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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下对全周期成本的筹划

2016-05-28邱丽娟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0期

邱丽娟

摘要:2015年年底,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到,2016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两会座谈会上也提到,营改增的全面改革,将同步促进财税体制的改革,合理调整增值税分项比例,以期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各行各业应该籍此良机,实施全周期的成本筹划,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所在。

关键词:营改增 全周期 成本筹划

一、营改增背景下全周期成本筹划待解决的问题

(一)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不同,在同个行业当中,难免会出现征税范畴不同的情况,譬如材料供应商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而劳务商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但在诸多行业内,同项活动涉及不同税种的情况并不罕见。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很有可能出现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比方说材料交付后,产生增值税款,但在材料使用环节,却不能够足额抵扣税款,反而需要为营业税埋单。针对该问题,笔者认为营改增背景下全周期成本筹划工作,当务之急是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彻底消除重复交税的现象,为全周期的成本筹划,进一步减轻税负负担。

(二)税负不公平

税负公平是营改增追求的目标之一,也是全周期成本筹划的重要前提。在营改增尚未全面铺开之际,某些既有销售业务,又提供劳务的行业,就经常出现税负不公平的现象,使得成本筹划工作屡屡失衡。而事实上,相关的征税规定,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是有据可依的。细则规定在自产销售后可抵扣进项税额,但外购销售需同时负担增值税和营业税,明显不利于行业的发展。笔者认为,营改增需进一步消除税负不公平现象,为全周期的成本筹划工作,创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三)运行成本增加

增值税征管单位是国税局,营业税征管单位是地税局,在征管过程中,难免出现由于利益分配问题,而出现征管方面的矛盾,尤其是征管范围的划分,“资源争夺”和“税收空白”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能够通过营改增,以“混合”或者“兼营”的方式,减少重复交税的情况,适时征税也将会表现出合理的预见性,避免阻碍市场交易的尴尬,对于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来说,运行成本将能够得到适当控制,也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营改增背景下全周期成本筹划的方法研讨

为解决营改增背景下全周期成本筹划待解决的问题,在营改增背景下,尤其在营改增过渡期间,笔者建议按照以下方法做好全周期成本筹划工作:

(一)以合法合规为前提

全周期成本筹划的基本前提,是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营改增过程中,国家陆续出台了有关的政策法规,全周期成本筹划可籍此作为宏观参考依据,调整成本筹划结构,从而达到降低成本费用和避免成本风险的目的。然而,营改增背景下的全周期成本筹划工作模式,并非一成不变,而需要在“营改增”不同的时期,根据试点工作特点和政策条件,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成本筹划,提前做好成本安排和规划。与此同时,还需要考虑成本项目之间的费用平衡,确保整体成本筹划的合理化,笔者建议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根据税收负担的增收情况,分析成本负担的大小,以免出现整体成本负担加重的风险。从长远的视角分析,营改增对企事业单位的全周期成本筹划无疑是个利好消息,随着改革的继续拓展推进,企事业单位只要能够迎合改革趋势,并通过对成本筹划的自我完善,必然能够降低整体成本费用,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实惠。

(二)试点前的成本筹划

在“营改增”全面铺开之前,任何行业都必然经历过渡磨合期,因此全周期的成本筹划,在初期试点时,要提前做好解决相关改革矛盾的准备工作,以免出现增值税进销失衡,并抬升税收成本的情况。笔者建议,成本筹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采购业务进行适当调整,尽可能避免在“营改增”之前实施采购活动,如此来缓解“营改增”附带的不良影响。至于采购时间推迟的原因,是因为“营改增”政策规定:营改增后,经营活动期间如发生采购行为,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相关进项税。对此,我们应该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充分考虑采购合同中规定执行期限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合理推迟到“营改增”之后。

(三)试点时的成本筹划

全周期成本筹划与营改增挂钩,前者在后者的大环境中,涉及到内部财务的专业化管理。在实施全周期成本筹划时,可结合“营改增”的管理特点和需求,深入研究全周期成本筹划的专业分工方法,在不增加成本负担的前提下,进行成本管理工作的简化,以求提升成本管理的效率和规避成本管理的风险。关于全周期成本筹划的专业化分工,应结合现有的成本管理架构,拟定未来的战略计划,考虑成本筹划的方式,评估成本筹划相关的资金投入和风险规避,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进项税管理,秉着“应抵尽抵、充分抵扣”的基本原则,将增值税税负降至最低状态。

(四)试点后的成本筹划

在“营改增”之后,如用于简易筹划的方法,由于业务类型的不同,成本构成也必然存在差异,往往会出现增值税进销失衡的情况,甚至无法实现进项税的抵扣。为保持增值税进销的平衡,笔者认为有必要实施全周期成本的独立筹划,合理调整成本筹划思路,在不引起成本管理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成本负担的大小,平衡各方交易的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对全周期成本筹划的影响情况,测算和选择成本最低的调整方案,避免全周期成本筹划时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假若成本筹划有分配不平等的情况,我们可通过对营改增再分配产生的组合性影响,建立三角模型,提出成本筹划的组合。关于建模分析的方法,考虑在t-1期的特征矢量,然后确定在t期的目标成本结构,即可形成线性模型,并推演出目标成本结构的拟合值,作为成本筹划组合的依据。成本筹划累进度测算后,综合性研究成本结构,衡量成本的分配,并将衡量结果作为解释变量,检验成本分配的公平性与否。

(五)其他方法

税收限制了经济的成长率,营改增之后,成本筹划需结合年度的数据,研究营改增的短期动态效应,实证研究经济增长和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而掌握成本比重和经济增长的负相关关系,以及经济周期变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合理搭配成本筹划的比例,最后得出增强营改增潜力和降低成本负担的方法结论。笔者在税制结构指数引入的基础上,结合实证例子,分析了营改增和成本筹划的关系,认为全周期成本筹划离不开营改增影响下的资本积累,当市场对成本筹划提出调整需求后,就需要利用动态随机的一般均衡模型,对营改增和成本筹划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最终确定全周期成本筹划的目标,促进经济的中长期增长。根据模型数据显示,在某个时间段内的成本结构调整值率,该值越大时,表示调整速度越快,反之越慢,可为成本筹划的目标,提供相对可靠的依据。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背景下,税收结构发生大幅度调整,全周期成本筹划在营改增的大环境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二是“税负不公平”,三是“运行成本增加”。文章通过研究,分别从若干个层面提出了全周期成本筹划的方法,贯穿于营改增的整个过程,期间除了要求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必须兼顾营改增试点前、试点时和试点后筹划工作的关联性,以及保持筹划工作的独立性。这些方法在实际操作时,筹划环境的客观性和复杂性,也应该视为筹划工作应变的参照前提,同时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归纳和总结更多的成本筹划经验,作为本文研究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参考文献:

[1]任高飞,陈瑶瑶 .基于案例分析的“营改增”纳税筹划策略[J].知识经济,2015,(11):80-81

[2]乔红.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4,(22):230-231

[3]学峰,李淑萍.“营改增”扩围中应突破的困境[J].经济研究参考,2014,(6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