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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散记

2016-05-30初梅

延河·绿色文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萧伯纳馒头莫言

男性作家对婚姻的“谬想”

读周国平先生的一个文集,其中一文,说到关于婚姻的一个谬想,很有一些意思。他说:既然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为什么不像别的契约一样,为它规定一个适当的期限呢?譬如说,五年为期,期满可以续订,否则自动失效。变“终身制”为“竞选制”,表现好才能“连选连任”。此一“谬想”,是建立在提高婚姻质量,及时淘汰劣质和变质婚姻的前提上。果如此,无疑有助于增加当事夫妻维护爱情和婚姻的责任心;且即便婚姻无以为继了,也可使离婚和平实现,毋须经过大伤元气的离婚大战。

初读此言,心下很以为然;既而又惶惶然,似乎窥见到了深藏内心不为已知的某种“不安分”。大约周先生此一“谬想”初起时,亦有如我之惶惶,是以冠“谬想”之名抛出。说是“谬想”,未尝不是心底的愿望。实则愿望也好,“谬想”也罢,终究是只能想想聊以自慰。想起来挺“美”,看起来似乎也挺有道理,实则行不通。此一“谬想”,只有自私的男人女人的个体立场,而忽略了社会的整体立场,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新生的、支撑未来社会的群体——孩子,也最不应该地给忽略掉了。若果如“谬想”,则社会必陷于动荡不安。人性本是自由漫散又喜新厌旧的,因此周先生才有此一“谬想”。

我想说的是,人一旦没有了制约,单靠责任心,一百对夫妻里能有一对“连选连任”白头偕老,也是乐观了。那99对不能连任的,若双方都两相厌弃,自不必纠缠,各自心甘情愿去寻下一个“五年”。而因为可寻的目标很多,又因为前一个“五年”比较失败受了些挫伤,应该不会轻易开始下一个契约上的“五年”,至多就“恋着”而已,只“恋”不“契约”,分分合合岂不是更为方便。而既然没有“契约”的约束,以当下热闹非凡的婚外恋趋势推断,其三角四角若干角恋,必不可免,则因若干角之恋大打出手的景象,当蔚为壮观;实际上这99对不能连任的,肯定还有那么一部分,一方由于种种原因恋着另一方,不肯善罢甘休的。这一部分产生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竞选制”下的“自然淘汰制”就能轻易解决问题的,此番曲折闹腾,必也似当今“婚姻终身制”下的离婚大战一样大伤元气。

至于孩子们,在若干个动荡家庭若干个继父继母之间来回穿梭,其心灵能扭曲成个什么样子,就不好估计了。

因而,此“谬想”,只能是“谬想”。

当然,即是“谬想”,读来笑笑便罢,引出些自说自话,也只当练脑。

又读张爱玲的文集,其《更衣记》文中,亦说到婚姻。说西方有个作家——是萧伯纳吧?——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人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跟初读到周国平先生的“谬想”时很以为然不同,我初读萧伯纳的抱怨时,则很不以为然,不止是不以为然,还有些愤慨,认为这个西方的大作家大约看女人时都是透过门缝看的,要么就是隔了一道有色眼镜的镜片看的;或者,他根本就不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他的抱怨,其实只是他对女人的“谬想”。如果这样,对他的无忌之言,女人们或者还可以理解,见了他,至多很母性地拍拍他的头,怜爱地说一句,“可怜的孩子”。

当然,不排除有部分没心肝到没脑的女人确如萧伯纳所抱怨的那样。只是,我敢保证,有也只是少而又少的一部分。萧伯纳也真是不幸,这少而又少的一部分,恰恰让他遇上了。即让他遇上了,以他的智慧,也不至于一棒子把所有女人都打死吧?

不能理解的是,做为女人,以张爱玲的语气看,她是很同情并赞成萧伯纳这一说法的。不知道她是因为自己正如萧伯纳所说呢,还是因为她把自己高看了一头,认为除她之外的女人,皆合了萧伯纳的抱怨。

不过,东方周国平先生的“谬想”和西方萧伯纳先生的“谬想”,虽然只能是“谬想”,但我还是从这两个男性作家的“谬想”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因果关系——

