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性基金退出模式的国外经验及对我国军民结合投资基金的启示
2016-05-24毛明娟
摘要:以色列政府在YOZMA基金在完成引导社会资本的任务后,通过资本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既保证收益又实现滚动投资。英国国防部从奎奈蒂克公司退出,则体现了保护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原则。通过保留金股,规定金股权利,约束社会投资者,从而实现安全退出。我国在探索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保护国防工业的前提下,实现政府的退出。
关键词: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政府退出模式;国外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E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01
一、引言
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是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作用于军民结合领域的新型投资制度。早在2007年,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在政府支持下就开始发起筹备“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金”。党的十八大作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战略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建立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是深化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本文拟对国外政府引导性基金进行分析,总结政府从基金中退出的模式,并提出对我国政府从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退出的启示。目前我国尚未成立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但是本着未雨绸缪的态度,研究政府从军民融合产业基金中的退出模式,为未来的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是很有必要的。
二、国外经验
1.以色列政府从YOZMA基金中的退出模式-回购
YOZMA计划是1992年以色列为发展国内的风险投资产业而由政府推出的一项投资计划,主要解决的是创业企业融资渠道短缺等问题。它于1992年底开始实施,并于1993年创立首期完全由政府投入的、规模为1亿美元的基金。YOZMA基金以一亿美元为资金池,将其分为两个部分,占比分别为20%、80%。前一部分可以直接对高技术企业进行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后一部分与其他社会资本组成10只子基金,每只投资800万(政府对每只子基金的投资上限),总额为8000万。政府在子基金中的份额为40%,其余60%由民间资本出资。在基金投资方向上,YOZMA基金通过这种安排,体现政府的投资原则和政策导向。这相当于对政府资金加了杠杆,可以有效利用社会资本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政府资金作为市场失灵解决方案的补充,其目的不在于参与收益,而在于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不断周转,循环使用,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因此,政府资金如何退出,是政府引导性基金的重要问题。
YOZMA基金中,政府通过对子基金的股权安排来实行退出。政府对子基金所投入的40%份额做出推出承诺,即承诺在投资的五年之内,社会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个确定的期权价格(通常情况下,以成本价加成方式定价,收益水平为5%-7%)来回购政府份额。从实践中来看,YOZMA基金的子基金中,有8只行使了该权利。1998年开始,政府陆续采用拍卖的方式对基金进行私有化,从而实现退出。
2.英国国防部从奎奈蒂克公司退出的模式-金股制度
奎奈蒂克公司的前身为英国国防部评估与研究局。冷战结束后,由于政府预算减少与业务发展的矛盾,英国政府决定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造。2001年7月,评估与研究局被一分为二,少量业务留在国防部,由政府财政拨款支持,其余大部分业务剥离,成立奎奈蒂克公司。公司成立初始,由国防部全资控股。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公司价值初显,国防部陆续对其股份进行出售。2008年9月,英国国防部出让所持股份后,最终只保留1股,即“金股”。
奎奈蒂克公司“金股”权利包括:(1)英国政府拥有阻止其他机构对公司恶意接管的权利,对重大决策保留最后发言权;(2)英国政府拥有反对任何威胁国防与安全的公司交易或持股权利;(3)公司重要的相关工作开展前必须得到国防部具体并辅以文件证明的许可方能进行;(4)处于国家安全考虑,拥有监督董事会成员和董事会主席的权利;(5)监督公司生产类别使之满足英国国防军备产业链需要的权利。国防工业作为特殊的行业,其对核心技术以及国家安全有特殊的影响。“金股”享有特殊的权利,可以保证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安全。
三、国外模式对我国政府从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中退出的启示
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以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对军民融合重点领域的投资,解决其资金约束难题,从而实现我国军民融合产业的深度发展。从投资方向上来看,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的重点主要放在:军事专用型产品转为民用的科研项目、民营企业参与军工配套生产的支持项目、对军事装备有重大贡献的民企科研技术项目等。
政府投资设立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超额收益。主要是通过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进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政府的退出模式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回购的过程中,采取金股制度,保护战略性产业的安全。
如果国家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资金池归集资金,然后再投资于子基金。那么在退出方式上可以借鉴以色列的YOZMA基金。对子基金进行股权安排,政府承诺一定期限内,由投资者进行选择性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由政府与投资者进行商议。当然,由于军民融合产业的特殊性,政府要保证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安全,防止外国投资者在公开市场进行恶意收购。因此,在退出时,要保留“金股”。通过规定相应的金股权利,限定投资者范围,从而实现安全退出。
国家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模式,建立在其特定的运营模式和投资范围上。在实践过程中,要在保护国家战略性产业安全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来,我国将继续深化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相关的融资问题将会浮出水面,建立政府引导性基金将成为必由之路。继续探索军民结合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退出模式,对于增加政府资金效率,保证国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平,仇方迎,吴献东.军工政策的突破 借鉴欧美军工企业“特殊股”制度[J].中国航空报,2013.
[2]刘洁.军民结合拓新途[J].研究探讨,2009.
[3]萧端,熊婧.政府创业引导基金运作模式借鉴-以以色列YOZMA基金为例[J].南方经济,2014.
作者简介:毛明娟(1988-),女,山西运城人,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国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