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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志愿服务”新版本

2016-05-30田鹏颖

雷锋 2016年10期
关键词:郭明义学雷锋雷锋

田鹏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他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为此,必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现实生产生活中找到基本载体。总书记强调,“雷锋志愿服务”就是把雷锋与志愿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载体,统一了起来。

“雷锋”——作为世人敬仰的道德偶像,已经成为一种不朽的精神雕塑。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永恒魅力的展现,已经成为跨越时空、超越国界的宝贵精神资源。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人们普遍向往的价值追求,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精神生活方式,并正不断以更具时代特征的“志愿者”得以传承,以至于我们不得不说志愿者精神是雷锋精神的“新版本”。

当今中国社会,志愿者的身影随处可见。博物馆、科技馆、火车站、校园、社区……,凡需要奉献,凡需要付出,凡需要补位,大概都少不了志愿者的身影。哪里有困难,哪里召唤,哪里就有担当,哪里就有积极的回应,哪里就有可爱的志愿者。刚刚闭幕的杭州G20峰会,竟有100万以“小青荷”命名的志愿者大军在“前线”服务。在当下中国社会,志愿者已经不再是少数群体,不再是单一组织,而是芸芸众生中的大多数。广大志愿者承载着无私、奉献、友善、互助、守望,活跃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宏阔事业中。可以说,“志愿者”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生产生活中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一道既非常普通又格外靓丽风景线。

当人们停下脚步,反思“志愿者”的时候,不禁感叹:志愿者不就是雷锋吗!“志愿者精神”,不就是雷锋精神吗!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概念,在理论上,把“雷锋”与“志愿者”统一起来,把“雷锋精神”与“志愿者”精神统一起来,揭示了雷锋精神与志愿者精神的本质规定的一致性。在实践上,把雷锋精神生活化,让雷锋精神回归现实生活,走进大众、走进百姓、走进生活世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找到了一条生活中的“绿色通道”。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指示精神,就要理解志愿者精神与雷锋精神同质。雷锋精神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诠释和彰显着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甘做螺丝钉,有一分光就发一分热,体现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自不待言,志愿者精神正是雷锋精神。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指示精神,就要理解志愿者精神与雷锋精神同源。雷锋精神的“老家”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精神家园里,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是世界文明上永不淍凌的美丽奇葩。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作用,但市场不应当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扮演“决定”的角色。中华民族固有精神家园并没有荒芜。哲学家黑格尔曾经深刻坦言:“传统并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犹如一道洪流,离开它的源头越远,它就膨胀得越大。”难道志愿者精神不正与雷锋精神同样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土壤吗?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指示精神,就要理解志愿者精神与雷锋精神同在。雷锋精神作为民族精神的文化符号,已经家喻户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雷锋、郭明义、罗阳身上所具有的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写照,他们都是我们‘民族的脊梁。”而这些红色精神文化资源今天正以“志愿者”的形式存在着、延续着、发展着。可以说,志原者精神丰富着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精神、表达着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精神、传递着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精神。志愿者,就是作当代雷锋、郭明义.弘扬志愿者精神,就是践行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精神。

我们应当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伟大探索和实践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把雷锋精神生活化,把志愿服务大众化,把学习雷锋,做好志愿者常态化。

弘扬志愿者精神与弘扬雷锋精神结合。志愿者精神实现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雷锋精神的新版本。因此,弘扬志愿者者精神要与学习雷锋统一起来。只有与雷锋精神结合起来,才能提升志愿者精神、规范志愿者精神、弘扬志愿者精神。

弘扬志愿者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志愿者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志愿者活动人人可为,处处可为,具有灵活便捷的特点,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形式多样,社会结构多样,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民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这样就能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弘扬志愿者精神与提升志愿者自身境界结合。在理论上认识到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在内心深处深刻认同志愿者精神,把服务他人、无私奉献、传播正能量作为提升自己人生境界的重要途径,使志愿者活动成为自在、自为、自觉地参与过程。志愿者工作是一场精神享受,是“个人”和“他人”的双赢。“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者们付出了自己的汗水和努力,收获了人生境界的提高;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体现着自己的价值,享受满满的幸福感、获得感、存在感。

每一名志愿者都是雷锋精神的代言人,书写着属于他们自己时代的雷锋故事,演绎着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雷锋精神经历了半个世纪而历久弥新,滋养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志愿者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风向标,是弘扬社会主旋律的动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北(辽宁)老工业基地劳模文化史料编纂与当代价值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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