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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怡人,跃然纸上

2016-05-27张立华王珂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诗意

张立华 王珂

摘 要:日常化和诗意在诗歌中属于相互抵制的概念,如何从日常取材的诗歌中呈现出诗意是对一个诗人的考验,也是诗歌史上一个比较持久的话题。王立世在《夹缝里的阳光》这部诗集中,以主体的介入,在日常生活的反压抑中完成了诗意的创作,借助于日常事物的选取、口语化的语言和意象的表现手法展现了灵魂的自省和现代都市的怀乡情愫,以情感的思辨切入人性的深处,体现出一个时代的心态和精神。

关键词:王立世 《夹缝里的阳光》 城市诗 日常性 诗意

秋水澄澈而深邃,在暗礁和弯道的洗礼中平静地流淌,就像人到中年多了一种沉静的力量。王立世的诗歌从最普通的日常生活中取材,所写之人、之物、之感皆有真实的生命体验,给读者呈现出亲切、丰富的画面感。通过诗人的“在场”,去掉了蒙在诗歌上面多余的面纱,将自我的精神状态真实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以情感的思辨切入人性的深处。当然,诗人在日常生活中追求诗意的同时难免会产生累赘的情感体验,以及因为拘泥于琐碎的日常生活而导致诗美不足的问题。但是能够在平凡甚至平庸的城市生活中寻找到诗意,还能够在诗意中挖掘出深刻的哲理,让智性写作大于感性写作,损失一些诗美并不可惜。

一、主体的介入

主体的介入在中国诗歌史上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中国传统诗歌中,侧重于言志抒情,强调客体的存在,推崇“无我之境”为诗歌表现的最高境界。在现代诗歌史上,朦胧诗的出现,强调了一种主体性的价值,在诗歌中也多表现为一种隐藏的主体,将自我呈现在诗歌表现的时代语境中,而后朦胧诗又重新强调客体的表现,直到20世纪90年代,主体性又重新出现在诗歌视野中。而诗人王立世的《夹缝里的阳光》以表现主旨的差异划分为五个部分,无论是物象的选取倾向、感悟式的诗意表达、真切的爱情感受、浓浓的乡土情怀,还是友人的赠答之情,几乎所有的诗篇都可以看作是诗人的自我写照和灵魂的拷问,表现出浓郁的主体倾向性。所以,诗歌给诗人提供了一个从自我到真我的表现空间,也使得读者在诗句中体会到与自身非常贴切的情感体验。

诗人在《向于坚和韩东致敬》中写道:“狗日的,这世界乱七八糟/诗人却不在乎边缘,不在乎卑微/甚至不在乎嘲笑和打压/秉持自己骨子里的高贵/在生活的低处自由抒情”。表现了诗人坚定的写作立场,就是强调自由抒情,就像于坚所强调的“回到生活的在场”一样,主体性的人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在生活的低处自由抒情”可以说是诗人诗歌主体价值的一种追求理念和践行标准,也是这部诗集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取向和创作姿态。具体表现到诗歌中就是诗人以第一人称“我”进行直接的倾诉,使情感的流露更加自如。例如,“我后悔一生的是/不能从汗水里/晒出更多的盐”(《心迹》),“今夜,我一个人举起酒杯/无所顾忌,痛饮大好年华”(《今夜诗》),“我的心像秋千/怎么摇,也摆脱不了孤单……”(《命运》)等直接表现诗人主体倾向的诗句。另外就是借助于物语隐秘性地表现主体倾向,这相较于直接的情感流露增添了一种神秘的力量,例如,在《门》这首诗中,“你的柴门/对我虚掩一生/又比那些朱门/充满暖意和高贵”,通过“门”这一物象表现了一种人生的选择和主体的价值取向,“柴门”和“朱门”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在这里诗人以“柴门”表现了对平民生活的选择,而非高不可攀的“朱门”。针对生存境遇的问题,在《夹缝》这首诗中,诗人说“夹缝,夹缝/你是我今生唯一的安身之地”,夹缝在诗人看来是一种险恶的生存境遇,面对的是如箭的风和像子弹的雨,然而正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却是诗人的安身之地,言外之意更多的是无奈和苍凉。在物语中,诗人依然是一种隐性的“在场”,其主体的价值左右着客观物体的情感倾向。

