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采砂管理 科学守护长江安澜
2016-05-24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
依法规范采砂管理 科学守护长江安澜
江苏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科学实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提出了崭新要求。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部署,促进沿江经济社会发展,江苏省建立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深化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联动,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规范工程性采砂项目管理,切实维护了长江江苏段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航道工程安全。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事关长江治理、开发和保护大局,事关沿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长江黄金水道效益的充分发挥。江苏在2014年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政府负总责、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工作格局,推动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逐步走上依法、科学、有序的轨道。
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
开展统一巡江行动
苏沪协作协议
现场发放采砂许可牌
整装待发
着力加强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省、市、县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在《新华日报》和各级政府网站公布。对非法采砂出现反弹情况的地方,江苏省水利厅发文通报情况,约谈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南京、镇江、南通、泰州等地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江砂禁采领导小组,协调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砂场整治、推进采砂户转产等工作。沿江县以上政府领导和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深入执法行动一线,指挥开展执法行动。
积极构建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苏皖、苏沪边界和市县交界采砂管理协作机制,重要事项及时沟通协调,重大行动联合组织开展。各地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享信息设备,联合执法管理。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在与江苏海事局、长航公安局协商一致基础上,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维护长江安全“汛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水利、海事、公安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行动、一起检查,深入合作、协同作战,取得了较好效果。
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采砂
出台加强执法巡查工作的专门通知,省水利厅每季度开展一次沿江全面巡查,并将巡查情况通报沿江各市、县(区)政府水利部门。直接承担长江采砂管理任务的市、县基本做到每天一巡,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水域加大巡查频次。坚持水陆两治,组织开展“护江2016”等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沿岸违规砂场。沿江设立多个集中停泊点,严格落实采砂船指定集中停泊制度和长江大型采砂船过境通行证制度。设定11月份为全省水利执法“推进月”,集中查处包括长江非法采砂在内的重点难点案件。按照省政府对整治沿江非法码头的部署,对沿岸违规砂场、砂石码头落实整改措施或依法予以取缔。严查2起违法吹填造地和非法圈围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恢复原状。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南京以下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涉及采砂的现场监管工作,及时制止超范围采砂等行为。
严格规范工程性采砂管理
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
开展集中打击行动
公开审理涉砂犯罪分子
执法检查
对采砂管道进行标记,确定采砂深度
2016年新许可实施了8项吹填造地采砂项目,总许可量约1590万m3,许可采砂船只74艘,均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促进了长江吹填采砂工程的顺利实施和疏浚砂石的综合利用。严格准入制度,对进入江苏长江水域的采砂船,一律实施通行凭证和申报登记制度。只有获得有效凭证,并在沿江各级水利部门登记备案的采砂船,才能进入江苏采砂工程的许可范围。严格施工前管理,对各建设单位上报申请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实行严格的审查、勘验。凡是未在江苏“入档”的船只、“三无”船只,一律拒之门外。严格施工中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行动,对施工船只“两证”(船籍证、采砂许可证)及采砂施工情况进行抽查,违反许可规定施工的,要求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暂停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砂船舶确需更换的,逐级报告申请,经批准后,重新申办许可证才能参与施工。严格施工后管理,施工结束后,滞留江苏水域的采砂船到指定停泊点接受监管;离开江苏境内的,办理通行证,在规定期限内驶离。实行严格的专项验收制度,对采砂船舶施工情况进行核查,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被吊销许可证的,按照有关法规,两年内不得申请采砂许可证。
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印发实施《江苏省水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现代化规划(2015—2020)》。制定出台《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2018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全省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到“十三五”末,初步实现全省水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并明确推进基地标准化提升、装备系列化配置、巡查信息化保障、队伍规范化管理、机制常态化建立五大任务。在硬件支撑上下功夫,加大水政监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长江镇江水域新建或改造3个执法基地,南京水域建成重点水域监控系统。出台《江苏省水行政执法基地形象建设VIS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执法基地外观形象、标志标识。制定江苏水行政执法专业资产配置标准,采购配置单元化便携执法装备,开发移动执法巡查系统。加强重点水域无人机监控,运用遥感卫星监测对比数据,查办多起沿江水事违法行为。在素质提升上下功夫,省水利厅、省总工会、省人社厅联合开展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培养打造全面过硬的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系统培训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新进水政监察员和长江禁采骨干队伍,夯实业务基础。组织水行政执法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课题研究,加强反面警示教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健全水行政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图文/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
整编/张瑜洪 设计/杨桦
采砂船集中停泊点
执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