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应用推广中TRIZ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2016-05-30吴德胜门玉英王爱群许白云李芳
吴德胜 门玉英? 王爱群 许白云 李芳
摘 要:根据时代发展需求,我国大力推行以TRIZ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方法。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的TRIZ师资队伍发展缓慢,创新方法推广步履蹒跚。如何加强TRIZ师资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TRIZ师资建设存在的不足与成因,并从师资认证标准角度提出解决思路与对策建议。
关键词:创新方法 TRIZ 认证标准 师资建设
中图分类号:G316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need of development of times,Our country vigorously implement the innovation methods with TRIZ as the main content.But in practice, the development of TRIZ teaching staff in our country is slow, innovation methods to promote the same.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RIZ teaching staff has become one of the key problems in populariz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innovation method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the paper summarize and refine the shortcomings and causes of TRIZ teachers' construction,and puts forward solu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eacher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Key words:Innovation Methods;TRIZ;Certification Standards;TeachersConstruction
中圖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5(c)-0000-00
1 TRZI概述
TRIZ 是俄文Teoriya Resheniya Izobretatelskikh Zadatch 首字母的缩写,英译:Theory of Inventive Problem Solving,汉译:发明问题解决理论。TRIZ 是前苏联人根·里奇·阿奇舒勒在对250万件专利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发明和解决问题背后的规律。据统计,应用TRIZ方法,可以增加80%—100%的专利数量,并提高专利质量。同时,可以提高60%—70%的新产品开发效率,缩短50%新产品上市时间[1]。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社会背景下,以TRIZ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无疑对提高我国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水平,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2008年,国家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国科协四部委制订了《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8]197号文件),提出要“形成良好创新氛围,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育的素质教育体系,逐步改变我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跟踪模仿、高精尖科学仪器设备依赖进口的局面。培养一大批掌握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创新型人才,催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方法和工具支撑,大幅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2]。
相关政策的出台极大推动了我国创新方法的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2007年,科技部批准了黑龙江省、四川省、江苏省为国家首批技术创新方法试点省份。截至2013年1月,全国共有27个省市、自治区列入创新方法工作试点,且以TRIZ推广应用为主要工作内容。
2 TRIZ推广应用及师资认证标准
2.1 TRIZ推广应用现状
任何理论的推广都离不开受众与师资。在政府的推动下、在时代的要求下,TRIZ的受众是相当广泛的——既包括有利益诉求的企业,也包括有科研需求和兴趣的各大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及个人。这为我国TRIZ的推广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就现状来看,我国TRIZ推广应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进展缓慢。以湖北省为例,TRIZ应用绩效呈现波动性——2012年高于2011年,然而2011却比2010年有所下降[3]。尽管这种现象与我国对TRIZ研究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缺乏高效、充足的师资团队。近年来,中部地区通过国家创新方法专项的实施,基本建立了本土化的师资队伍,但高水平、高层次的本土师资仍然不足,大部分TRIZ培训还需要借助省外培训团队完成,拉长了师资培养周期。同时,缺乏本地培训的灵活性与特色性,难以满足省内创新方法推广普及的市场需求[4]。如何有效加强TRIZ师资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的关键问题之一。
2.2 TRIZ师资认证标准及思考
师资团队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资的评价认证标准。认证标准过低虽然会从数量上扩充师资,但质量难以保证,不足以承担创新方法的推广工作;而认证标准过高虽然可以确保师资质量,但会阻碍推广速度,消耗创新发展的最佳时间资源。因此,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师资认证体系。我国与TRIZ相关的从业资质认证主要有两种,即TRIZ工程师和TRIZ培训师[5]。具体认证标准如下表所示:
我国的TRIZ师资认证标准是在充分借鉴国外创新方法研究工作相关经验后制定推出的,其科学性、合理性毋庸置疑。实践表明,根据此标准获得TRIZ认证的人才均能胜任相关工作。然而,该标准的权威性不能掩盖TRIZ储备人才培养乏力的事实。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标准忽略了对我国科研国情的客观分析。
