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奇台县灌区水价水权改革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2016-05-30朱特
朱特
【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水权水价改革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提出了水权水价改革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奇台;灌区水价;水权改革;存在问题;对策措施
奇台县建立以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1、水权水价改革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1 缺少必要的调蓄工程“水银行”建设
我县的灌区水源工程,主要以拦河引水工程为主,上山个别乡镇有调蓄工程,例如奇台县吉布库镇,碧流河乡,东湾镇都是引水采用拦河引水枢纽工程,多余的水量无法调蓄,还是维持七八十年代引水大水漫灌现象,缺少调蓄工程“水银行”。
1.2 水权水价交易市场不规范
市场水权流转不顺畅是制度不健全是该灌区水权水价交易重大障碍,水权交易只是集中交易在户与户之间,供求双方并末达成某种水权协议,组与组的交易主要集中在配水时间上的交易,水量水权并末没有交易。协会与農户水权水价交易以经济为基础,以买卖配水时间为主,实配水量水费由用水户承担。
1.3 水权水价改革制度不健,水权转让费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该灌区各项水权水价改革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甚至有些制度也不符合该灌区的实际情况,农民用水协会,将水权转让费单独作为农民协会管理费和水费两部分;不是将水权转让费分为(水权交易费用,农民用水协会运行管理费用,和节水工程运行管理,农民直接收益几部分组成),末能做到专款专用。
2、对水权水价改革存在问题的分析
2.1 主要在奇台县上山由于工程缺水和缺乏调蓄工程,影响水权水价改革的顺利实施。例如、在2015年奇台县东湾镇、吉布库镇、碧流河镇就在水权水价改革中出现了广大用水户通过农民用水协会小范围内部进行水权交易;但是广大农民在灌溉轮期内节省的水量无法去交易,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缺水,无法保证后期有没有水的问题,是否能满足后期作物的需水要求?其次是节余的水量存哪里?例如:去年墒户一组、二组;中渠十一组四十万方水无法将水存入“水银行”交易等现象。
2.2 由于缺乏交易平台,和交易平台不健全,成立了当没有运行,缺乏政策引导,缺乏检督机构,水权交易没有按交易工作流程逐级进行(水权交易申请、上报、协会审批、交易平台备案、交易平台批准、水管单位执行等),只流于形式,通过协会进行私下交易现象。以2015年奇台县东湾灌区以墒户、中渠农民用水协会交易为例,水权交易在农民用水协会内部私下进行,井河水权管理缺乏统一管理和指导;缺乏政府监管,给水管站配水带来了不便;其次农民用水协会、用水小组、农民节约下来的水权没有通过交易转让给其他人个人和企业,也没从中获得了一部分收益,自己的收入也没有增加。2015年墒户农民用水协会一组、二组;中渠农民用水协会十一组四十万方水无法交易,给用水户造成经济损失近几十万元。
2.3 水权交易制度不健全,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存在,(1)、对水权水价政策学习撑握不够透彻,缺乏规范性指导;(2)、水权水价使用性规范方面缺乏政策条文约束和有效地监督;(3)、有些协会不按规定和政策、制度、规范办事,造成水权转让费管理不顺,转让交易费除水费外全部截留在农民用水协会,作为管理运行费用。(4)、水权转让费中用于节水工程资金被挪用,在节水工程支持力度上发挥不了真正的作用。
3、针对水权水价改革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3.1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新建调蓄工程
在水利水权水价改革中,要特别考虑“水银行”调蓄工程建设,(1)加大调蓄工程的财政投资力度;(2)通过引进各种投资建设模式建设调蓄工程。(3)通过民间资本投资调蓄工程建设。
3.2 搭建流域井河水权交易平台,建立流域井河统调交易市场
(1)以流域、乡镇区域建立井河统调水权交易中心,借鉴土地交易、林权交易等平台建设经验,建立和完善奇台县的水权水价交易制度;(2)明晰水资源产权,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一个利用市场手段和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市场,建立水权交易平台;(3)在党政领导监督下,通过区域水权交易调水,对节约水量进行调蓄;(4)坚持井河有偿转让和合理补偿相结合,水权转让双方主体平等,遵循市场井河统一管理交易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双方的经济效益,推行水市场建设;(5)积极引导农户通过县人民政府搭建的水量交易平台,将灌溉节约水量向工业、城市用水转换。
3.3 完善制度规范化管理
(1)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2)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3)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4)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就是在保证农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建立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钱,不用水得补贴的机制。(5)健全法律法规,水权转让费应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引导下,各方平等协商确定用于节水工程的建设、更新改造和运行维护,提高转让费做到专款专用;(6)是规范交易程序,在政府监管下,公平、公正地交易,逐步完善水权转让制度;(7)加强管水人员的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总结交流水权转让的经验,加快建立完善的水权转让制度建设。
结束语:
要牢固树立“水利兴则新疆兴”的理念,要认真研究和探索水权水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水权水价改革政策的落实、组织、协调和管理。为实现奇台县水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支撑“五化同步”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水利的现代化,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建新 水权水价制度改革与创新〔调查研究〕2012年(02)
[2]张萍,刘芳,年自力. 对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及管理问题的思考[J].新疆水利. 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