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规则演变及其伦理基础
2016-05-30孙秀娟
孙秀娟
[摘要]在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下,各国均为了保护环境而共同努力,但由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各国现阶段的价值目标有复杂多样,因此,有关环境保护的力度和要求各有不同。从伦理学角度分析各國建立低碳规则背后的生态整体主义、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念和代际均等理念等,对分析低碳贸易壁垒的实质和内涵有非常重要的指引作用。
[关键词]低碳经济 生态整体主义 可持续发展 代际均等
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问题也随之日益突出。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所形成的温室效应造成了全球气候变暖,并且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巨大难题。“低碳经济”是全球视角下新的经济发展理念,是为解决全区气候变暖问题而提出的,是世界各国都应付诸实践的发展经济的方式。
一、低碳经济的缘起
低碳经济源于人类对所处环境的深刻认识,并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理念的提出,在政府文件中最早源于英国在2003年发布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英国也成为世界上最早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
低碳经济被定义为:人类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设计,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耗,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遏制全球气候变暖,从而减少由此带来的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保护人类的生存安全。低碳经济是一种旨在修复地球生态圈碳失衡的人类自救行为,人类在面临生态恶化的境况下,采取的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着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是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二、基于全球合作的低碳规则之初步建立
近百年的工业经济发展,使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突增,因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等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全球环境的不可分割性,使环境保护问题甫一出现就成为了全球性问题。
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针对全球环境问题,该宣言提出“国家之间要广泛合作,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1992年联合国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考虑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和当前人均排放上存在着差异,《公约》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定为其核心内容。为具体实施《公约》的减排目标,1997年12月,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终于达成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并为此设计了以市场为基础联合履行机制、排放贸易以及清洁发展机制。至此,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的做法成为国际环保机制的主流。
三、欧美国家低碳规则的制定与发展
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开始采取一系列实际行动向低碳经济转型。或引入多项经济政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或投入巨资研发低碳技术,并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一)欧盟
自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之后,欧盟几度主张要对来自未履行减排义务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边境调节税”。
2008年,萨科齐首次提出增设“气候能源”税,并积极推动在欧盟边境征收碳关税,以避免在减少碳排放量方面不作为的国家的“环境倾销”。2010年法国通过了一项新环境法案,包括有关消费品和环境议题的若干措施,是全球第一部有关碳环境信息的环境法,标志着法国在绿色增长领域已经远远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
2000年初,德国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此后德国对该法进行了数次修改和完善,最近的修订在2014年,法律条款由最初的12条扩充为66条,形成了较完备的框架。与设定目标相对应,该法还建立了一套从信息通报与公开机制到追踪评估机制的保障机制以更好地推动法律的实施,成为世界可再生能源立法领域的典范。
(二)美国
低碳经济的发展带来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的根本性转变。2007年7月,美国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更是将发展新能源产业、碳经济作为应对危机、重新振兴美国经济的战略取向。
四、相关低碳规则的伦理基础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人类对能源的开采使用就像是一对矛盾共生体。低碳经济的提出,无论是滥觞于自然主义者的道德哲学还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等伦理理念,都是对这一矛盾共生体所提出的诸多解决策略之一。
(一)生态整体主义
1996年赫尔曼·E·戴利提出,现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温室效应、臭氧漏洞及酸雨等现象是人类宏观经济超过自然力预警线的证明,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创造过程与环境的物质和能量转化过程存在着内在的平衡,即存在环境承载阀值,超过环境承载能力,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甚至不可重复。2006年秋,英国《斯特恩报告:气候变化的经济学》呼吁全世界各国联合起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向低碳经济转型,以避免未来蒙受更大的由全球变暖而带来的损失。
生态整体主义推翻了传统“征服自然”的观念,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并主动地限制超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物质欲求、经济增长。把是否有利于生态系统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并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人类的消费需求应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从人类对自然资源消耗的角度,低碳规则建立的基础是遵循适度理念,使消费和基本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及自然资源条件相适应。
(二)代际公平之理念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呼吁当代人类应该为造福子孙后代而采取共同行动。代际均等的观念强调在享有自然自由和良好的环境等方面,未来的人类与当代人享有均等的权利。皮尔斯认为“当能够保证当代人福利增加也不会使后代人的福利减少时”就达到代际公平
保护环境的根本点是使我们及我们的子孙们在这个国家中都有最佳生存地,当代人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控制对自然资源的使用,这一资源才是人类繁荣的最大源泉。代际公平的伦理观要求人类注重自然自由循环再利用和环境保护,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模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存续的物质和环境基础。
(三)可持续伦理理念
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生态资源是人类社会中宝贵的资源,其消费者和受益者还应该包括未来的子孙后代。
可持续消费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代际消费的公平。自然资源具有稀缺性和有限性,当代人在自然资源消费上要公平地对待下一代人,要尊重和考虑下一代人消费自然资源的机会和权力。二是代内消费的公平。当代人任何人的需求消费都不应该危及他人的需求与消费。也就是说,不同民族、国家、地区、利益集团以及个人之间的消费都是平等公平的,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消费责任从而保证代内消费的公平。
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经济建立的起点是避免人类过度消耗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提倡人类以一种对环境破坏更少和更低碳的生产模式取代以前粗放型的资源消耗经济模式,这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伦理基础,更多地体现着人类生存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衡平性,也体现了当代人类对未来子孙应承担保护责任的伦理道德,有利于未来人类健康之美好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