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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背景下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6-05-30范贞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19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

范贞

摘要: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我院法律系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年来法律系积极筹划、认真研讨并付诸实施的重要改革举措。通过组建法学实验班、与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合作办学等新模式,我院法学专业逐步实现了由“法学学术教育”向“法学专业教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法学实验班;法律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9-0025-02

《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4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学科为法学。随就业情况持续低迷而突显的还有法科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低、毕业生能力素质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理论知识不能转化为实践运用等一系列问题。在诸多院校的法学教育不被看好的同时,独立学院也不可避免的受到质疑。面对这些问题,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法律系积极探索,希冀走出一条符合学院办学特色、契合学院发展、能够满足社会需要、服务地方经济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之路。

一、我院法学实验班创设目的及办学特色

2014年,我院法学专业被甘肃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为了对传统的教育模式及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法律系以创设法学实验班为基点,正式拉开了改革的大幕。

(一)法学实验班创设目的

法学实验班的创设与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相关,更与当前法学教育现状密不可分。

1.响应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法学实验班”是我院法律系在探索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过程中创设的,是法學专业“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结合的产物,也是法学教育过程中传统与改革碰撞的产物。以实验班形式进行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就是将从前的“法学学术教育”转化为“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以就业为目标,以通过司法考试为基点,更注重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2.提高学生司法考试过关率,从而促进就业。司法考试是毕业后志愿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必须经过的高难度考试,其过关率不仅与高校法学教育质量密切相关,而且与学生的就业率紧密相连。司法考试是敲门砖,有了敲门砖,便意味着获得了进入职场的资格,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几年来,报考人数逐年递增,通过率却在下降。据统计,2012年报考40万人,通过率为12%;2013年报考43.6万人,通过率为11%;2014年报考45.4万人,通过率仅为10%。2013年,我院法律系共有185名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了14.6%,2014年通过率接近17%,近两年的过关率均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在获得赞誉的同时,压力也随之而来,如何使更多学生通过司法考试,更好地就业,成为法律系教育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终极目标。

(二)法学实验班办学特色

1.准确定位,学用结合。法学教育原本就是职业教育,在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资格之前的整个法学教育过程均为法学职业教育。与传统的法学教育相比,我院法学实验班最突出的特色在于将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在重视法学理论教育的同时,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校企合作,优势互补。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学校与司法考试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是法学实验班的又一特色。在我院法律系与兰州众合教育机构的合作中,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成效明显。我院利用教学场地便利、生源广且稳定、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组建了实验班,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前五个学期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众合教育机构则拥有最有针对性的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最新的辅导资料和最专业的培训团队,利用第六学期对学生进行强化培训,并对实验班进行严格管理。

二、我国高校法学实验班模式概况及我院借鉴情况

近几年高校法学实验班如雨后春笋,而且每所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均有独特之处,我院法律系作为后起之秀,应在学习借鉴基础上走出一条新型办学之路,以期能在法学教育这颗“老树”上开出“新花”。

(一)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代表的“六年制法学实验班”

六年制学习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前四年的基础学习阶段,一是后两年的应用学习阶段,学生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并通过答辩即可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实验班实行双导师制,前一阶段的教学工作由专业课教师承担,后一阶段则由法律实务界人士完成。中国政法大学的实验班在师资配备及教师职能分工方面为我院提供了有益借鉴,专业课教师帮助学生构筑法学理论框架,实务界人士则可引导学生将理论转化为实践。

(二)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实验班”

由人大法学院和商学院共同创建的“工商管理—法学”实验班,以培养法学专业和管理学专业人才为双重目标。该实验班在学生遴选方面较为严格,学生要通过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尤其对数学能力和英语水平要求较高。我院法学实验班刚刚创建,在学生遴选上条件较为宽松,主要采取自愿报名形式。今后在学生遴选环节、措施等方面,我院将积极向人大学习。

(三)以甘肃政法学院为代表的“应用型实验班”

甘肃政法学院与我院毗邻,在学习上具有地缘优势。我们主要借鉴了三个方面:在人才培养上,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在教学模式上,增设了“民事案例分析”、“法律诊所”等实践类课程,且增大了实践课程比例;在班级管理上,注重聘用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法学教授担任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

三、我院法学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方式

法学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师资队伍的建设、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方法的变革等诸多方面作出整体性改革。

(一)课程设置

实验班的课程设置与以往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专业基础课,含14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二是专业实务课,涵盖《民法实务》、《刑法实务》、《诉讼法实务》等,此类实务课程的设置旨在让学生将所学理论运用于实案分析和司法实践中。三是专业实训课,包括《案卷制作》、《庭审实务》、《计算机速录》等。将此类课程的教学由课堂移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真案实景”取代了“大空理论”,使学生能够在实习环节的办案流程中学到知识。

(二)教学模式

我院法学实验班教学模式为“五一一”模式,即前五个学期为“基础学习阶段”,根据“司考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的原则来确定课程,旨在为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强化学生的理论根基。第六学期为“应试培训阶段”,由众合教育机构负责实验班该学期及暑假期间的授课,众合教育的课程设置包括重点学科基础阶段、系统强化提高阶段、全真模考讲评阶段、考前突破、卷一和卷四突破等五个阶段。第七、八学期为“专业实习阶段”,该阶段由司法实务界承担法学教育责任,学生在一年的实习期内要将《案卷制作》、《庭审实务》、《计算机速录》等课程的理论知识在真实的场景中转化为实践应用。

(三)教材选取

在教材选取上,大多法律院校会选取“十一五”国家规划重点教材,但偏重理论阐述的“红宝书”是否真的适合每个学校,则另当别论。我院法学实验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偏重考点解析的众合教育核心教材与“红宝书”相结合,既满足了教师教学需求,也满足了学生应试要求。

(四)教学方法

我院法学实验班主要采用“讲”、“练”、“考”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实现由知识能力向应试能力转化。“讲”是指任课教师在讲授本课程基础知识时,结合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侧重讲解重点与难点;“练”是指让学生通过大量研习司考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以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从而提高学生的得分能力;“考”是指增加每门专业课的考试次数,严格采用司法考试的仿真环境,分章节对所学知识进行考查,以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班级管理

法学实验班对班主任业务素质要求较高,不但要求班主任必须是本专业教师,且要通过司法考试,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专业学习,例如研习司考真题、评析典型案例、观看教学视频、参加案件旁听等。

我院法学实验班组建以来,虽然实验班班风学风正、学习氛围浓、师生积极性高、评比竞赛成绩优,但因创建时间短,经验不足,仍存在不足之处。相信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注重借鉴名校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等优势,能够实现办学特色明显和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双赢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周世中.构建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方法和途径[J].高教论坛,2008,(8):66.

[2]沈赏.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J].大庆社会科学,2013,(8).

[3]刘晓霞.從“法学实验班”透析我国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及发展趋势[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5).

[4]孟庆瑜.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J].保定学院学报,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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