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之处也有风景
2016-05-30李外平
李外平
苏教版高中语文读本第五册选录了清代桐城派鼻祖方苞的代表作《左忠毅公逸事》。此文我读过多次,也讲授过多次,本以为熟悉之处再无风景。但今天再次阅读它时,又有了新的感受。诚如黑塞所言,“每一位思想家的每一部著作,每一位诗人的每一个诗篇,过一些年都会对读者呈现出新的、变化了新的面貌,都将得到新的理解,在他心中唤起新的共鸣。”我不仅体会到了这篇文章选材典型,语言精炼,叙事简洁传神,更深深地感到:看似寻常最奇崛。有时自以为已经领会了深意,再读新的疑惑往往又會产生。在解疑的探寻过程中,又不断有新的阅读感觉,新的审美愉悦,令人美不胜收。
我择其要者,略加论述。
一、“卧”“寝”有别
文章第一段“庑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中的“卧”字,第三段“每有警,辄数月不就寝,使将士更休,而自坐幄幕外”中的“寝”字。《说文解字》上说,“卧,休也”,“寝”也是“睡、卧”。两者释意相同,那可以互换吗?
《孟子》中有“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焦循解释:“卧与寝异,寝于床,卧于几。统言之则不别。”清段玉裁也说:“卧与寝异。寝于床,论语寝不尸是也。卧于几,孟子隐几而卧是也。卧于几,故曰伏。尸篆下曰象卧之形是也。此析言之耳,统言之则不别。故宀部曰寝者卧也。”由此可知,“卧”“寝”虽同有“睡觉”的意思,但“寝”侧重于“脱衣到内室就睡”。
第一段中,史可法寄身“古寺”,“庑下”读书。外有“风雪”,内又开“户”,且身着单衣。这种情形下,作者选用“卧”字。说明了史可法是“俯几而睡”,即“趴在桌子上睡觉”。这直接刻画出史可法作文完毕、身心俱疲而不自觉地趴在书桌上睡觉的情形,凸现了他刻苦学习的精神。第三段中,每次警报传来,史可法作为最高统帅,总是数月不脱衣到内室就睡,亲自坐在军帐外警戒。“寝”字,突出了作为将军的史可法身先士卒的品德。今日“不就寝”的统帅与当年“伏案卧”的书生互相辉映;今日雪夜当值的学生史可法与当年风雪巡视的老师左光斗彼此呼应。
二、“涕泣”“呜咽”“流涕”各异
文中第二段叙述史可法探狱,其中三次描写了哭泣。一是“涕泣谋于禁卒”,二是“史前跪抱公膝而呜咽”,三是“后常流涕述其事以语人”,虽然同是哭泣,但细细咀嚼,三者却各有不同。
“涕泣”,就是眼泪横流。恩师左光斗下狱,身被炮烙,旦夕且死,史可法“涕泣谋于禁卒”。只有将哀伤与祈求、焦急与担忧,全部通过“痛哭流涕”显现在脸上时,这才有可能感动禁卒。此处用“涕泣”一词,不仅描写“流泪”,更能让读者感到史可法声泪俱下的悲切,并能想像出他面部痛苦之情状。
“呜咽”,就是伤心哽泣的声音。左光斗受刑后,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史可法见到恩师如此惨状,痛苦伤心,但又不敢发声,只能上前跪抱公膝而呜咽。“呜咽”不仅准确地表现出此时史可法无法抑制的悲伤之情,也突出了此时险恶的监狱环境,也照应了后文的“公辨其声”。
“流涕”,就是流泪。后来,左光斗沉冤昭雪,明思宗追谥他为“忠毅”;史可法也得到提拔,担当重任。当初不幸的事总算有了较为圆满的结局。作为左光斗的学生,史可法不仅永远铭记恩师,更经常用恩师的事迹激励他人,将恩师的精神传颂后世。当他叙述恩师事迹时,不自觉地“流涕”。此时的“流涕”,既不形同于面部的悲伤,也有异于哽咽的声音,那是用眼里无声无息的泪水,来表达痛定思痛后深沉的悲伤。时间虽流逝、沉冤虽昭雪,但恩师之深情,史可法始终不能忘怀。史可法的谥号是“忠烈”,说明他有刚烈如火的性情,然而语及恩师也常不禁流泪,作者巧妙地借用史公的柔肠衬出左公的刚毅。“流涕”一词,不是简单地叙述了“流泪”,而是深刻地表现出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三、“禁卒”虽小,意义不凡
此文虽短,但人物形象却塑造得丰满感人。除了左光斗和史可法之外,还有一个小人物,粗看似乎可有可无,但细细品读却意义非常。那就是“禁卒”。禁卒,就是看管监狱的衙役,职责就是看守管理犯人。
作者方苞曾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至京城,下刑部狱,直到两年后才出狱。作为囚犯,方苞对监狱里的情况了如指掌。在《狱中杂记》里他就叙述了自己在狱中的所见所闻,无情地揭露了清代司法机构的黑暗。
据史载,左光斗曾任左佥都御史,与左副都御史杨涟奏劾宦官魏忠贤。左公是魏忠贤心腹之患,是魏忠贤必定要除之而后快的人。魏忠贤先削除他仕籍,又在天启五年六月构陷罪名,抓捕关入“厂狱”。可以推知,面对这么重要的“囚犯”,魏忠贤肯定会严加看管的,再加上无恶不作的“禁卒”把门,可谓是固若金汤了。然而,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史可法居然能成功探监,且还是“禁卒”帮忙!这不得不让人称奇。
原文说:及左公下厂狱,史朝夕狱门外。逆阉防伺甚严,虽家仆不得近。久之,闻左公被炮烙,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谋于禁卒,卒感焉。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屦,背筐,手长镵,为除不洁者,引入。微指左公私处,则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
从文中可知,逆阉防范不可谓不严,即使是家仆也不能探狱。而“禁卒”本不是善人,又有严法束缚,与史可法非亲非故,固然有五十金报酬,但一旦事情暴露,即有性命之忧。正常情况下,对于史可法的探监请求肯定是断然拒绝的,但“禁卒”最终变节,伸出援助之手。史公非乔装打扮,不得入;即得入,不得指示,也不能寻得左公所在;即寻得,也不得辨识左公。如果没有“禁卒”内应,史可法是无法遂愿的。而“禁卒”为何甘冒杀身之险带史入狱探监呢?其根本原因,就是被史可法的“涕泣”所“感焉”,就是被史可法的真情所感动。
一个小小的“禁卒”,看似无足轻重,却侧面突出了史可法对恩师的深厚情感足以惊天地泣鬼神。这个小人物,看似无关紧要,却是作者匠心所在。
作者方苞是清代散文大家,是桐城派的鼻祖。他推崇《左传》《史记》和唐宋八大家的文章,首创“义法”说。他在《史记评语》里说:“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以义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本文就很好地体现作者的这一理论主张。
看似寻常最奇崛。只要用心,就是再熟悉的经典,也会给我们别样的感受。
作者单位:江苏南京十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