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诈捐”事件看京东与阿里的差距
2016-05-30闻声
闻声
一则“诈捐”事件,揭开了京东与格莱珉银行的陈年往事。
格莱珉银行号称当今世界规模最大、运作最成功的小额贷款金融机构。2014年双方曾就农村小额信贷一事签署合作框架备忘录。刘强东曾经公开承诺给予格莱珉中国100万美元的捐款,但时间已经过去近两年,这笔资金却迟迟未兑现。
此事件被媒体刊登以后,京东被一些媒体冠以“诈捐”。公正地讲,京东未将承诺款项支付给格莱珉银行也是合情合理的。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将100万美元支付给一个未获得NGO资质的机构,的确会承担风险。站在这个角度,京东口头上的承诺但在实际中未捐赠也有情可缘。
但问题在于,同样的事情,早于京东五年前(2009年)就发生在京东的对手阿里巴巴身上。当时,阿里巴巴与格莱珉银行信托基金开展格莱珉中国项目,阿里巴巴集团也承诺捐出500万美元作为首笔资助金以协助格莱珉中国的成立。虽合作未果,但阿里巴巴承诺的捐款已经到位。
“亏本的买卖”不能不做
相形之下,京东给人的感觉是似乎更喜欢逞口舌之快。就这一事件而言,还真不能给京东盖以“诈捐”之论。因格莱珉未获政府颁发的NGO资质,双方的合作仅仅基于契约精神和彼此的信任。
姑且不去追究孰是孰非,仅从捐款行为而言,可以看到京东与阿里国际化的差距。相比京东,阿里巴巴似乎更有气度和胸襟。2014年时格莱珉还未获中国政府颁发的NGO资质,那么早在2009年时就更不可能获得NGO资质。以阿里巴巴的实力来看,其不可能不知道格莱珉当时的情形。
但阿里巴巴未食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态度,更是深谋远虑,在国际上给自己贴上一张公益的标签。
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在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一直致力在农村或贫困地区小额信贷,而阿里巴巴在推动农村电商之际,亦发力农村金融。理论上,阿里巴巴在农村金融方面,或可向格莱珉学习。尽管阿里巴巴兑现承诺,但双方未合作成功,阿里巴巴等于交了一笔昂贵的学费。
如果从经济账上来算,阿里巴巴做了一笔亏本的买卖。但是,站在国际市场上,这一行为将会为自己贴上鲜明的公益标签。国际化是阿里巴巴的主要路径之一,一个诺奖获得者为阿里背书,更加印证了它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
差距背后说明了什么?
世界500强企业,每一家企业追求的不仅仅是自身利益,更会持续做公益事业,这才是企业的担当与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中国企业都被西方认为缺少的就是社会责任,而阿里巴巴的出现,正逐渐扭转西方对中国企业的看法。
京东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在国际上的声望和地位与阿里巴巴还有明显差距。马云在欧洲所到之处,都能刮起一阵旋风,商贾巨子和政府高官都争相与马云合作,刘强东显然还做不到这一步。
同样是合作,在格莱珉均未获政府颁发的NGO资质的情况下,阿里巴巴履行承诺,而京东只是纸上谈兵。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格莱珉即使未获得NGO资质,但他们所做的事情仍然是公益事业,仍然按约定的进行,又有何不可?捐款与否不在于是否有资质,而在于是否行之有效推动公益事情并且达到目的。
其实,京东的小算盘是希望能在格莱珉身上学学如何运营农村金融。只不过在双方达成备忘录后并未有实质推进。但京东却一刻也没闲着,针对农村金融京东经营得有声有色。
国际化更需要契约精神,更需要遵守游戏规则。在这方面,阿里巴巴显然是京东的“老师”。双方的差距不仅仅在于企业规模和世界影响力,更在于创始人的格局和胸襟。“诈捐”不是刘强东的错,但这件事背后,彰显两者的国际化已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