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起来,让音乐课堂更精彩
2016-05-20黄缨岚
黄缨岚
【关键词】音乐教学;游戏;模仿;想象;创作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16-0077-02
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我们音乐教师要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结合具体的音乐素材进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并积极引导学生对所听音乐做出语言的(描述音乐)、肢体的(用动作表现音乐)、歌唱的(音乐主题)、演奏的(为音乐配节奏)以及内心的(音乐体验)音乐反应,换句话说,音乐课堂,应让学生“动”起来。
1.游戏之“动”。
将音乐与游戏融为一体的“动”,最易为低年段学生接受,也是培养儿童乐感和美感的一条有效途径。
如:教学中,教师可开展听琴声“摘果子”、“蒙眼睛”找乐器、听音乐学做“小指挥家”“小舞蹈家”等游戏,这些都是激发儿童音乐兴趣和本能的“动”的教学形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游戏都应牢牢扎根于音乐的沃土里。因为只有在游戏中注重音乐性,游戏才能闹而不乱、多而不散。
2.模仿之“动”。
人在掌握技能以及艺术学习的最初阶段,都要借助模仿。自觉地仿效榜样,可以吸取别人的经验,并为创造性的发挥奠定基础。模仿是音乐学习的重要方式,是音乐创造的必经之路。模仿可利用人声和器乐进行。如:用人声模仿拍皮球的节奏:哒哒哒哒;模仿老牛低沉的音色:哞—哞—;模仿小猫叫的力度:喵—;火车出站的鸣声:呜———;用打击乐器模仿洒水车、救护车的声音等等。模仿让学生获得的情感体验,是任何形式都代替不了的。
3.想象之“动”。
在音乐教学中,如果学生只从“听”与“学”方面去感受和表现音乐是远远不够的,教师应该为学生创设想象的情境,让其从审美感知走向审美表现。如:苏少版《音乐》二上歌曲《云》,要求学生感受大自然的美,并能用明亮的、轻柔的声音表达歌曲情感,有教师是这样教学的:
(1)闭上眼睛——在想象中练声。教师拿出一面薄薄的纱巾,并向空中抛起,轻柔的纱巾马上引起了学生的注意,并引发其联觉,此时,教师让学生闭上双眼,边想象边用“呜”进行发声练习,想象自己变成一朵像纱一样的云,身体越来越轻,慢慢往天上飘去。
(2)欣赏不同的云的画面——在感受与理解中练声。月光下的云,用轻柔的“呜”声;阳光下的云,用明亮、流畅的“啦”声;带着小雨点的云,用短促有弹性的“哒”声。
可以想象,在这样的课堂里,学生通过想象和练习,在音乐审美感知基础上,表达出了内心的情感。音乐想象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一种从内心感受到形成形象的过程,它可以把不确定的转为可把握的,由朦胧的升华为清晰的,由表象的跃升为本质的。
此外,音乐具有的语义的不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抽象性特征,也为学生理解与表现音乐提供了想象、联想的空间。教师不能试图以自己的感受代替学生的体验,也不要阻止学生在音乐中寻求非音乐的信息。比如:交响童话《彼得与狼》虽然讲了一个故事,但普罗科菲耶夫写《彼得与狼》的主要目的是为孩子介绍西洋管弦乐器的分组,在聆听这首交响乐时,应该让学生跟随乐器音色想象、感受并表现音乐中的形象,而非通过一个故事告诉学生“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4.创作之“动”。
艺术家在进行创作时,并不会去思考他作品的思想是什么,而是思考他在创作什么,以及他在创作的时候感知的是什么。在音乐审美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和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包含“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编”以及“创作实践”等,以此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思维潜能。
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完整欣赏、分段聆听、对照图形谱聆听、用各种形式记忆旋律(节奏接龙、旋律填空、运用线条记录音乐)、用手势表达音乐感受(或拍手或踏脚,或随音乐画线条,或加入乐器)、用形体动作体验音乐等多种创作实践活动主动学习,并积极对所听音乐做出各种反应。如:学完一首歌曲,教师可以让学生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如:对歌曲的演唱形式进行变化处理,以便更好地表达歌曲的情感要求,用领唱与齐唱的形式可以表达出四上歌曲《我爱我的家乡》对家乡的赞美之情;用轮唱能增强四上歌曲《美丽的黄昏》的意境;用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能增强小组演绎的表现效果;用肢体语言、舞蹈的形式可以表达情感等等。只有在创作中,学生内心对音乐审美的认知地位才有所提高,教师也才能从中获知音乐审美教学之于学生的意义和审美教学目标的达成程度。
创作的区别不在于种类,而在于程度,在于学生的音乐实践积累,因此,我们要多给学生提供创作的机会,让学生体验“艺术家”创作时的乐趣和成功。
听来的忘得快,看到的记得住,动手做才能学得好。基于实践的音乐教学,不仅能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艺术感觉和气质,引导学生实现音乐学习方式的个性化,还能拓宽学生审美情趣的途径,让学生真正地获得“审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