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通顺河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分析
2016-05-30杨爱华龚波涛
杨爱华 龚波涛
【摘要】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工业污水、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在大量增加。根据监测数据显示,通顺河流域受到严重污染,制约潜江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文明确通顺河保留区的功能,提出控制污水和污染物排放量、限制污染物入河量,以及一系列是对水资源量和水质保护措施,与业内人士交流学习。
【关键词】通顺河;水质;污染;评价;建议
通顺河(又名汉南河),长江支流,全长195公里,通顺河在潜江境内长15.47公里,河面宽120米、底宽50米,枯水期水深0.7m,是潜江市和仙桃市的重要农田灌溉渠道。通顺河所在水系为汉江下游,水资源三级区为丹江口以下干流,水功能区为通顺河保留区,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和《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与考核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水利函[2014]493号),通顺河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III类,2015年全年水质不达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1、通顺河水质现状与评价
1.1 评价依据
通顺河保留区上设有水质监测断面杨林口,位于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杨林口,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与考核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水利函[2014]493号)的要求,开展全因子评价和双因子评价,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通顺河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1.2 近年来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数据
通顺河保留区2014年水质与2015年水质全年不达标,通过大量测量数据分析发现,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1.3 通顺河重要排污口数据
(1)排污口调查
2015年10月,根据省水文局<关于开闸主要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的通知>(鄂水文函[2015]80号)文件要求,潜江市水文局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统计排查。
(2)2016年开展的专项监测活动
2016年4-8月,受潜江市水务局委托,潜江市水文局对通顺河水质进行了监测工作。通顺河上设有4个监测断面,分别是潜江市泽口工业园泽口闸、潜江市三江村三江桥、潜江市莫市杨林口、仙桃市毛嘴深江闸4处,每月开展取样分析工作,综合4个站点监测数据,对通顺河水质进行评价,监测成果见表1。
2、水功能区主要污染物分析
由监测数据可知,2014年、2015年通顺河水功能区全年水质不合格,双因子评价的项目氨氮均超标,2016年氨氮仍存在超标现象,因此把氨氮作为计算通顺河水域纳污能力的污染物。
2.1 污染物来源
(1)排污口污染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关规定: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潜江市污水处理厂排入水体汉南河属于通顺河保留区,其水功能区管理目标为Ⅲ类,因此执行一级标准。由2015年入河排污口监测成果表可知,排污口排放氨氮浓度平均值为0.54mg/L,并未超过超过一级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浓度15mg/L,同时也未超过通顺河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III类氨氮标准值,只是对通顺河水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面源污染评价分析
面源污染是相对于点源污染而言的,也成为非点源污染,指在较大范围内,溶解性或固体污染物在降雨径流的作用下,通过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受纳水体,从而造成的水体污染。面源污染调查分析分为:城镇地表径流、化肥使用、农村生活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分散式饲养禽畜废水。
根据前期调查,通顺河流经潜江市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泰丰办事处3个区镇,河道两岸为工业区及居民生活区,农村缺乏有效的排水措施,存在化肥使用、農村生活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分散式饲养禽畜废水等污染。生活污水排放到村落沟渠中,污水下渗而污染物在沟渠中大量累积,同时村落地表累计大量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废弃物以及农作物垃圾,在较大的降雨径流冲刷作用下,这些污染物大多进入河流沟渠系统向通顺河汇集,
2.2 污染物评价
根据2014年、2015年杨林口水质数据和2016年补充监测数据,分析比对氨氮浓度变化,绘制图表见图1。
说明:2014年和2015年采用通顺河保留区监测断面杨林口数据;2016年4-8月采用泽口闸、三江桥、杨林口和深江闸4个站点平均数据,其余月份仍用杨林口数据。
根据上图资料可以看出,2016年氨氮数据同2014年、2015年相比,降幅明显,且2016年下半年数据较上半年减小,除7月外都小于III类水质目标准限值。
3、结论与建议
3.1 强化控源截污,有效减少点源污染强度
在潜江市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需加大通顺河流域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等污染物排放削减量控制在通顺河水功能区管理目标以内,确保通顺河水环境安全和水域功能达标。
建议在通顺河流域各工业园区建立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对工业污水进行处理后排放。建议强化各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升级工业集聚区内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措施。
建议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建立完善专门档案并进行动态更新,加强沿线涉水工业企业监管,对上述评价为超标排放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封堵和整治整合。加强工业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实施污染企业关停并转、转型升级。开展河道清洁工程,实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禁止垃圾下河,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建议将工业退水禁止排放进入汉南河,改为处理后排入汉江。
3.2 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增强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建议加强日常巡查,对主要取(退)水口和入河排污口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建立预警联动机制,环保、市政、农业、水利和水文等部门加强团结协作、加大治理力度,形成审批、论证、监测、执法等工作联动机制,实时掌握水质监测信息,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查找污染源,及时处理。
建议采用低容量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推广微灌、滴灌,深入开展“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的面源污染治理活动,以小流域为治污单位实施水生态修复、湿地建设,切断污染物向通顺河保留区传输,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实施系统治理。
开展流域畜禽养殖企業清查,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三样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手机、集中处理利用。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3.3 加大制度建设,实现水资源依法管理
依托现有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分段分片区规划治理措施,定期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建立水功能区考核达标与问责制度,严格“三条红线”的考核工作,推进通顺河水功能区水质改善。
为全面建设建设小康社会,潜江市通过大力扶持石化企业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但也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为此,需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和试点工作,严格环境准入,开展水资源、水环境城承载力评价研究,把环境承载力作为城市(乡镇)发展的刚性约束,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积极运用水权交易补偿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同时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3.4 开展生态补水与水利工程调度
通顺河是受涵闸控制的人工河流,沿河设有泽口闸、深江闸等多处重要控制节点。大量来水能有效冲刷及稀释污染物,因此加大来水量对提升水功能区水质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建议核算汉江及其他水系连通工程通顺河流域补水流量,优化工程调度方案,控制进水处泽口闸与出水处深江闸运行,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在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生态补水的情况下,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水生态修复,努力构建良好性水生态系统。
3.5 充分开展水法教育,提高公民守法意识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水情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在通顺河保留区沿岸划界立碑,设置统一的明显标志,以便社会各界了解水体的水域功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受理突发性水事件,方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使水资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