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风暴下的十大高官
2016-05-30
党史天地 2016年17期
改革开放以来,有不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到省部级以上官员。追责级别最高的是1979年的“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被行政记大过,石油部长宋振明被解除职务。这成为高层启动问责的一个经典案例。
1987年5月6日,中国北部的大兴安岭,一场大火吞噬了3个城镇、9个林场,举世震惊。大火被扑灭后,国务院撤销了杨钟的林业部长职务,撤销了董智勇的林业部副部长职务。
1988年,贵昆线颠覆事故发生后,时任铁道部部长丁关根因此事故引咎辞职。他成为改革开放以后,首位因安全事故而引咎辞职的政府高官。
2003年4月22日,因处置“非典”疫情不力,时任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卫生部党组书记张文康职务被免。同年12月23日,发生了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自中央2003年开始“高官问责”后,马富才是第一个主动引咎而退的官员。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引发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污染水甚至波及到黑龙江下游的俄罗斯部分地区。12月2日,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
2007年9月,孟学农再度复出,任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但几个月后,孟学农惜败于“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再次请辞。2008年9月22日,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国家质监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辭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引咎辞职”一词逐渐成了媒体使用频率较高的热点词汇,为国人所熟知。此后一年,“央视大火”发生,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引咎辞职。
“官员要有官德”,一名有职业荣誉感和强烈责任意识的官员,当有一天,他自觉愧对百姓或不适合再履职时,“引咎辞职”就成了最符合职业荣誉感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