主体性在诗歌中的自由嵌入必然带着诗人灵魂的自审和对人性的书写,“它能看到我的毛发/却看不到我的骨血/它能看到我的手脚/却看不到我的灵魂”(《影子》),影子本是与人最亲近之物,然而诗人将其看作是一种“非我”的存在,甚至处于敌对状态,时刻保持警觉和排斥,这样就不可能接近和了解“我的灵魂”。诗人不断强调一种自我性,而灵魂就是真我,一种难以被了解的本体。这种灵魂的拷问还包含一种流浪孤寂的漂浮情绪,主要体现在其怀乡的柔情中,有“我不怕孤独,因为我越孤独,故乡离我越近”(《故乡之一》)式的柔情,也有“而今,故乡变成我的孩子,我把故乡天天背在背上”(《故乡之二》)式的直率。除此之外,诗人还在诗歌中表现出一种人性的关怀和揭露,例如《忍让》《利用》《仇恨》《真与假》《拒绝》等从诗题中就可见到诗歌主旨的篇章,诗人以感悟式的体验将不惑之年的所思所想诉诸诗,带给读者自我思考的空间。

诗人将情感和思想的触角伸入到日常生活的情境中,以冷峻的眼光从夹缝的人生境遇中审视自己的灵魂。主体感受表现的过程中并不带给读者判断的负担,这是诗歌区别于说教禅理的重要方面,也是个人的主体性体验在诗歌中发挥的审美价值。

二、日常化的诗意表现

日常生活是诗人主体生命体验的主要载体。诗人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出发,选取日常性的生活画面和场景, 使得日常生态跃然纸上,增加了读者阅读的画面感,产生了直观朴素的力量。诗人在创作的过程中从取材、语言和表现手法等不同的层面展现出日常生活的诗意。日常化和诗意在诗歌中属于相互抵制的概念,如何从日常取材的诗歌中呈现出诗意是对一个诗人的考验,也是诗歌史上一个比较持久的话题。

王立世在日常生活的取材从其篇目设置就可以见得,例如从日常生活中选取人物,在其《爱情篇》中,诗人选取了“妻子”“情人”“玲儿”“L”等具体的生命中可见的人物,还包括以人称“你”“她”指代的人物,在爱情的物语里诗人将生命中真挚的感情付诸诗句,虽然都是生命里出现的人物,但是诗人却将其加以想象,就像“那个黄昏,因你轻柔的爱抚/小提琴、双簧管也按捺不住激动/从此,我不再是浮萍、柳絮和流浪的蒲公英”,通过这样的表述使得整首诗的诗意脱离了爱情通俗的层面。在《怀乡篇》,诗人写到祖父、外婆、妈妈、父亲、妻子、儿子以及童年的自己等熟识的人物,这些人物在诗人的笔下被赋予最真实的形象,例如在《外婆》中,诗人写道:“亲戚们都说外婆偏心眼/有一点好吃的,就锁在红皮木箱/等我上门时,才肯拿出来/放到我手心,看着我送到嘴里/一颗慈爱的心才落地”,在这首诗中,诗人展现了一个慈爱的外婆形象,通过一个简单的生活场景作为典型将外婆对诗人的疼爱表现得一览无余,在读到这样的诗句时极易引起共鸣,产生感动。

除了人物的选取来自日常生活,诗人在《咏物篇》中更是集中地表现了从日常事物中提取诗意的特殊力量,以物入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具有悠久的传统,小桥、流水、落叶、繁花无疑都是诗人们的钟爱,充满诗意。然而在现代诗歌中,物的选取一直都存在着一种刻意和雕琢,在选择上经过精挑细选,诗意也是一种艺术的营造。而王立世对物的选取大多来源于真实的生活,在他的笔下,无论是月、雨、秋、流水、雾、风等一系列自然现象,鱼、桃花、树、苹果、蚂蚱、毛毛虫、狗和马等一系列自然界的事物,还是门、锁、伞、小麦、墙、钥匙、眼镜、地下室、火柴、写字台、钉子等生活中常见之物,以及手、脚、脖子、领子、胡子等与身体相关的事物都在诗人的笔下变得“活”起来,诗人对物的把握和描写在其诗集中是具有明显的诗意特征的。例如,在《小麦如是说》中,诗人写到麦子在“成熟的季节,告别了土地/被剥去皮,磨成面/搀进水,反复揉搓/今生,我不再是我自己”,诗人将最普通的麦子与“自己的人生”进行糅合,从麦子中反衬出人生的哲理,将性质本不相同的日常事物进行关联。在《夹缝里的阳光》这首诗中,“夹缝兴奋了许久,那些灰暗的草木,开始欣欣向荣”,诗人赋予了“夹缝”人力量,同时又使用了悖论的效果,夹缝本来是一种狭窄的生存境地,然而诗人却说草木在这种境地里欣欣向荣,这也是对自我精神状态的一种暗示。

