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建筑施工中如何加强质量管理控制
2016-05-30吴晶
吴晶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持续性的发展,现在已然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进一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本文会围绕在建筑施工中如何加强质量管理控制的问题分别从施工企业、业主、和政府三个方面展开全面性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1、关于施工企业方面的问题
现在在我国许多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受自身经济效益因素的影响,对施工质量问题的关注度不够,往往在施工过程中投机取巧运用那些质量标准比较低的建筑施工材料。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还存在不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施工的随意性在明显增加。另外,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克扣工人工资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这些施工不当的现象和行为能够给项目工程质量带来很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和大众造成不小的危害。面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种种漏洞,施工单位一定要本着为社会和广大业主负责的态度和原则,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
1.1 施工单位在选择建筑施工材料时一定要严把质量关,选择的各种施工材料都要在设计方案的要求之内,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对施工材料的检查力度,只有在确认施工材料质量之后才能进行全面施工。
1.2 施工企业应该对现有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技术等多个方面的管理与控制,并做好施工组织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确保施工的质量。
1.3 施工单位还要全面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控制。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虽然工程项目的直接操作者是施工人员,但是能够确保施工质量的还是项目工程的管理人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对管理人员专业管理技能的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我们通过合理方式提升项目工程管理质量的重要方面。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那些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管理的人员一定要第一时间阻止其开展工作。与此同时,管理人员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不能仅仅将这种技能的提升依靠给单位培训,并且还要对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进行全面强化,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提供有效的保障。
1.4 在项目工程施工结束之后,应该做好工程的验收工作,同时施工单位也应该主动向开发单位提交各种各样的施工材料,确保各种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且要积极配合工程监理部门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监测工作。
2、关于业主方面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业主实际上是建筑项目工程和市场需求的主体,无论是其行为还是方式都会对建筑施工管理的质量带来直接性的影响。在一项建筑工程中,項目立项和决策阶段实际上是整个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内容,业主则是这个基础的决定人。只是现在的普遍问题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大多数的业主都没有做到这方面的要求,导致在项目工程立项和决策阶段有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存在,整个交易缺乏公正性,进而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所以,我们想要做好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工作,还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在项目工程立项决策阶段,建设单位应该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展开招投标工作,并从投标书中选择那些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去参与到项目工程施工中去。确定了施工单位之后,开发单位不能忘记和施工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在合同中要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两者的权利和义务都进行明确。
2.2 在项目工程设计阶段,业主和开发单位应该选择那些具有相关从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去从事项目工程的设计工作,同时还要做好各项工作的预算工作。在设计过程中要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对于设计单位设计提供的各种图纸,开发商一定要进行详细的审核,同时要和施工单位做好各种技术的交底工作,同时不能忽略监督的作用并将监督工作落实到实处。
2.3 项目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阶段,该阶段是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最后阶段,在整个验收的过程中,开发单位和业主需要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展开详细的监督和监测,与此同时还要工程的监理部门出具相应的质量监测报告,避免施工过程中存在造假的问题。
3、关于政府方面的问题
政府在整个工程质量管理项目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有工程的最初阶段和最后阶段都必须经过政府的全面审批,所以,政府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过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监督并要求建筑业各主体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对违规市场行为要进行处理。具体来讲如下:
3.1 对于项目工程竣工前的法律制度,政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进行完善,而且还不能忽视竣工后的法律制度。因为竣工后,工程的责任主体得到转换,使用者的加入以及施工企业的退出,导致法律关系要比之前更加的复杂。就目前而言,在这些方面我国还没有非常好的法律制度,导致一些工程在完工之后的法律纠纷难以得到非常好的解决。
3.2 政府应该对现有工程的监督方法进行有效改善。之前我们的监督工作仅仅局限在施工企业上面,现在监督的主体要逐步扩展到工程的各方主体,因为在一项工程中每个参与者都有他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对于工程的监督不能仅仅局限在工程的实物方面,还要认真关注每个主体的行为,只有每个主体的行为在规定要求范围内,工程的质量才能得到应有的保证。
3.3 政府应该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检测队伍。检测工程需要专业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有些人却单纯的认为仅仅靠目测就能做好,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检测工程对队伍专业性的要求非常高,他们不仅要包括专业的知识而且还要注重个人品质。由于工程质量的好坏对社会安全和制度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因此,检测人员应该认真对待检测工作,不能被各个主体收买,进而昧着良心和专业做出虚假的测量结果。
参考文献:
[1]梁敬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及其控制措施探讨[J].科技信息,2011,(21).
[2]肖志勇.政府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角色转变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7.
[3]林欣荣.探讨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J].才智,2010,(14).
[4]程国谦.浅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J].建设科技,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