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我国旅游扶贫发展分析与建议
2016-05-20孙速铭
孙速铭
摘 要: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出现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的经济新常态,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扶贫问题成为了近年来的热门话题,旅游扶贫更是被很多地方大力开发。本文研究了我国旅游扶贫的发展状况,结合我国国情及经济转型期的特殊情况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如何加强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旅游与贫困;旅游扶贫
减少和消除贫困是一项长期且困难的世界性难题。近年来,伴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业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及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方面上的作用日益凸显,而旅游与贫困的关系也成为了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研究性课题。受整体发展背景及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旅游业近年来才开始出现迅猛发展的势头,而旅游扶贫也逐渐被各地各级政府所采纳及发展。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会议上提出并阐释了中国经济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由过去三十多年的年增长率接近10%的“中国奇迹”,将调整为年增长率6%-7%的中高速增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1]经济增长放缓无疑会对中国及各行各业都造成很大影响,且现阶段中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重要阶段。2014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友人宣布:“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实现这个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2]在2020年实现小康社会是历史性的时刻,是标志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而在这最后阶段,在这特殊时期里,扶贫问题将是重中之重。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我国要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3]
一、旅游扶贫概念及实践
(一)旅游扶贫概念
旅游扶贫政策的提出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所谓旅游扶贫,即通过开发贫困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兴办旅游经济实体,使旅游业形成区域支柱产业,实现贫困地区居民和地方财政双脱贫致富的政策。而旅游扶贫的理论研究则是随着国家扶贫实践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些地方政府响应“扶贫”政策,整合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提出旅游扶贫的概念。
(二)旅游扶贫实践
就今天而言,我国旅游扶贫仍属于探索发展阶段。在实践旅游扶贫的理念过程中,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是:2000年8月,国家旅游局试办了全国第一个旅游扶贫实验区-六盘山旅游扶贫实验区,之后2002年1月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试办国家旅游扶贫实验区的工作设想和具体意见,在政府层面上拉开了旅游扶贫工作的序幕。[4]福建省宁德福鼎市赤溪村有“中国扶贫第一村”之称,20年前,仅有一条崎岖蜿蜒、凹凸不平的机耕路通往这个村庄;13年前,从太姥山通往赤溪村的“蒋太路”规划动工,将太姥山景区与赤溪村连成一线;如今,从霞浦杨家溪至赤溪村的公路全线贯通,两县市多个景点串联成线,赤溪村融入了宁德大旅游格局。从2004年开始开发旅游资源以来,赤溪村用10年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旅游扶贫之路。赤溪村也成为“全国旅游扶贫试点村”。截止2015年年底,在全国认定推介1065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1063家“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8887名“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5]
(三)新常态对旅游扶贫的影响
新常态的提出,是对我国经济增长转型的一种正视,同样也是对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模式的肯定以及未来方向的指导。在旅游扶贫的问题上,要切实贯彻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理念,做到提高旅游产业的质量,将其规范化,正规化,同时在发展过程中要放眼未来,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对资源的合理开发与运用。
二、旅游扶贫的问题
(一)对旅游扶贫认识匮乏问题
与大多数扶贫手段和形式相比较,旅游扶贫的意义及作用并没有被大众所了解。很多人对旅游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其表面层面,即“游山玩水”,并未将旅游和扶贫相联系,甚至觉得两者南辕北辙相去甚远。因而长期以来,旅游扶贫即便有政府带头,且有一定成效,但其社会影响仍不够深刻广泛。
(二)盲目效仿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响应旅游扶贫的政策,对一些已经建立的旅游扶贫的试验区经验开始盲目效仿,没有联系当地实际情况,缺乏创新,全盘的“拿来主义”,这是我国旅游业中存在的非常普遍的问题。在开放当地旅游资源时并没有经过周密的考虑,往往跟着感觉走或“赶时髦”,比如前几年的“造大佛热”,一些地方为了发展佛教旅游,修建一些体型巨大的佛像,之后便开始了各地争相效仿的事情,无论当地适合佛教旅游与否,都开始争相兴建大型佛像。再比如,一地开发溶洞,则临近地区也开始开发溶洞,一地开发人造景观,周围地区也开始争相效仿。不仅造成了地方上恶性竞争且一味地模仿他人,形成很多低品位产品,使游客产生厌恶感,并影响当地旅游业。[6]
(三)短视及乱开发问题
一些地方为了开发旅游产品,竭泽而渔。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思考,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没有因势利导,而是凭借着主观臆断或一些利益问题而进行强行开发,粗暴破坏。例如,一些贫困地区,原本有着丰富的原始森林或野生资源,但当地人并不把其本身当做一种珍贵资源,而是砍伐树木,铺设公路,修建各种低品位人造景观,对自然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这种开发方式不仅没有发挥其资源的潜在优势,又破坏了自然环境,不仅达不到旅游扶贫的效果,还会造成负面影响。
三、对旅游扶贫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
对大多数人来说,一看到“扶贫”二字,很自然联想到处在贫困下以下,生活在环境恶劣,生活生产资料极度匮乏的,几近于过着与世隔绝的人们,他们生活在深山老林中,交通不便,教育文化滞后。但事实并不仅仅局限于此。旅游扶贫所扶的“贫”是相对贫困,并不是那种绝对贫困。因为旅游扶贫是需要当地具有可开发的旅游资源,借此来进行开发吸引旅游者,而发展旅游业。而且在旅游扶贫的过程中,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也要扶其精神上的“贫”,中国有句古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使得当地居民可以放开视野,并与外界接轨,融入到文明世界中,并再被帮助,被扶贫的过程中学习,并自我发展。要大力宣传,让公众了解旅游扶贫的深刻意义。
(二)提高教育水平
在旅游扶贫的开发过程中,要从上到下的提高对旅游扶贫这一理念的教育水平。要讲目光放长远,勿要竭泽而渔,也不要盲目模仿。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在创新的过程中要走出适合自身,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道路,不要仅仅将眼光放在当下的既得利益上,要为子孙后代也成为受益者。
(三)完善法律法规
要逐渐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避免一些人打着旅游扶贫的幌子做一些不法之事。要加强在旅游资源开放项目的审批,要切合实际的考察是否符合当地现有条件,不要出现一些“随大流”的低品位的旅游开发产品。要在开发过程中注意对当地自然环境的保护问题,要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待旅游资源的开发问题。要完善其中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监管监控的力度,对“钻空子”的人要予以严厉制裁。(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 中国经济新常态.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年.
[2] 习近平:《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人民日报》2014年6月6日
[3] 国家旅游局局长:实施旅游扶贫助力全面小康,中国新闻网2015年11月06日,http://finance.chinanews.com/sh/2015/11-06/7610209.shtml
[4]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三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和意见[J].旅游调研,2002(1):33-37
[5] 旅游扶贫:用美丽打开致富门,搜狐旅游2015年12月25日,http://travel.sohu.com/20151225/n432581458.shtml
[6] 刘向明,杨智敏.对我国“旅游扶贫”的几点思考[J].经济地理,2002(3):24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