题材的选取来自于日常生活,也相对造成其诗在语言上的日常性,王立世的诗歌大多呈现出一种口语化的通俗特质,拉近了与读者距离的同时也造成诗美不足的现象,口语化的语言使得诗歌浅显易懂,就像在《感悟篇》中,诗人基本上都是以自白的方式进行人生感悟的倾诉,非常直白,例如《我累了》《我越活越不像我自己》《再次打量生活》等都是直接表现自我感受的诗篇。“在路上,我左看,右看,前看,后看/看到的却是形形色色的面具”(《在路上》),诗人把在路上的所见所思直接表现到诗歌中,但言外之意也值得玩味。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以简短的语言来表现人生哲思,例如,“左手加/右手减//左脚从朝阳出发/右脚迈向日暮”(《一生》),在诗人的笔下,一生是手和脚的不同选择,因为选择的不同所以会决定有怎样的一生,语言简短有力,富有哲理韵味。

题材和语言都是源于生活,那么诗意的表现就需要诗人不仅仅去简单地描述周围的世界,还需要一定的表现手段,概括来说诗人主要借助于意象、隐喻和通感的艺术技巧,将诗歌内容引向一个更广大的世界。就意象而言,庞德认为,“‘意象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表现的是一刹那时间中理智和情感的复合,正是这种复合,在一瞬间的表现,引起了那种突然得到解放的感受,那种摆脱时间限制、空间限制的感受,那种突然成长的感受。”王立世在诗歌中采取的意象也多源于生活,除了上述我们提到的物象的选取,还有就是在诗句中表现诗人情感寄托的事物,通过意与象的融合提升诗歌的审美空间,例如诗人经常使用的“月”这种意象,在《月》这首诗中,“小时候/让妈妈用拴风筝的线/给我拴月/妈妈漫不经心地说/长大了/自己会拴的/现在/拴风筝的线丢了/月/比我童年/还遥远”,诗人通过意象“月”在自己和妈妈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通过不同时间状态下月的远近来凸现在自己的成长中某些珍贵的东西越来越远这样的变化。在《寻月》中,诗人说:“多少个夜晚/我在城市的天空/寻找童年的那弯月亮”。诗人借助于城市和童年时候的月亮意象来表现此时独在异乡的处境和内心的哀伤。虽然是取材于生活,但是诗人正是借助于这样的艺术表现技巧使诗歌产生诗意,扩大了审美表现的空间。

三、诗歌的精神向度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诗人喜欢停留在日常生活中,回顾、眷恋、展望的多是日常生活场景,并且建构起自己的传统审美空间。王立世在这部诗集中,对日常生活的一些状态进行的反压抑处理,借用现代和传统的表现艺术,来表现日常生活中一个普通人的心理诉求,塑造出一个都市生活的漂泊者形象,对有相同生活经验的读者来说是一种灵魂的呼唤和精神的拷问。

王立世的诗歌创作可以概括为内在灵魂式的自省和都市里的怀乡情愫,其中灵魂的自省主要集中表现在其《感悟篇》中,诗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都通过诗歌的语言进行表述,例如诗人在《一起》这首诗中,通过描述在日常生活中与友人一起散步、饮酒、下棋、打牌等日常交往事宜,然后思索当你孤独、落入陷阱和走投无路时,自己独自面对的心境,这是对友谊和自我的拷问,通过最普通的日常生活揭露人性的弱点是诗人在这一部分最通用的手法。除了这种比较隐秘的表现之外,诗人也会直接地表达灵魂深处的体悟,例如在《灵魂怎能不疼痛》这首诗中,诗人直接拷问灵魂,通过尘世的皮囊与生命的衰退之间形成一种张力,撕裂与他相依的灵魂,这是诗人面对生命的一种发自内心的呐喊。

