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6-05-28晁红梅
晁红梅
摘要:税收在现阶段表现出来的作用主要在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对当前的经济起到调控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到税收目标的实现,对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作用。但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经济新常态下,原来的税收管理也暴露出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因继续推进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真正使税收成为调控经济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税收 税收管理 改革
今年两会期间,“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成为群众观众的热点话题。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通过税收活动,国家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筹集财政收入;以税收为导向调解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同时作为纳税人,税收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税收管理的含义
税收管理指的是税收管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常的进行组织和监督工作。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并且能够充分的发挥出税收的职责,对国家内的经济起到调节的作用。与此同时,税收管理也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正常的管理制度,维持国家的经济能够正常的运转,对国家经济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从其含义来进行理解可以知道税收管理实行的主体是国家,相关税收部门只是代表国家执行税收相关的政策,所具备的权限受到相关规定的限制。而税收管理的客体主要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税收的管理指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指的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交流。从微观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的管理指的是各税收管理单位同纳税人之间的缴纳税关系。
二、当前在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税收法定原则是国家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国家如果要进行征税,必须先具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否则公民不具有缴纳税的义务。这正是现代法治主义在课税、征税上的体现。有法可依是税法管理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生事物及行业层出不穷,如何对这些行业征税需要法律予以明确;一些原有行业也发生巨变,针对变化课税方式及税率如何做出相应调整都需要法律依据。税法的滞后严重影响着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税种设置
在1994年的时候我国开始实行税制改革,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税制结构上面也日益趋于合理化,最为显著的特征在于:1994年的时候有23种税种,而到2015年的时候简化到18种。但是在这18种税种当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税种之间具有很多的相似性,有些税种是以前针对某项事物特定的税种,在当前也失去了其中的意义,还有一些新的税种应当成立。国家通过设置税种对相关行业经济进行调整:房产税、遗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正在论证和研究的税种,深刻影响着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及人民切身生活。对于已有税种也存在交叉重复的情况,鉴于车辆购置税与对于小汽车、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近似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与房地产和土地资源相关,印花税与货物和劳务交易、产权合同和经营性证照相关。这种近似交叉无疑变相的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现阶段鼓励消费的经济形式。
(三)中央与地方权责模糊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确立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较好发挥,中央和地方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有效调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经济新常态下,也暴露出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因为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中央税、地方税及共享税的比例划分等问题对于各级政府都有着重要影响。从12年开始试点的“营改增”也因为触及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分成问题而经历层层考验。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程度欠缺
税收管理工作正是对数据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的活动。现阶段所处的信息时代正是数据大爆炸的时期,各种数据纷繁复杂,如何在其中尽可能的搜集掌握有效数据成为税收管理的新问题。传统管理体系以申报为主,计算机为依托的方式已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要求。例如极速增长的电子商务领域,交易行为及金融往来均通过网络进行,具有虚拟性、流动性、开放性及隐蔽性的特点,传动管理手段容易造成税源流失、应税所得不易计算等问题。同时,便民快捷日益成为税收管理服务的要求,而信息化也可以提高税收核算效率,加快税收办事速度,真正实现为民服务。
三、突破税收管理问题的路径分析
税收征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好纳税人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可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这项改革的落地和作用的发挥。
(一)加快相关税收立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所有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内容都由法律规定。其中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都已经列入几年的立法规划。《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了税收法定的路线图,其中对现行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具体安排。
(二)合理划分税基,厘清各级财政关系
税种在中央、地方间的划分即税基的配置,中央管理事关国家主权及全局性或覆盖面大、流动性大的税种;地方管理区域内部、税基流动性弱,或地域化明显适合 “因地制宜”的税种。根据国家税收改革步骤,有序有效稳步推进落实“营改增”进程。在既符合共同富裕的属性下,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采取转移支付制度手段对财政资金在上下级政府间进行适当调节。保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经济稳定。
(三)税收引入大数据管理概念
数字时代到来,税收管理工作也应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树立大数据思维是为纳税者提供更有效率、更为准确、更加便捷的服务的手段,也是新常态下社会对税收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首先做好数据整合工作,数据的搜集是对数据分析的前提。建立税收信息聚书库,对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及申报数据及时收寄存储。其次要对已有数据做好深度分析,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发展趋势预测,为税收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当前已进入改革深水区,面临的是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果敢而慎重、坚定而持续地推进财税改革,为经济新常态服好务为十三五开好局。
参考文献:
[1]京ICP证04043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京)字008号
[2]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备案号:110 1081725
[3]? 2016 中国知网(cnki)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