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战略
2016-05-30苏二豆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各国纷纷通過签订不同的贸易协定来扩大与他国的经济合作范围,日本也顺应潮流加入其中。但是,多年来日本农产品一直受到政府保护,从不同程度上阻碍着其自由化进程。无论是GATT、WTO、FTA、EPA还是高标准的TPP,日本都没有在农产品方面实现较高水平的自由化。本文将从贸易协定的视角出发,探析在不同贸易协定中日本对其农产品采取的贸易保护战略,并对日本农产品是否有竞争力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贸易;日本;农产品;关税;保护
一、GATT使日本告别“封闭经济”
纵观日本农产品在进口关税的协议制定方面,将会发现日本一直采取了保护主义政策。在20世纪30年代,贸易保护政策在世界上比较盛行,那时的日本,差不多是禁止他国将农产品出口到本国的。二战后,各国经济持续低迷,封闭的经济使得各国无法迅速恢复经济。因此,1947年,美国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各国之间开始了贸易往来。日本于1955年正式加入GATT,其进口限制的品目数在1962年降为492种,并在1975年降为27种,农产品中的大豆、鸡肉、香蕉、红茶、火腿等均实现了关税化。此后,随着各国贸易关系的加深,新议题的不断涌现,GATT的框架已不足以支持新议题的实施。
二、WTO仍未动摇日本保护农业的决心
1994年,全球性的世贸组织WTO成立,成员国扩大至162个国家,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98%,日本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决定推迟实施农产品关税化的措施,但没过多久,日本便又开始为减少进口而努力,比如,对大米的贸易设定了配额外进口关税,并灵活地使用WTO体制下的有关规定,继续暗中对农业进行保护。即便是在各国积极签订FTA的大形势下,日本依旧为了保护本国农业而仅仅去推进了与日本农产品交易量较少的东南亚地区的贸易自由化,而没有与美国和澳大利亚这样可能会对日本农业造成冲击的国家缔结FTA。日本迄今为止签订的FTA中,农林水产品的关税废除率为46%~59%.
三、对农产品的保护阻碍了日本EPA自由化进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通过签订EPA 使用其优惠政策来更好地发展经济已是一种趋势,日本也于2002年开始全面启动EP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战略,至今已有14年的历史,EPA战略已然成为了日本贸易政策的重点内容之一。EPA不仅仅包括了FTA中的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在区域内部实现商品的自由流通,还包括人员流动,服务贸易规则,以及投资规则,资本市场共同规则等,是一种范围更广的协定。EPA还包含了WTO中所没有包含的中小企业合作的内容,因此EPA与FTA和WTO相比覆盖范围更为广泛。近十多年以来,日本通过与多国签订的EPA实现了货物贸易,投资,经济合作,人才流动等多个领域的自由化。
虽然日本在更多的领域实现了自由化,但是日本的EPA自由化程度并不算高。从世界标准来看,日本至今为止与缔约国缔结的EPA自由化率,在贸易额方面达到了90%以上,在产品种类上达到了86%~87%,表面上看,其自由化率不低,但是与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相比,其自由化率是很低的。美国在产品种类方面的自由化率达到95%的FTA很多,甚至有很多达到了100%的自由化。日本自由化率之所以相对较低,有一方面是由于日本在农产品上采取了贸易保护策略;另一方面是由于日本为了保护本国农业,在选择自由贸易对象时采取了避难就易的方式,因此从签订协议的数量上看确实有所增多,但是与日本签订协议的多是一些经济规模小或者是与日本贸易额较小的国家,以此来防止农业在国际化潮流中受到冲击。以2011年的数据来看,日本农产品的平均关税为美国平均关税的4倍多,其中,关税尤其多的大米,其关税率高达778%,小麦为252%,大麦为256%,脱脂奶粉为218%,黄油为360%等等。
四、TPP中农产品依旧有“例外”
如今,日本参与到TPP这样高标准的协议谈判中,仍旧没有完全放开农业,对其5个重要农产品领域采取了保护政策。比如,在大米方面,日本希望能依旧维持当下关税,从美国进口的大米限定额扩大到7万吨,但是在协议生效期间仅为5万吨,在13年后再达到7万吨,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大米在协议生效开始时进口限定额为6000吨,13年后达到8400吨。小麦和大麦在维持国内供求和价格稳定的基础上,协议生效后,逐年降低关税,在第9年实现45%的关税削减度等等。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重点保护其5个农产品领域。
我们可以看出,一直以来日本农产品一直受到保护,无论是GATT、WTO、FTA、EPA还是如今的TPP,日本都没有实现农业完全自由化。
五、日本农产品并非没有竞争力
佳能全球战略研究所的山下一仁研究员对日本农产品的关税效果进行了具体分析。近几年,日元贬值使得进口农产品不再具有价格优势,山下一仁研究员计算得出,在考虑到日元贬值所带来的影响的情况下,只要是49%以下的关税,其减免就完全不会影响到本国农产品价格,并指出,五种重点农产品依旧维持原来的关税水平的话,将会使得农产品实际价格上升进而增加本国人民的负担。此外,如若不引入竞争机制,将会使得日本大片耕地在农协及政府不合理的措施下继续低效运行。而且,事实上,日本的高价大米并非没有竞争力。尽管日本产的食用米的价格在农协的措施下大多在15000日元/60千克左右波动,但美国加利福尼亚食用大米的价格却一直呈上升趋势,201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食用大米的价格超过了日本。因此,即使将关税即刻废除,日本大米仍旧具有优势。倘若能促使日本大米价格下降,还将有助于大米耕地从低效农家向高效农家的转移,日本大米产能的释放。
参考文献:
[1] 章志萍,贡献.日本的FTA/EPA战略对实现其农业利益的有效性分析[J].亚太经济,2010,04:37-42.
[2] 山下一仁, 日本農業は生き残れるか [J].マクロ経済.2016.
作者简介:
苏二豆 (1991—)女,汉,山西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日本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