人类的现代化建设首先是从城市开始的,乡村的城市化进程是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中国长期是乡土中国,农业文明一直比商业文明和工业文明重要。城市诗在新诗史上有两次高峰期,20世纪30年代施蛰存办的《现代》杂志既是现代派的大本营,也是城市诗的集结地。80年代中后期梁志宏在太原主编的《城市文学》举办了多届“城市诗大展”,但是参展城市诗的城市味不浓郁,甚至脱不了乡土味。在80年代中国内地并没有出现台湾罗门那样的有巨大影响的城市诗人,直到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一些诗人被抛入城市生活,才开始写货真价实的城市诗。由于《城市文学》大力倡导城市诗,太原形成了城市诗传统,梁志宏是20世纪80年代城市诗的代表诗人,潞潞、赵少琳也写了很多优秀的城市诗,尤其是潞潞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写了几十首《无题》诗,精致优美,写出了城市人的“静观默想”,充满智性又情感丰富,受到了诗界的好评。王立世是21世纪的代表诗人,他的城市诗写作在今日整个中国诗坛都颇有特色,《夹缝里的阳光》是优秀的城市诗集。不管现代人,特别是生态主义者多么讨厌城市,城市仍然是人类生活的理想之地,因为城市集中了人类最重要的成就——都市文明。都市不但可以给人带来舒适方便的物质文明,还给人带来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可以让人“诗意地栖居”,让人有更多追求“精致”生活和“精致”艺术的都市意识,还可以给人带来平等、自由、博爱、包容、合作等城市精神,让人更重视精神生活,产生责任感及批判意识。因此可以说正是现代都市造就了现代诗歌,都市诗的现代性应该与都市的现代化进程相同步。尽管王立世用《夹缝里的阳光》作为诗集名,可以看成一个城市人在摩天大厦林立的物理生存环境中渴望阳光,所以他通过写诗在城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来获得“夹缝里的阳光”,但是他仍然热爱城市,热爱现代生活。目前中国内地城市诗人最重要的是要把城市文明视为现代文明的重要代表,要热爱而不是抵触城市文明,要克服小农意识。城市诗人要写出城市生活的百味人生,对城市文明既要有强烈的批判意识,更要享受城市文明带来的幸福快乐。今日城市诗人应该是“城市的情人”,而不是“城市的仇人”,需要的写作境界正是“零点时分”的“诗性的倾诉”,而不是“理想的批判”,更不是“血泪的控诉”。

作为诗人,王立世是没有当今诗人普遍具有的偏执,没有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病态人格”。他热爱城市,也怀念乡村,并不把两者对立。诗人作为一个从小在农村成长起来的个体独自到城市生活,这样的一种变化造成了诗人内心的一种落差,面对现代都市的城市文明,诗人不断地追忆自己的童年和故乡,从实质上说是对传统生命的追忆和对乡野情怀的坚持。在整个《怀乡篇》中,诗人都直接诉说自己的情感倾向,例如故乡“不只是一个热词/更不是一个虚幻之地/是我生命的源头/更是我灵魂的归宿……若干年后/我也要魂归故里”,诗人认为故乡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无论走到哪里故乡都是灵魂的归宿。在这首诗中除了对自我灵魂的一种拷问外,还表现出对下一代的担忧,“我只是担心/从小生活在城里的儿女/能否找到回家的路/在他们新版的词典里/有没有故乡的位置”,与其说是一种对故乡位置的担忧;不如说是对现代都市和传统乡野对立的担忧;看似诗人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日常生活,但是却由小见大,是对整个人类文化的现状展现出的担忧。这是诗人的情感和思想向纵深延伸的精神向度。

诗人在表现怀乡情绪的时候还会借用一定的物象,通过与乡下相关的物象来阐释自己的精神诉求。例如借助于“多余的镰刀”表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农具的心声,这其实是一种通感的手法,诗人将自己的情思寄托于“镰刀”之上,“大多数日子/被寂寞地挂在墙上”,这何尝不是诗人的真实写照呢。诗人还通过与故乡紧密相连的人物的书写来表现对故乡的思念,例如《祖父》这首诗中,诗人说“老家的坟头上/长出一棵大树/我把它认成了/离家多年的祖父//祖父,被黑暗/围困太久,又不甘/寂寞,就长成一棵大树/望亲人”。祖父可以说是故乡的一种象征,作为在故乡生活多年的人物,自身就带着浓郁的乡情,诗人想起祖父并且将其比作一棵大树具有很深的底蕴,从生活最基本的情感出发寻求所有记忆的慰藉,这是诗人在怀乡中展现出来的情感特质。诗歌作为时代精神的产物就应该体现一个时代的心态,那么一个时代的现代性则来源于最日常的生活,日常性应该逐渐成为诗歌创作的关注点,从日常中来展现诗人的精神向度,在日常生活中思考灵魂和人性,是诗人在日常性的诗歌中展现出来的时代精神。

四、结语

王立世的诗歌将日常生活的细节融入诗歌朴素的语言特质中,产生了呼唤读者生命体验的情感价值,通过一系列诗意的表现扩展了诗歌的审美空间和精神高度,然而正是因为日常生活细节的易于捕捉和不好把控的特点,其诗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于繁琐的日常生活压抑着人的本性的抒发,在对抗中容易产生说教的倾向,导致情感表现的负担和诗美不足,口语化的平淡也减少了诗歌语言的美感,诗人还需要更好地探索城市诗写作中的日常性和诗意之间的最佳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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