期内,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从突破党纪底线到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党在纪律建设上存在“纪法不分” “执纪滞后” “执纪不严”等问题。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纪律建设,按照“纪法分开” “纪在法前” “纪严于法”的原则,致力于让纪律回归本源。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较高的两类法规,其修订与完善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最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新条例),旨在解决党的纪律在定位和执行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等突出问题,从修订理念和贯彻执行层面努力让党的纪律回归本源。

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的原则,即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各归其位,各守其职。党纪与国法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纪不等于国法,党纪也不能代替国法。党纪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纪是按照党章精神和党员标准对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强制性的规范和要求。党纪既不能去约束普通群众,也不应涉及国家法律,而只能规范和约束其明确指向的相应对象。在执行党纪和国法中,既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也不能用法律制裁代替纪律处分。新准则将原准则“52个不准”中的“48个不准”经修订后作为违反廉洁自律的一部分,规定到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删除其余涉及法律的规定。新条例一方面删除了原条例中与国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的内容,另一方面以设定专门条款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

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的原则,即严明纪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兼具中共党员的政治身份和国家公民的法律身份,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还兼具国家官员身份。面对党纪和国法的双重约束,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身份认同要先于作为公民的法律身份认同。党员的政治身份决定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党员义务而必须承担比普通公民更多的义务要求,体现在党纪和国法关系上就是遵守和执行党纪优先。国家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司法机关对应由其管辖的所有法律性质的争议享有最终裁判权。相对于国家法律规范,纪律与习俗、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方面享有优先权,即当这些社会规范实施无效或当事方同时触犯了国家法律底线,国家法律才会启动实施并最终裁决。“纪在法前”也体现在纪律审查的启动上,即只要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行为,无论是否触犯国法,都要启动党内纪律程序,依据党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的原则,即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纪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国法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的底线高于国法的底线。党员的政治身份决定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因享有党员权利而必须让渡一部分公民权利,体现在党纪和国法关系上就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严于对公民的法律要求。换言之,党纪就是在法律实施前设置的第一道“防波堤”,相对于国法的第二道“防波堤”而言,党纪比国法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同一件事,对普通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对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因有党纪的约束就不能为。因此,无论是在廉洁自律规定上,还是在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上,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提出的高标准和严要求,都是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而不同于国家法律对全体公民提出法律标准和法律要求。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就是要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猜你喜欢

国法党纪底线
真相与底线
天理与国法:灾异谴告话语中的慎刑之道
戈恩被捕:底线不可碰
深刻认识党纪严于国法的必然性
家礼与国法之际:宋元五服制度新探
纪检监察视域下的党纪与国法分离思考
党规党纪实施中的“虚化”问题治理研究
党员要自觉以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
守住我国粮食安全的底线
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贯彻落实党纪党规党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