TRIZ作为一种创新方法和创新思维,对其认证评价落脚于实践工作是完全正确的,而我国TRIZ师资认证也将实践工作(解决企业技术/重要/关键难题)列为考核的硬性指标之一。但相对于国外科研环境成熟度及企业对创新的重视度而言,我国还存在一定差距。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企业之间未能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高校的科研成果难以获得及时转换,企业的实际需求难以获得有效支撑,相关机构的实践历练难以获得充足保障,加上TRIZ本身对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这使得我国的TRIZ师资认证标准几乎阻碍了除大型企业外其他有志于TRIZ研究的人才,尤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认证标准的层级越高,该弊端越明显。换句话说,我国已获得TRIZ认证的人才基本集中在大型企业中[6],因为只有这部分人才有亲临一线解决工程问题的机会。而其他人员要么很难有机会深入、要么深入了但受限于时间因素无法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毕竟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不可能无条件配合。这无疑降低了社会潜在人群推广、使用、完善创新方法的可能性和积极性。更值得深思的是,目前创新方法的应用推广工作仍受限于企业管理层对创新方法的重视程度及企业内部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企业的创新人才即便通过了TRIZ师资认证,也很难自由且自觉的进行TRIZ推广应用,这显然偏离了我国普及创新方法初衷。
3 TRIZ师资认证标准的思考
3.1 对策建议
尽管我国TRIZ师资认证标准与师资队伍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错位,但这种现象的产生归根结底是落实环节存在问题。根据现有认证标准中将“解决企业技术/重要/关键难题”列为了硬性考核指标之一的现实问题,围绕为有志于TRIZ研究的人群提供“企业技术/重要/关键难题”的机会这一目标,建议发挥互联网+的精神要义,相关机构组织搭建以企业工程问题为内容核心的创新网络平台,吸纳一切有志于TRIZ研究的人才,集中智慧资源,畅通企业与社会的沟通渠道,探索建立有效的人才整合与交流合作机制,真正提高我国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3.2 对策分析
呼吁搭建TRIZ公共服务平台早已不是标新立异的事,互联网高效的信息传播特点在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关注。然而,此前相关研究对该类平台的定位倾向于理论交流,更多针对的是专家咨询、行业交流、资源共享、教育培训等。理论交流对TRIZ推广的作用不容忽视,但这种平台对应用实践的帮助十分有限,在师资认证时也很难将通过平台开展学习的时间列为评判标准。因此,本文所建议的网络平台是具有成果转化性质的,由企业发布悬赏问题,并由团体或个人提供解决技术路线的交易平台。平台模式如下图所示。
该平台的主体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具有“技术/重要/关键难题”的企业,另一部分则是涵盖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其他企业及个人的TRIZ研究人群。两部分主体围绕的核心内容是“技术/重要/关键难题”,由企业发布,而由技术群体提供解决方案。企业根据不同群体提供的解决方案进行甄别和筛选,并通过与技术群体的交流沟通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后,将其应用于生产实践,在实践过程进行调整和优化。一旦成功解决该技术难题,则由企业对方案进行公示,以供其他人群参阅、学习。
该平台的搭建是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理论应用实践为目标,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外人群无法获得“技术/重要/关键难题”机会的窘境,也可以通过平台集中智力资源,针对性的解决企业难题,缩短技术方案应用生产实践的时间。除此之外,该平台运行后可发挥以下功效:
○1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对TRIZ理论重视程度有限,除了思想观念认识不足,企业运营成本受限等因素影响外,还与TRIZ应用难度与应用成效有关。TRIZ的发展历史虽然已经表明其科学性和创新性,但具体到单个企业,这些历史与自身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缺乏真实、直观的案例,企业很难下决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研究、推广该理论。而该平台为企业提供了窗口,企业只需要发布问题并通过平台与技术群体进行对接,就可以获得技术群体的帮助,让其切身体会TRIZ的强大和实用,这无疑会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
○2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如何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科研群体面对的最大困境。缺乏实践检验,无法确定理论成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而社会中潜在的创新人群受限于客观条件又难以获得实践机会,这不利于创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而通过该平台,所有人群都能接触到企业的“技术/重要/关键难题”,只要自己的技術方案切实可行就有实践应用的可能,这不仅是检验自己理论高度的机会,更是获得宝贵实践经验的机会,理论应用实践最后一公里的打通,社会的创新活力将会得到有效激发。
○3提升我国TRIZ师资建设能力。通过平台搭建,畅通企业与社会的沟通渠道,使社会群体不再因为无法获得实践机会而失去师资认证的资格,使企业不再因为考虑资金和时间投入而忽视对创新的重视,为每一位有志于TRIZ应用推广的群体和个人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积极促进创新方法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支撑作用。
4 小结
TRIZ师资不足影响创新方法推广已是个不争的事实,如何立足于现状去改变窘境是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仅是从师资认证的角度针对性提出一种解决方案,但具体到该方案的实施细节还有待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例如,企业发布的悬赏问题如何付费、平台如何推广、技术群体的智慧成果如何保障版权、师资认证标准如何与平台挂钩等。然而,师资认证作为强制性的评价标准,为社会所有群体提供公平的评价机会应该是我国创新方法相关机构未来的努力方向。只有有效解决企业与社会的对接,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转化,推进创新方法师资认证事业的有效顺利开展,促进创新方法TRIZ师资建设更加壮大,从而实现创新方法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中的功效跃迁,我国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才能获得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ROHAN A SHIRWAIKER,GUL E OKUDAN.TRIZ and axiomatic design:a review of case-studies and a proposed synergistic use [J].Journal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2008,19(1):33-47.
[2] 刘燕华.大力开展创新方法工作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N].新华日报,2007-05-30.
[3]王君华,易成刚. 湖北省TRIZ 方法应用效果评价与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18):149-153.
[4]汪少敏,易成刚,王爱群,许白云,赵培. 中部六省TRIZ理论推广应用现状分析及建议[J].科技创业,2013(12):1-2.
[5]http://www.chinaims.org/index.shtml[DB/OL].
[6]创新方法会.《关于创新方法认证委员会会议决议的通知》,2015.
[7]覃方.技术创新方法TRIZ的推广应用研究——以广东省为例[D].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