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 台界定和处置党员政治上“两面人”办法
2016-05-30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6年5期
最近,甘孜州出台《界定和处置共产党员政治上“两面人”办法(试行)》,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队伍。
《办法》从理想信仰、政治方向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共产党员“两面性”问题的17种情形,包括:在言论和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和省、州委保持高度一致,故意作出与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与境内外分裂势力勾连等情形。《办法》明确界定和处置共产党员政治上“两面人”,应按组织甄别、听取意见、提出建议、组织决定和宣布决定5个步骤常态开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把“两面人”甄别意见作為干部“德”的重要评价内容。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界定和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门是责任主体。明确在甄别处置、教育转化等过程中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胡建军/甘孜州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