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分奖金”是一个“坑”
2016-05-30罗义安
罗义安
为了当选“文明班”,江老师别出心裁,采用“共享成果,平分奖金”的策略,俘获了学生的心,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文明班”的称号。师生皆大欢喜,乐在其中。江老师坚信,“平分奖金”能够“分”出一个更加文明的班级,因此打算继续坚持此做法。但我认为,与学生“平分奖金”,看似“疗效”显著,“副作用”却不可小觑。或许,“平分奖金”就是一个“坑”,一不小心,便可能让人掉入“坑”中,成为受害者。
首先,它是为自己挖的“坑”。对于“文明班”的称号,部分学生并不感兴趣,“根本不把创建文明班活动当回事”,而班主任却“垂涎三尺”。因此,在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中,有些学生依然“大闹天宫”,其行为并不文明;而班主任志在必得,在使出“浑身解数”仍不奏效的情况下,便采用了非常规手段,对学生实施“小恩小惠”的物质诱惑,提出与学生“共享成果,平分奖金”。此招出其不意,虽然有力地回击了“老师管得那么严,就是为了多拿奖金”的说法,却为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设置了障碍,留下了隐患。一方面,奖金刺激的作用十分有限,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越来越差,除非增加奖金的额度,不断满足学生日益膨胀的需求;另一方面,同学们尝到了“平分奖金”的甜头后,如果那些“反叛”的学生得寸进尺,要挟老师,怎么办?比如,他们认为,老师要求他们认真学习是为了多拿绩效工资,便故技重施,以此为借口不做作业,不愿学习,那么老师是不是也要与学生“共享成果”,把绩效工资拿出来与学生平分?
其次,它是为同事挖的“坑”。江老师采用“共享成果,平分奖金”的策略,降服了“大闹天宫”的“孙猴子”们,但这只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学生之所以收敛自己的顽皮行为,只是为了“平分奖金”,而没有真正认识到讲文明、守纪律的重要性,也并没有理解学校开展评选“文明班”活动的真正意图。因此,学生被降服的背后暗藏着危机,因为他们的心并没有安分。如果以后没有奖金的刺激,他们极有可能“打回原形”,继续“大闹天宫”,甚至“闹”得更加厉害。这种情形一旦出现,必然影响所有任课老师的正常教学。另一方面,如果江老师不再担任该班的班主任,那么接手该班的新班主任就会掉入“坑”中:是继续效仿江老师与学生“平分奖金”的做法,还是摒弃“平分奖金”的做法?无论他怎么选择,都将迎来一场严峻的考验和新的挑战。可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的工作都不会轻松,必将为“共享成果,平分奖金”的做法买单。
再次,它是为学生挖的“坑”。“文明班”评选活动只是教育的一种形式,而非目的。也就是说,“文明班”的称号只是教育的副产品,其重要程度低于学生养成讲文明、守纪律的习惯。“教师应该把学生看作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是周国平提出的“教育的七条箴言”之一。“共享成果,平分奖金”的做法,实际是把学生看作手段,而非目的——以获得“文明班”的称号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将学生视为获得“文明班”称号的工具,即令学生服从和服务于“文明班”的创建活动,而不是通过创建活动来促进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尽管同学们的行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并非是文明习惯内化为具体行动的表现,而只是为了“平分奖金”的被动作为。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在奖金的诱惑下,学生的追求必然功利化、物质化。长此以往,学生必将成为一个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学生“大闹天空”,班主任要通过改变学生的观念来改变他们的行为。正如一味地通过“扣分”“惩罚”等方式试图改变学生的行为必然徒劳无益,采用“共享成果,平分奖金”的做法也仅是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犹如“打点滴”,虽有“疗效”,但并不是“标本兼治”,且极易造成副作用。
(作者单位:湖北省安陆市紫金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