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院校办学中“服务意识”的渗透路径研究
2016-05-30徐丽亨朱卉周刚鲁聪
徐丽亨 朱卉 周刚 鲁聪
中图分类号:H3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4-0175-02
民办高校不同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是一个具有事业性和企业性双重性质的实体,具有“投资办学”和自负盈亏运营模式等特征,因此这决定了它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同时,也必须按照经济规律进行经济活动,这一点与公办高校的评价指标有着很大区别。那是否说明民办高校仅仅就是有利益驱动的效应而没有社会服务功能呢?社会的认可度是民办高校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学校排名在2008年——2010中国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排行榜中,采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评价指标便是由“人才培养”、“办学设施”和“综合声誉”三个因素构成。
本文所要探究的服务意识便是综合声誉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高校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功能之一。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位列全国民办高校的71位,根据麦克斯公司对毕业生的调查反馈,连续三年该校推荐率为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名,根据笔者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发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综合办学条件、师资条件、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质素、文化软实力几个方面调查,其中办学条件在这几项中得分最高,其次便是服务质素,服务质素包括服务理念、效率、措施等。那么该校在办学中是如何将服务意识渗透到各个领域的呢?本文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为例,从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出发,从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了服务意识的渗透路径。
一、行政管理中的“服务”渗透
目前,我国高校服务型行政模式尚未完全建立,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理念滞后和管理效率不高导致高校并未成为社会服务的先锋力量,且未完全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而作为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核心体系,高校应该是以其完善的服务机制为学生创造成长平台,同时也是孕育学生“服务意识”的摇篮。这种服务应当是一种专业、规范和尊重的服务,它需要规范系统的机制运作,这就需要加强和完善高校行政管理工作。
(一)服务理念的主导化
同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有所不同,服务型的行政管理模式以“服务”理念为根本,强调高校在就业、教学、科研、后勤等方面以师生及利益关联方的需求为核心,并且以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学生个人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以就业一项来说,传统高校模式完成学生学业任务后,就完成了对学生全部的培养,集中输入社会,传统高校服务模式是中介,起到的作用也就是为学生就业提供平台,服务型行政模式为社会及学生就业同时提供服务,真正发挥了高校为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为例,为了适应现阶段就业形式的严峻性,全校举合力为就业工作开辟新模式,学校理清了管理服务思路,开启了就业全程化教育方案,大学四年贯穿就业服务。
(二)决策机制的民主化
与以往的高校事务的决策体制相比较,服务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在对高校事务进行决策时,强调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建立起以校管理层、教师、学生及利益关联方等为代表的民主集体决策机制。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一直坚持以诸如“两访两创”(“访”师生、创新制度、创建机制)、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学生和家长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从基层征求广大师生对于学校各方建设和工作的意见,为真正做到服务于人打下基础,每年诸多形式征集得到的改革意见会在相关部门的商榷、斟酌下进行改革试点,全校能上能下,对于各个院系提供的创新模式予以采纳和推广,不搞“一言堂”,讲究民主下的效率,真正将“服务”做到师生心里。
(三)专业的服务团队及完善的监督机制
专业的服务团队是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的核心要素。高校服务质量的保障必须以“专业”为前提,所谓“专业”,不仅是“专”,也是精细,这就需要为服务客体配备团队资源。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服务团队里,有为学生提供各层次、各种类需求的专业人员,除了标准配备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及辅导员,还有学业导师、职业导师、心理老师,还有以学生为团队的社区委员、党员服务小支队、志愿者组织,包括为其培训团队,不论是为学生服务的哪类群体,都是通过建立起一系列的标准化服务流程,经过专业化的培训,注重其综合素质和专业化的技能。该校开辟了完善的培训体系,特别是学生管培生,以带动学生自主服务。
有专业的团队,还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保障效果。传统高校注重理论,却忽略了理论指导下实际的服务效果。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完善考核机制,形成了服务主体院系、教职工和服务客体学生的互评模式,院系对各工作人员的监督,学生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以及师生对该校管理的考核评价,三方相互制约,相互激励,注重服务在客体处的实际效果,以量化考核催生服务的高效率。
二、人才培养模式中的“服务”渗透
“作为人才培养中的纲领性规定,在社会工作教育的培养目标中突出社会服务的理念可以显著地提升‘服务在整个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从哲学层面上讲,在培养目标中突出服务的理念可以明确地揭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内在逻辑与终极价值;从操作层面上讲,把服务放在人才培养的突出位置上可以有效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过程,在人才培养的程序与环节设计上才会考虑服务的方式与方法。”①
(一)以服务客体的培养需求为导向
在当前就业压力及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独立学院在科研人才培养不占优势、不符合其发展特点的状况下,都在逐步转型,企图通过培养社会需求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更好突出为社会服务功能,一方面是社会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的“拿来主义”教育已不适合当今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
为了全面提升服务客体的综合素质,独立学院在办学上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干部管理模式、学生组织设置中渗透为服务客体“服务”的理念,着眼于服务客体自身及社会发展,师生通过社会服务与真实生活环境互动,在教学、培养中灵活切换,以贴近服务客体身处社会角色的实际体验,让服务客体感受为其所想,为其所设的细致。
(二)在培养体系中强调服务环节和服务课程的建设
课程设置是指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置的各类课程的有序的组合。课程设置分为实践课程和理论课程,为了满足服务客体“学以致用”的要求,学校致力于课程改革,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为例,该校理论课程以提升学习能力为出发点,开创了小组研究、项目教学、情景教学等新模式,以自主探究为导向。而实践课程,以实习实训、实验为主,为了融合理论与实践,服务于市场经济,该校扩大了满足服务客体多样化发展需要的选修课和培训,制定了就业订单培训班和课证融通选修技能课。
不仅课程设置从“灌输”教育转变为服务型教育,在培养体系中对服务客体的培养也加入服务意识的引导和训练环节,比如学生党员下基层、志愿者进社区,学生自主管理,老带新培训及交流等等。
(三)加强与社区、机构合作
“服务型人才培养体系要求,充分尊重学校、企业的自主权,借鉴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设计激励相容制度,使学校与企业都按双赢的规则行动,但又使追求利益的行为正好与产学合作实现集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而这一制度通过签订合作契约来实现,校企关系从过去的“拉郎配”到现在的‘利益共同体。”②
独立学院深受资源匮乏限制,因此通过校校之间共建相关学科与专业,共享师生资源,课程与实验设施。校企之间共建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开展“订单式”培养。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为例,该校打破资源限制,与母体学校共享资源,为校友企业提供人才并利用校友挖掘社会资源,形成与本校资源的良性互动。
注解:
①张乐.服务为导向的社会人才探析.社会工作,2014,第5期
②胡赤弟.双重压力下服务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课程理论与教学改革,2009,第2期
参考文献:
[1]曾强.破解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的对策研究.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
[2]范作闽.建设服务型高校行政管理模式的思考.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第4期.
[3]菲利普·G·阿特巴赫.变革中的学术职业:比较的视角.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4]刘英,高广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及其策略.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第1期.
[5]龚怡祖.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