如西方的男作家萧伯纳所言成立,那么,其合理解释是,女人只所以对衣帽比对她的丈夫还一往情深,是因为她经年累月地只守着一个丈夫,她的这个丈夫即便是美男,她也会有审美疲劳,何况还不一定是美男;而她的衣帽,她是可以想换就换,想扔就扔的,这样,对她来来往往的衣帽们,她也就有了比较,有了怀旧,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袍”的时候一往情深,也就不足为怪。萧伯纳若想争取“衣帽”一样的待遇,有一个法子可解,就是东方的男作家周国平的“五年契约制”婚姻。若这个“五年契约制”婚姻成立的话,那么,女人们便可以像换衣帽扔衣帽一样地换丈夫扔丈夫,对她的来来往往的丈夫们便也就有了比较有了怀旧,这样,在说起“去年那个才华横溢的男人”的时候,或许也会一往情深。

这样解来,真是越发“谬想”,也越发有趣。

只是,这样一来,我感觉有趣了,西方的萧伯纳可能也感觉有趣了,东方的周国平可能就未必了——合着都是女人的便宜,男人只能像衣帽一样任女人换来扔去的啊?这断不是我的初衷,早知这样,还不如不发表那个“谬想”呢。

由莫言的吃相凶猛想到

当年的“吃”

读莫言98年版的散文选集《会唱歌的墙》。

读首篇《俄罗斯散记》时,想,读了刘亮程和王小波的散文集,再读别的散文竟是如此寡然无味。又想,莫言也算大家了,虽主功小说,散文相当于客串,尚不至于难读吧?于是耐着性子读。首篇过去,后面的果然好读起来。想,一本作品合集的开篇还是很重要的,不知道编辑怎么排的,也就是莫言吧,若是换了别的无名之辈,同样的文章这样来排,只怕销量要掉一半也说不定呢。

读到吃事三篇,很有些印象,诸如莫言的凶猛吃相,由凶猛吃相而招致的种种屈辱等。读肯定是读过的。其他篇章,却了无印象。这吃事三篇,也许是在别的选集里读过的吧?

说到吃,何止是莫言,70年代之前出生的农村孩子,大都为此操过更甚于大人的心。我小时候的家境,因为父亲是大队会计,在农村算得上中等。在胶东半岛,这样的家庭在七八十年代,尚不至于如莫言一样吃不饱肚子,挨饿,但吃得不好却是事实。我那时候最眼馋的,是别人家刚出锅的又白又暄的大馒头。而这样的别人家,我所能接触到的,也不过两家。其一,是我同龄的表妹家。我表妹的父母是我的姨父姨母。当年我姨父是“吃国家粮”的,在当时的农村,家境很是令人羡慕;其二,是我的小学同学家。我的这个小学同学当年家境亦是殷实,不过,她家靠的不是她的父亲,而是她的母亲。我的这个同学,从小就对我夸耀她的母亲本事大,有魅力。我每次去这两个家庭,看到她们的母亲掀开锅盖,腾腾热气中一锅喷香雪白的馒头,宛如仙境中的仙果一样,诱人又虚幻。这种时候,我总是慌乱地躲避着眼神,又情不自禁暗咽着口水。但更多的,是一种由心底泛上来的绝顶的悲伤和心酸,还有自卑。回到家,再看自己的母亲一边咝哈着,一边从锅中往外拿掺了玉米面或者还有黑面(那时候麦子磨面磨三遍,第一遍磨出的最黑,被称为黑面;第二遍磨出的较白,被称为里面;第三遍磨出的最白,被称为表面;剩下的就是麦麸,只能用来喂猪喂家禽。)的黑黄不明的馒头,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委委曲曲地对母亲说:“您这也叫馒头?为什么非得掺上玉米面黑面啊?就不能破一次例蒸一锅纯表面馒头吗?”说到后面的时候,往往就带着哭腔了。

大约是对母亲蒸的这种馒头带着很大的成见和抵触,我只要吃下去,必定要泛半天胃酸,有时候泛得嘴巴不停地往外吐酸水,吐得多了,就恶心,恨不得把吃下去的馒头再呕出来。其实就是这样的馒头,也不能成为我家的主食,我家日常吃得最多的还是玉米面饼子。但是,母亲显然并不认为我家的日子是苦的。母亲常常会对我说:“西边小娥家,连个玉米饼子都捞不着吃,整天吃大地瓜干子。小娥动不动就会因为馋玉米饼子,站在门口哭。”这个我是知道的,有好几次,我见母亲从外面回来,打开饭橱拿饼子,边往外走边说:“小娥又馋饼子馋得在门口哭。”

