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确定
2016-05-30
农村百事通 2016年11期
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确定
记者从国家粮食局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日前联合发布《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2016年9月16日至次年1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2016年10月10日至次年2月末。
《预案》指出,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其他粮食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
大北农6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落户吉林乾安
近日,吉林省乾安县政府与大北农集团就年出栏60万头生态猪养殖项目在北京金龙潭大饭店正式签约。
据介绍,该项目总投资14.3亿元,将建设种猪场、配套饲料厂、自建标准化商品猪育肥场等基础设施,年出栏60万头商品猪。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收入12亿元,并将带动农民创业,可为地方带来亿元以上的经济效益,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资料来源:吉林经合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