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难点及对策创新
2016-05-30刘晓凯
刘晓凯
摘 要:笔者30多年一直致力于县、市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所见所闻,感受颇多。一直以来,在工作中观摩、思考,不断探索和发展。作为一个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参与者、见证者,渴望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形势下,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后备体育人才。现就制约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提出一点粗浅的意见。
关键词:体育后备人才 青少年 培养难点 培养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5(b)-0115-02
1 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历史背景和现状
改革开放近30年的發展,使我国社会事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军事、体育均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体育成绩非常可喜。但是,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却每况愈下,举步维艰。
1.1 举国体制难
1.1.1 经费难
在举国体育体制下,多年来省级竞技体育早已形成了“一条龙”人才训练体系,即省级优秀运动队(专业队)为“龙头”,市、州重点业余体育学校为“龙身”,县级人才训练为“龙尾”的“三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国家层面上形成了“金字塔”或“四级”训练体系,即国家队为“塔尖”(一级)、省级优秀运动队为“塔颈”(二级)、省二线、地、市州重点业余体校为塔身(三级)、县体校、中、小学校代表队为塔基(四级)的初级战略体系。(见图1)
这一体系背景下,国家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国家队,以确保国家队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几乎没有国家层面的任何经费投入到基层,省专业队亦是如此,省级财政的大量经费投入到省专业队,以应付全运会等。由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了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地(州)、县没有垂直管理隶属关系,形成了人、财、物本级管本级的局面。而对于处于基层重要人才培养、输送工作的地、市、州和县级单位的工作政绩考核,并不是由国家、省级体育部门来考核、评定,而是由基层地方政府。据了解,截止现在,四川省没有落实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颁发的15号令《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中第七章第三十条关于针对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运动员可以享受每天不低于20元生活补助政策的地、市、州超过70%,县一级体校几乎是100%。
1.1.2 机构改革对体育部门的不利
随着改革向前不断推进,机构改革给基层体育带来致命的影响。就四川省而言,独立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已基本不复存在,一般而言,体育与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多个部门合为一体,原体育部门负责人基本成了“二把手”“三把手”,丧失了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话语权、决策权。原县体校随之撤销,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工作被严重边缘化,人、财、物更是得不到保障。县级训练基本处于“三无”状态,即无训练时间、无训练经费、无训练场地、器材的情况。长此以往,处于中级训练层次的地、市、州体校的选材受到极大影响,基本处于开生荒的初级训练工作层次。
1.2 “体、教结合”难
1.2.1 选材难
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增设了青少年体育司,加强了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各项工作。但是,始终存在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的配合、认识等问题。由于中、小学校隶属于教育部门的管理,肩负着不同职责、任务、目标的工作,在当今我国教育模式体系下,广大的基层中、小学校从自身目标任务的实施和利益的考虑,对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工作,基本处于应付和做表面文章,实则是可有可无。而体育部门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材工作方面,是必须依赖于教育部门的支持,离开了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的支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就是无源之水,寸步难行。多年以来,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工作的好、坏,取决于当地“体、教”两家的关系,取决于中、小学校领导的喜好。
由于市、地、州、县教育部门对本地中、小学的管理、考核,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学生的学籍、转学、读书、升学均是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尤其是现在广大的基层乡镇中、小学的该校生源少,国家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免费后,学校的办学经费是与学生的数量挂钩的,以学生人头核拨到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也以此挂钩,因此,教育部门出于学校的正常、稳定运转,大多不支持体育部门到中、小学进行选材,就算是经过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事后也会以种种理由阻止学生及学生家长将学生顺利转走。由此可见,中国体育下的教育、体育部门配合工作任道重远,体育部门已出现独木难撑的局面。
1.2.2 “读、训”难
就四川省而言,文化学校下午要上3~4节课,晚上还有自习,因此,学生下午下课到晚上自习的时间一般只有一个小时,各个班级下课时间还不一致,各个学校时间更有差距。长期以来,市、州、县一般实行的“两集中”训练模式,即集中训练、集中生活(因四川省基本上市、县级业余体校未办文化学校)。在这种情况下,每天两小时训练基本无法达到,学生运动员也非常艰难,经常为赶时间或上文化课而影响训练,或是文化课受到教练或老师的批评,学习、训练经常出现两误现象。对此,教练员和文化学校及家长也都有意见,“读、训”矛盾日益激化,严重影响了“体教结合”工作的开展。
1.3 完善政策难
1.3.1 执行难
早在2012年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主持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相继各省也出台了该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规定的“两纳入”,即将公办体育运动学校(含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校)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将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遗憾的是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
1.3.2 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难当
体育教师和县、市、州业余体校教练员和中、小学体育教师工作坏境艰苦,训练条件、待遇差、在学校地位低下,付出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的绩效工资构成的系数是全校最低的,课外训练工作量极少被认可,周末、节假日业余训练基本没有得到经济的补偿,在职称晋职方面由于体育课是副科,很难与其他学科老师一同竞争。
在市、州、县业余体校方面,国家体总育、教育部颁发的15号令《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中所明确规定教练员、运动员可享受每天不低于20元的生活补助都没有很好的全部执行。(前面已作了叙述)。在市、州、县体校教练员职称评定方面更是存在不公和不尊重基层教练员。目前体育总局(原国家体委)出台的相关规定是:县级业余体校教练员,最多只能申报、评定中级职称,地、市、州级教练员只能申报、评定副高教练职称……这些规定没有做到以人为本,有违科学发展观。可喜的是,近期国家已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的改革春风,为基层教练带来了暖意,令人看到了希望,相信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也不会无动于衷,麻木不作为吧。
1.3.3 青少年学生运动员文化学习保障难
青少年體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训练是一项特殊事业的行业。从基层启蒙训练到输送到省、国家专业队,周期长,且成才率低。就该省现有的训练体系来看,许多省二线队伍无条件解决学生运动员的文化学习,省优秀运动队也存在高中阶段无法解决学生文化学习的情况,因此,县、市、地、州一旦将学生运动员输送到省级训练单位后,基本上就放弃了文化课的学习,而开始了“专业训练”。除少数优秀苗子步入省或国家队训练,成为了专业运动员,但大部分学生运动员被淘汰,进入社会后许多学生运动员成了新一代文盲,家长、社会反响极大,给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带来了极大地负面影响,与倡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四有新人”相去甚远。
2 对策
对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不利局面如何改革、化解,值得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深思,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重新审视我国举国体制下的基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及时调整、规划,总体设计竞技体育一系列政策、机制,改变重金牌(结果),不重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的怪现象。将全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列为国家体育总局重要工作来抓。
(2)乘中央高度重视和出台中国足球改革整体方案的强劲东风,强化国家体育总局作为国家体育主管部门的有力领导,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科学、系统地建立青少年体育以教育部为重点、为龙头的指导思想,充分依托教育部门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同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在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面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方案,夯实“金字塔”基础。
(3)汇同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职能成员部门,检查全国各省、市、地、州、县贯彻落实国办23号文件情况,重点检查省级单位落实、执行情况,进一步增强中央文件的执行力,以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4)结合国家行政职能、机构改革,将由地、市、州及县级体育部门主管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职能,划归由地、市、州和县级教育部门管理,以畅通基层青少年学生运动员在选材、输送、训练、读书、升学、转学、毕业等通道,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运动员坚持业余体育训练、创造、落实“读、训”两不误的环境氛围。充分调动教育部门的积极性并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资源结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认真研究和建立有利于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的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国家体育总局.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Z].2011-05-05.
[2] 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Z].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