这说到的,只是一日三餐的主食。副食,平日里是想都不敢想的。年节除外,鱼、肉之类的荤腥,只有家中来了客人,或者到别人家做客时,才能吃到一星半点儿;煮鸡蛋,则只有清明节、端午节和过生日时方能享受得到。所以,那时的小孩子对节日的期盼,对家中来客和走亲戚的热切,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一个“吃”字。

零食,在那时的孩子则根本连概念都没有。但没有概念并不等于没有需求,我那时解决需求的法子是“偷”。馋虫子跑出来的时候,就趁家中无人,黑暗处、旮旯角落处,到处乱翻,母亲藏下的用于人情往来的点心、水果,往往在需要的时候,一看全没了。母亲就会把我们姐弟四个叫到一起,审、骂。自然没有一个承认的。

然而就是这“偷”,一年里也没有几次机会。因为可“偷”的“美食”实在不多。印象深刻的,是每年冬天“剥花生”的那一大段美好时光。那时候,尚是集体生产阶段,深秋时节,地里的花生长熟了,社员们在生产队长的带领下,将花生刨回,摘下,晾干,按人口称重,分到各家剥花生。那时候生产资料落后,尚没有自动去壳的机器,花生的壳只能用手剥掉。剥花生的时光,实在令人向往而欢欣。每天晚饭后,一大家子人团坐在温暖的火炕上,就着一盏油灯的晕光剥花生。我尽量坐在父母的视线之外,幽暗的灯影里,趁父母不注意,飞快地送一粒花生米嘴巴里,低着头,抿住嘴,待唾液把干脆的花生米浸湿浸软,再慢慢咀嚼,轻轻吞咽,整个过程不出一点声息。当然,白天不剥花生的时候,饿了馋了,我也会趁父母不在,偷偷跑到放花生的套间里,解开袋子偷吃。我在每年剥花生的美好时光里,一边不能自抑地偷食花生,一边忐忑不安等待着年底的“审判”。所谓年底的审判,就是队里规定交花生的时候。父母在规定交花生的那天,用独轮车推着大袋小袋剥好的花生米,去生产队交,我则在家里焦虑地等候。待父母回来,如果心平气和,说明花生没佘,我暗舒一口气,“偷吃”的“罪行”便神不知鬼不觉,一笔钩销;倘若父母不只一脸喜气,还提回了几斤花生米,说明我“偷吃”有节制,花生不但没佘,还因在规定的上交量之外多交了一些受到了奖励;而如果父母回来后一脸怒气和丧气,我便知道,花生被我偷吃佘了,败行暴露了,在父母对我们姐弟的大声斥骂里,我低垂着头,羞愧难当,一声不吭,下定决心来年剥花生时决不偷吃一粒。来年,当然就把决心忘了。

那时候,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这样干的,内心里很以为耻。长大成人并把日子都过好后,姐妹朋友的在一起说起,居然都干过。读过一些农村出身的作家的文章,只要提到小时以往的饿、馋,也大都干过如我的“耻事”,其中自然包括日子有了天壤之别的变化,仍难改吃相“凶猛”的大作家莫言。

再说就饭吃的菜。那时候农村人家吃的菜,都是自家菜地里种的。夏秋季节,菜品会丰富些,黄瓜、西红柿、茄子、韭菜、大头菜等等。冬天和来年的初春,则只有老三样——大白菜、土豆、萝卜。而不管菜品丰富时节,还是只有老三样时节,菜里大都是少油淡酱。盐倒是多,盐多菜咸,吃得便少,便可以细水长流。这样的菜吃来,其味可想而知。我常常地在饭桌上吃得眼泪汪汪,招至许多斥骂。这样的情形,我多年前曾以《萝卜》为题写过一篇文章,且在一次国内较有影响的文学大奖赛上获过奖。我后来作家班的一个同学说,幸亏你吃了那么多萝卜,不然怎么能获奖,怎么能进作家班,怎么能进文化圈儿。早知道这样,你当年吃萝卜时,就不应该哭,应该笑才是。

同学自然是玩笑话,但也蕴含哲理。你当年无论吃下了什么,经历了什么,要么长你的身体,要么长你的心志。我们心怀的,当只有感恩。

□初梅,70年代生于山东烟台,居西安。资深编辑,曾做独立出版人十余年。发表小说、散文、诗歌作品,并获多种征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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