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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思维视域下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创新

2016-05-30张珊珊李素枝

俪人·教师版 2016年17期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京津冀

张珊珊 李素枝

【摘要】互联网时代,世界高等教育逐渐形成互联共通、超越时空限制的网络格局。在此背景下,区域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创新不仅在京津冀地区是一个新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也是一个从理论与实践上都亟待突破的新课题。“互联网思维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其独有的特征为区域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 京津冀 高等教育合作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互联网思维开始渗透至各个行业和领域,影响着人们的知识体系、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互联网思维指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方法、规则和精神进行思考的新思维方式。互联网时代,能否激发和利用互联网思维方式,实现区域教育合作领域的革新,取决于人们对互联网及其潜在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和态度。本文借鉴互联网思维方式阐述互联网思维方式对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创新的启示。

一、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机制的现状与难点

京津冀协同发展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三地合作范围从经济领域逐渐扩大到非经济领域,教育合作推动区域合作共荣的作用日益凸显。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主要包括本地或异地高校跨校合作,一般指异地校际合作,合作内容包括学分互认、学生培养与交流、教学与科研合作、信息资源共享、教师与学生互派互访等等。目前,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如京津冀高校定期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加强高校间的教学科研合作,共建社会实践基地与实验室等。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有难点尚未解决。

京津冀三地虽地理位置毗邻,但分属于三个行政区划,行政界线泾渭分明,尤其是北京作为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所获得的资源丰富,优势明显。天津也拥有国家政策支持和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比河北省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就高等教育而言,截至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79所,京津冀266所,约占全国高校总数的9.23%。这些高校办学主体多元、管理体制不一,区域教育合作面临着缺乏整体规划和集体行动的困境和教育合作的外部性的困扰,高等教育合作互利共赢局面尚未形成。深入分析京津冀三地高等教育的发展,可以认为缺乏有效的协调发展机制,结构性和体制性障碍是影响高等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主要原因。

二、互联网思维及其对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创新的启示

创新京津冀地区高等教育合作机制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促进互联网的跨界融合与运用,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将对我国各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引领创新发展的新常态。在互联网时代开启伊始的今天,形成与其相适应的的思维方式是驾驭互联网和实现其价值的关键。互联网思维的平等性、交互性、即时性、可逆性、无限分享性等特征颠覆了现实社会的思维基础。从生产方式的转变,到思维方式的创新,互联网已超越科技应用从一种工具慢慢演变为一种思维范式。互联网思维倡导的开放去边界化、扁平去层级化等思维方式在区域高等教育合作体制创新中备受推崇。互网思维打破了机构与体制化的壁垒,是技术的变革,更是理念的变革。我国对于区域高等教育合作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内外区域教育改革成功经验的启示方面,并从资源配置、合作绩效评价等不同角度探索区域教育合作,重在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互联网思维为视角对京津冀教育合作机制进行研究的较少。借鉴互联网思维方式,对于推进京津冀教育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互联网思维视域下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创新

(一)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政策规划方面

推进高等教育合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需要政策的扶持与引导以及三地相关配套政策的配合与协调。首先,加强国家对高等教育合作的宏观统筹。理顺中央、三地政府、各高校等间的关系,各高校见就各自的定位、分工与合作等进行深入协商,建立高层次的合作、磋商、协调机制,并形成政策文件。[1] 其次,强化三地各高校的自主参与意识,利用规划、政策指导、立法或资金支持与税务优惠等手段激励高校发挥主动性参与到区域教育合作上来。

(二)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组织保障方面

实现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目标,打破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行政壁垒是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需要一个成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进行协调组织,提供组织保障。而且京津冀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开展教育合作,仅凭借高校自身的力量远远不足,也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建立官方组织,保障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顺利展开。

(三)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协调联动方面

对京津冀三地高校综合分析,分知名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重点大学、省市属大学和职业学院等层次[2],借鉴互联网思维开放、扁平等特征打造分层协调联动与资源共享平台,加强校间合作,如推行统一学分制度等,深化学分改革,提升教育资源利用率。

(四)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监督评价方面

中央、三地政府部门和各高校定期举办会议,建立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监督评价委员会,承担评价与监督职能,下设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和协调管理工作委员会,商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并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

【参考文献】

[1]庄士英,周俊琴,崔艳明.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现状分析[J].教育研究.2009(11).

[2]于秀兰.分工与合作:促进长山角高等教育新发展[J].教育发展研究.200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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