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土地权属化解农村基层矛盾
2016-05-30肖相国
摘要:长期以来,土地一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因土地权属不清引发了很多的社会矛盾。要进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就必须明确土地权属。通过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及承包权证,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经营自主权、土地流转权、抵押担保权等权利,活化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土地确权;经验总结;问题处理
中图分类号: DF45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06.014
按照舒兰市委及市农业局的总体安排布署,溪河镇2015年被确定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镇,根据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及地市两级对溪河镇确权多次调研成果肯定的基础上,现对工作方法、经验及问题的处理总结如下。
1 入户调查阶段工作重点
在入户调查阶段,按照土地确权工作流程,市、乡、村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召开相应会议并组织人员培训,重点向农民做好宣传,促使他们明确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任务。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确、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用、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应用,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经过细致扎实的工作,为每一户农户都建立了完整的初期入户阶段档案,包括共有人员信息、户主信息、承包地块信息等。
2 实测阶段的方法及步骤
在实测阶段,主要依靠测绘公司,在乡村干部引领及群众的配合下,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完结,成果良好。实测数据有出入的后期需要审核勘误,重新订正。之后几经讨论公示,最后由测绘公司按照讨论结果即确权的与不确权的分别制出地块总分式效果图,按要求误差不超过50厘米。此阶段的重点是指界,对毗邻搭界、林地权属不清等问题要先行搞清楚,不要由于指界不准,导致后期工作不实,前功尽弃。
3 工作进度及下步计划
按照舒兰市委及市农业局三年工作计划,溪河镇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经进行过半,目前镇内的11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实测结果公示,测绘公司正在进行最后制图。按计划下一步溪河镇将进行完善合同、登记簿工作。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土地承包共有人,做好登记建档归档工作。然后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建设数据库。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最后颁发土地承包权证及土地经营权证。
4 通过前期工作总结,针对具有代表性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4.1 关于人口户在人不在的问题
经过入户调查发现,下洼村朝鲜族队已有80%的居民户在而人不在,调查组反映此类情况如何登记,对于此种情况解决方案:一是找承包人通知本人邮寄户口及身份信息;二是通过派出所调查户口信息,通过户口档案核实,特别是有的已经变更国籍的,按政策,村社有权收回其承包地作为机动地。
4.2 关于分户、合户问题的处理
有的因为离婚或其他原因,在此次确权登记过程中,原则上维护二轮延包合同的连续性,对于离婚后要求分户的,可通过村民代表会决议为其分户,填表准予分户。对于有的农户想要并户合户的,按规定坚决不予受理。
4.3 关于收回承包地问题的处理
全户消亡的,溪河鎮以1995年11月30日零时为起止点,当时在籍人口为分地人口,分到土地的家庭自己独立经营权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全户消亡,则收回村社作为机动地补给需要土地的人口,此项工作不是此次确权才进行的而是常态化工作。全家迁往设区的市的并且全户变为非农户口的,土地应由村社收回,此种情况也属常态化工作。
4.4 其他问题
其他一些具体的确权过程当中涉及权属的问题可参照舒兰市农业局转发吉林市确权办关于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生问题解决办法《土地确权百问》。确保化解矛盾于基层,避免引起群众上访事件发生。
参考文献
[1]王锡升.《农村土地承包法》几个具体问题探讨[J].农村经营管理,2015,(08).
[2]来阳.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J].吉林农业,2014,(04).
作者简介:肖相国,本科学历,舒兰市溪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