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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问题及对策

2016-05-30张晶

教育界·下旬 2016年2期
关键词:经济法问题改革

张晶

【摘 要】经济法是一门调节经济活动、规范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生活密切相关。如何推动经济法的理论教学,培养和提高工科学生的法制素养和应用能力,是摆在如今高校面前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某大学为例,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调研,结合经济法学科知识规律,提出了搭建经济法实训平台的教学改革方案。

【关键词】非法律专业 经济法 问题 改革

一、引言

十八大报告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并指出“到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高等教育自然肩负起服务国家发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历史使命。

然而我国在高等人才的培养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和“模式单一、缺乏特色”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这些都是高校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根据某大学公布的我校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要求,其特点至少包括:第一,知识结构合理,知识面宽广。培养的学生既拥有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知识,又要拥有相关学科和相关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第二,通专结合。一方面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另一方面又要突出强调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基本能力的培养。

综上,法律类课程的开设与改革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该校在培养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

二、文献综述

通过查阅近年有关通识教育中法律课程教育教学的文献,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课程设置的不合理以及教学课时的不够等方面。例如,彭剑波(2010)认为“法学课程设置在经济与管理类院校不尽合理、课时偏少”;睢利萍(2011)也认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课时与教学内容之间的矛盾”;单颖辉、郭姗姗(2012)认为课程不合理、学生学不透和教学方法呆板是《经济法》教学中的主要问题;涂富秀(2013)则认为教师的教学管理缺位、教学方法单一、实践教材匮乏、缺乏科学考核机制等是《经济法》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述文章主要从理论角度分析了经济法课程存在的不足,但是缺乏相应的数据分析,缺乏说服力。本文以上述文献为参考,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从学生和企业角度分析了经济法课程有待提高的地方,为经济法课程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另外,法律专业知识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毕竟属于知识面的拓展领域,教学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学生思维习惯和思想认识的形成。因此,不应过度要求我校学生掌握较深的法律理论以及熟悉所有的部门法知识(这是法律专业学生的任务);并且考虑学生专业课程负担的问题,不可能要求增加过多的课时和成体系的法律课程设置。现实的较为可行的做法是在既有课时安排和课程体系的框架下,通过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为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能够有的放矢地寻求解决方案打下基础。

因此,本研究首先将调查某校学生的法律常识背景和对法律的认知水平,摸清学生的法律储备层次;其次,再调查用工企业对员工法律知识的需求情况;最后,将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社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相结合,将学生兴趣和现实情况有机结合,并根据经济法学科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教学改革方案。

三、研究分析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某大学学生和社会企业,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式。针对学生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学生问卷300份,收集有效问卷268份;针对企业采用了访谈的调查方式。其中,针对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

通过对某大学学生问卷调查,可以发现目前非法律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学生学习法律的途径单一,但是有较强学习兴趣。我校学生主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零碎地查阅法律文献、学习法律知识,学习途径比较单一。并且通过课堂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占比最少,仅为5.38%。因此,对于我校学生而言,其很难形成比较完整的、全面的、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但是大部分学生认为法律在未来的生活工作中是比较重要的,对法律知识都表现出了比较浓厚的兴趣,并主要集中在民商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上。

第二,企业需要具备法律素养的人才,但是目前高校培养的应届生不符合企业的要求。通过对用人企业用工需求的访谈,我们发现,面对日益复杂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大部分企业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更需要这些人才具备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尤其是要掌握与经济法、民商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目前很多企业认为大部分应届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仅仅了解了法律知识的一些皮毛,缺乏较高的法律素养,并且缺乏相应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难以满足企业面对复杂经济变化下的需要。

四、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校学生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有待提高,法律思维和法律精神也有待培养。但是大部分学生目前已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认识到了法律对于自身的重要性,有迫切学习法律知识的愿望;而企业对于具备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律专业人才具有较大的需求。因此,经济法课程改革对于我校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工科创新拔尖人才迫在眉睫。该课改主要是培养实用型的法律管理人才,并为我校其他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课程教学提供可行的建议和对策。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对经济法课程进行改革:

第一,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虽然一些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但是却没有形成法律思维,主要原因在于其法律知识是建立在对法律条文死记硬背之上的,缺乏对法律深层次的思考。无法探究法律背后深刻的法理,无法理解法理基础上抽象概括的条文,就无法形成法律思维。因此,需要在激发学生兴趣的基础上,积极营造法律场景,为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奠定基础。

第二,转变教学方式。目前的经济法教学主要以老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填鸭式”的教育为主,学生缺乏积极思考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而《经济法》这门学科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知识,本身内容十分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教学方式需要从“填鸭式”转变为“重点讲授+案例分析+启发讨论”的方式。

第三,搭建实训平台。传统的教学方式集中建立在“模拟”环境的基础上,缺乏实际的实践平台,学生很难获得“身临其境”的感觉。因此,我校与法院共同成立搭建经济法教学实训平台,让学生亲身、生动、全面体会到法院审判案件的过程,使得学生将其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际的法律问题结合起来,从而使得学生的经济法法律知识体系得到进一步地巩固,学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更为学生建立了直观的法律概念,塑造了法律精神。

第四,改革考试方法。传统的考试主要采取笔试的方式,侧重考查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考核方法单一,学生主要靠死记硬背来记忆知识。这种方法并不能够有效地考查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因此必须对传统的考试方式进行改革。可以制定“二阶段”考试模式:在第一阶段中,仍然可以继续沿用传统的考试方式;而在第二阶段中,应该更偏向考查学生的法律逻辑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课堂模拟和实训平台,采用老师评价或学生互评对学生的这些能力进行考核。

【参考文献】

[1]彭剑波.经济与管理类院校非法律专业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01):111-112,114.

[2]睢利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103-105.

[3]单颖辉,郭姗姗.如何提高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有效性[J].前沿,2012(12).

[4]涂富秀.经济法本科课程实践性教学的改革与探索[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3(03):1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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