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对象不配合该怎么办
2016-05-30洪科
洪科
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时常会遇到执法对象不配合的情况,如果一味忍让,以最大的自我牺牲防止矛盾升级,那么执法行为是否就能顺利进行?相反,如果强硬处置,是否会造成意外伤害事件,在自媒体时代又是否会引发网络炒作?那么,应如何把握分寸,有效应对?本文就此进行探讨,谨供参考。
针对执法对象不配合的情形,个人认为应坚持“依法、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处置,做到“公平公正、理情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一、素质提升。一方面是法律素质。对于业务范围内常用的法律条款要牢记于心,要擅长法言法语。在执法对象不配合时,要明确告之对方具体违反了哪条法律条款或有怎样的法定义务,拥有怎样的权利及申诉途径。同时,对于哪些情况适用口头调解,哪些情况适用强制带离,哪些情况适用口头警告,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武器警械,要十分明确,避免执法底气不足,面对执法对象的质问、挑衅甚至暴力抗法,无所适从、无法驾驭、无法做到依法果断处置。另一方面是心理素质。保持良好心理素质,克服焦躁易怒情绪,在遇复杂局面或当事人无理谩骂、恶意刁难和挑衅时,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避免发生“穿衣执法、脱衣打架”事件。这时,首先要保持冷静,要迅速隔离自然人与警察职业角色,仅就执法者身份进行回应,做到有理有据、有礼有节。
二、装备保障。这里突出强调执法记录仪的正常使用。民警在现场处置时,应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或其他取证设备,保证佩戴率和使用率。不能片面地认为执法记录仪是对民警一言一行的监督,而忽略其对民警的自身保护和取证作用。要严格确保执法记录仪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不能“带病”使用,不能一会儿关、一会儿开,要全程摄录,还原事态真相,“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民警一个清白”。同时需注意,当执法对象发生无理谩骂、打砸等违法行为时,要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作为执法者,要大声地表明身份并警告,可以说:“我是警察!我现正在执行公务,你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这将成为依法处理阻碍执行职务的直接证据,也是防止现场别有用心人员拍摄、录像,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重要细节。此外,对现场遇到群众拍摄、录像的,其余现场民警应文明告知其公安机关正在执行任务,欢迎协助取证,同时需登记相关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方便日后取证,如果对方故意挑衅,直接将其强制带离,切忌公开场合抢夺群众手机导致矛盾激化。
三、语言沟通。执法中应掌握必要的语言沟通技巧,切忌说“生硬话”“伤人话”“冷漠话”“外行话”,避免“祸从口出”,造成执法语言失当,甚至因此引发话语乃至肢体冲突,以及群体性警民暴力冲突事件。执法语言必须具有威慑力、强制力和穿透力,以体现法律的威严,但是这并不代表要一味地强势,或者一味地弱势,它是一种沟通技巧和话语能力的体现,要以执法效果为评判标准和使用依据。因此,实际执法中不仅要语言表达规范,做到执法语言规范化,同时还必须考虑语言使用环境、说话方式及其内容,实现有效沟通的目的,避免言语不当激发话语及行为冲突。如在一个人很激动时,你说空洞的话,会让对方更加烦躁,如果警察讲清楚细节如“请留下联系电话,我会在X个工作日内告诉你处理结果”等,这样会给对方以掌握感,让人安静下来。再如,在某些一触即发的场合里,要学会用正面词,如“慢慢来,安静点”,如果你说“不要急”,对方可能误以为你不理解他的处境,而变得更加不安。
四、警务技能。这里重点强调单兵作战能力。如遇执法对象主动攻击你或是反抗怎么办?骂不还口,在一定程度上是民警文明理性忍让的表现,那么面对对方主动攻击,我们该如何应对?是否“你给我一拳,我还你一拳”,双方打擂台赛似的较量,还是双方死死撕扯扭打成一团?针对这样的情况,现实执法中,我们往往会因为单兵作战能力弱而暴露出下列问题:面对群众拉扯、推搡、封衣领、抓肩膀等简单行为,因无法第一时间使用专业动作解脱和反控制,极易与嫌疑人相互扭打在一起,被人拍照上传至网络造成工作被动;面对嫌疑人静坐、倒地等情况采取拉扯、拖拽等动作,往往授人口实,而对别臂带离、压点控制等动作,因缺乏日常训练不敢在实战中应用;针对当事人的挑衅、冲撞甚至暴力行为,要么一味忍让、要么简单粗暴应对,导致自身及对方受伤甚至死亡。综上,笔者认为,警察使用武力要以制服为目的,避免使用击打动作,多用拉肘别臂、折手腕等相对安全的反关节动作,要以专业、规范、训练有素的动作先控制住对方,待增援警力到达后依法迅速带离。又如,遇到对方推搡、拉扯怎么办?这时可以立即与对方拉开距离,左手推开对方,右手掏出辣椒水,警告对方:你再不配合执法,我将对你使用辣椒水!警告三次无效后可以喷射。总之,现场紧急情况下,对警察的警务技能要求非常高,良好的警务技能是我们果断、有效、快速处置的“制胜法宝”。因此日常工作中,必须加强专门训练和实战应用。此外,还有武器的使用,必须牢记法律规定的使用情形,判明现场情况,果断进行处置,否则会因为你的不作为,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五、协同配合。这里主要强调现场的协同配合、默契程度及整体作战能力,参与现场处置的民警应明确各自分工,需要配合时,应果断上前协助处置,通过警戒、语言控制、危险预警、相互配合全盘掌控现场局面。例如,对方喊“警察打人啦!”怎么办?不要停,按照程序进行。因为一犹豫或是放弃则正中对方下怀,果断麻利地上铐带走,其他战友迅速做好配合,亮明身份、说明相关法条,要求无关人员不要靠近围观。再如,家庭暴力等警情,夫妻双方发生严重冲突,现场处置时需要先将双方暂时隔离,将打人者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如果现场强行带离,怒火发泄中的男子势必更加反抗,加上男方家人的阻挠,民警若控制不好,极易使矛盾升级,甚至引发伤亡事件。这时,现场处置民警可以采取“冷处理”、分配角色方式解决,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相互配合,软硬兼施,达到“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目的,通过“攻心”来说服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避免各方不必要的伤亡,以最小的代价化解危机,和平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