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新时期反腐倡廉的表率
2016-05-28林玲邵蔚旸
林玲 邵蔚旸
【摘要】本文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革命领导人都十分注重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性。分析了当前有的地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松弛,有的甚至违反党纪国法,导致走向腐败的深渊。着重叙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严明党的纪律,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历史担当,颁布了惩腐肃纪的各项措施,并在全国各地取得反腐的初步成效。最后告诫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新时期反腐倡廉的表率。
【关键词】党的纪律建设 反腐倡廉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056-02
一、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革命领导人都十分注重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性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发展和壮大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严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章程,在铁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鲜明地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我们党就能够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完成伟大的历史任务。”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10月16日,王岐山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能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和党内职务所赋予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其中包括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2014年5月19日,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机关的职责是党章赋予的,要明确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党的观念,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最大优势和突出特色,也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涉及纪律的就有好几条,占有相当的比重和突出位置,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就单列了“纪律”一章,规定党员要服从党的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下级机关必须执行上级机关的命令等党的纪律。
192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带领秋收起义部队向井冈山迸发时,首次向部队提出了三大纪律,1928年,又宣布了六项注意,1929年次,又增加了两个注意,后来成为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同志还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在瑞金时期,他签发《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训令,更加强化党的纪律严肃性。
我们党从1921年成立起,就旗帜鲜明地高举严明党的纪律的大旗,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种风险和考验,取得了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深入,有的地区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夹私货,执纪不严、执纪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目前有的地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松弛,从而导致腐败行为时有发生,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避重就轻搞变通。表面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在具体操作中,阳奉阴违。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有的单位“一把手”小事开大会充分听取意见,重要事开小会吸纳少数人的建议,关键事不开会独断专行。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目无组织、我行我素,该请示的不及时请示,该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者小事请示报告,大事就擅自做主。
(二)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性的组织纪律监督检查规章制度。比如在干部选任上优亲厚友、发展党员违反程序、人事考录弄虚作假。在群众监督涉及领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信访线索较少。有的地方对组织纪律执行缺少办法,监督缺位,导致软弱涣散、纪律松弛。
(三)惩处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偏重于打招呼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还有的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给予党纪处分也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有的执行纪律雷声大雨点小,把党的纪律看作“稻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不愿、不敢追究责任。
(四)小部分基层干部顶风犯案,“都市村官”贪腐。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存在着隐蔽性强的特点,官小权大,有的俨然“土皇帝”,缺乏自我防范意识,极易受到腐败侵蚀。
四、中共中央自十八大以来严明党的纪律,向全党全社会表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严明党的纪律,向全党全社会表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个规定一出台,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反响,各级党委纷纷仿照制定规定,在全国掀起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高潮。
2013年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布,中国共产党有了正式的党内“立法法”。
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随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内全国铺开,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2013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的预防腐败。
随后,中共政治局又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了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了与时俱进和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都很强的“新蓝本”;中共中央办公厅又相继引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
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进一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总蓝图和新号角,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五、全国各地认真执行中央各项惩腐肃纪措施,党内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取得初步成效
自中共中央严明党的纪律,各种措施出台后,在我国掀起了反腐倡廉的高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计其数,据统计,2013年总计18.2万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640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办。截止6月底广东省纪检检察机关立案5588件、涉及5704人,其中厅级干部46人,县处级干部30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7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11人。今年1至5月份,江西省纪委共立案18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4人。各设区市纪委自办案件96件,县纪委立案1125件,乡镇纪委立案1108件。今年上半年,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441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8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3人。通过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在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有力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为反腐治本赢得时间,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新时期反腐倡廉的表率
(一)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和纪律约束
党员干部身处国家执政立法的重要岗位,自身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国家干部队伍的质量。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也混入了一些不合格分子,他们缺乏责任担当,丧失党性原则,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部署讲价钱、打折扣。强化自我监督和纪律约束就是要重申党员干部本应承担的义务,消除个别人的特权,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执纪问责,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强化自我监督和纪律约束,对于纪检干部来说,承担着严肃纪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解决“灯下黑”问题,就是督促和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秉持更高要求,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监督意识,带头改进作风、自我净化,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二)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防止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请办案专家讲廉政教育课,帮助干部算好廉洁账。二是组织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提醒干部守好廉洁底线。三是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干部,筑牢干部廉洁防护墙。四是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剖析录像带,着力形成有效震慑的作用,能让党员干部好好地“照镜子、正衣冠”,从而清醒地意识到不走危险的前沿,时刻系紧廉洁从政的“安全带”。
(三)深入纠“四风”,廉洁过节日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中秋、国庆节日的临近,深入纠“四风”,严禁干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身体力行,恪守“三严三实”,从党性修养、党的情操、为人准则等方面,涤荡歪风邪气,树立昂扬正气,为社会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参考文献:
[1]《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8月7日
[2]《半月谈》2013年11、12月
[3]《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15期
[4]《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