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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企改革分析

2016-05-19闫慧贞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7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闫慧贞

摘要:在国有经济中国有企业占据了重要地位,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对我国国有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具有重要作用。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关键和核心是对产权制度的改革。我国经过了30多年的不断探索,国企产权制度的改革经历了一个不断向前推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然而,在这些成绩的背后仍然潜藏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国有企业及国有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应用产权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自1978年至今的不同阶段的产权改革历程特征进行分析。

关键词:产权理论;产权改革;国有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2

一、分析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指全部财产或大部分的财产都由国家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国有企业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原来由国家直接经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我国国企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名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有着与一般企业相同的性质,也有着不同于一般企业的性质。它的财产是全民共有的,经营的总目标则是使其经营成果由全民共享。其经营中要谋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并不断增值,同时国有企业通常是国家为了实施经济发展的战略,实现不同的战略性目标而设立的,它起着帮助财政部门协调国民经济各个方面运行体制的重要作用。

(一)改革开放前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国家经济水平低,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善。为了发展我国经济,政府通过直接建立国有企业的方式来推动特定产业的发展。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国家的生产部门,而非真正的企业。企业需要的生产要素由政府直接调拨,其没有采购所需生产要素的权利。企业经营管理由政府直接,利润费用由政府统一管理。因为企业没有独立的经营目标,无自负盈亏的权利,而是服从国家的战略布局,所以企业并不承担经济后果。国家是国家资产的唯一所有权主体,国有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都归属于国家,产权完全统一于国家。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基本上是处于缺失状态。

(二)1978-1984年改革

在1978年的7月,我国为了促进国企的进一步改革,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为这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明确了方向。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中共中央又指出制约我国国企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利过于集中,针对这样的情况,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确定为让企业拥有更多的主动权,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开始围绕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的自主经营的权利进行,通过推进利税的改革,来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

这一年,国家选取了部分企业为试点,允许这些进行改革的企业在完成每年的计划和目标后,可以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保留在国有企业中用于以后企业的经营发展,并且可以给职工发放少额奖金。在这之后又通过利改税这一措施,使我国打破了政企不分的情况,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摆脱了国家行政命令的控制,在经济生活逐渐中成为自主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微观经济个体。对于产权合理的初始界定会对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虽然国有企业的资产所有权仍归属于国家,但是企业拥有了资产的长期使用权,这使得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国家在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的时,停止了原有的将企业利润全部上缴的方式,改为企业向国家根据营业利润缴纳所得税方式。这次改革改变了原有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国有企业利润的关系,促进了向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方向发展。国家开始承认国有企业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使企业的自主程度和独立程度加强,企业成为了微观的利益主体,国有企业中的各个产权主体得到发展。国有企业也由此次改革,从以前的国家的生产单位向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企业进行了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不够健全和配套改革措施不够完善,同时利改税这一措施本身就存在着其自身的不足之处,导致这次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并且国有企业仍然没有转让权,产权依然集中在凌驾在企业之上的国家手中,产权制度基础并没有改革,市场机制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发挥,竞争依然很不充分,因而国企的经济效益依然很差。

(三)1985-1992年改革

1984年中央明确了国有大中型企业活力改革在我国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进行的改革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并强调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是按照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来逐步进行实施政企分开。1985年我国首次出现国企承包制,“私营经济”开始出现。

在这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措施的进一步推进,其基本路线是实行政企分开,通过使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来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产权改革的也更为充分,在保证国家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国企的经营权下放给国有企业自身,并开始不断的尝试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开始尝试经营承包责任制来运行企业,承包人不改变企业资产所有权的条件下,通过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这使得一些国有企业改变了长期以来经营状况由国家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直接进行管理的制度。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合同形式确立了国有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关系,明确了国家和企业的权利责任和利润的分配方式,国有企业可以由企业自己决定经营管理的方式和经营目标,并且企业可支配剩余利润,这树立了企业市场主体意识,使其向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真正企业不断发展。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出现使得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改革又有了进步,使得我国的国企活力比之前增强,国有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增加。但是这些改革都并未触碰到产权改革的核心,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还是不够明晰,经过了实践,人们认识到仅靠企业内部转换机制,不真正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是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四)1993-2003年改革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第十四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改变我国国有企业现有的制度安排,国企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和完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国企改革要服务于整个国有经济,要将国有资产进行重组,对国有企业进行进一步改革。

在这一阶段,我国对国有企业实行公司改造,真正意义上明确的实现了国有企业关于资产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了具有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特征的国有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点规定了我国国有企业不同产权所对应的不同的产权主体,使得产权主体拥有了各自要素的所有权,明确其权力责任和利益,使我国国企的产权结构进一步规范起来。国有企业的资产权属于国家,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权,国家作为出资者具有相应的受益权和参与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但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而企业要依法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负责并谋求不断增值。本次改革后企业开始拥有法律规定的明确的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权、自我发展权、以及其基础的法人财产权。在此阶段我国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上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

(五)2003-2013年改革

2003年4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首次成立了具有专门职能的管理196户中央近7万亿元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对我国国有资产的运用进行专项的管理。2005年10月,国企引入董事会制度。2003年10月,中共中央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文件中指出了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明确了产权改革使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这一阶段,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成立,解决了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使国企产权改革上升到体制层面。国资委的成立,对全国国有资产实行了重组,并且强调了国有企业的资产权属于国家,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将董事会制度引入国企,每一家企业都同国资委签立了责任书,使国家可以行使作为出资者具有相应的受益权和参与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但是并不参与国有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在企业成为独立经营的微观经济个体,实现了政资分开。是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向现代的企业产权改革完善的重要一步,通过进一步真正实现了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我国国企的产权制度改革有了质的飞跃。大力推行股份制,对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进行控股进行管理,国资委所管辖的国企可以上市募集资金,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通过这些措施实行产权多元化,国资委作为股份持有人,通过董事会来执行其权利,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这增强了企业和社会群众的创业创新的动力,构建了良好的信用基础规范了健全的市场秩序,明确了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方向。

(六)2013年至今的改革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新一轮的国企改革纲领性文件,完善过于资产管理体制,开始组织建立国有资本的运行经营公司,来控制国有资本,来支持有基础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14年国资“四项改革”试点启动,2015年9月,国家有颁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对我国国有企业未来进行的改革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在这次改革中提出了许多合理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企业发展的改革措施,并且强调了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的过程。

现阶段的改革,明确了企业在市场中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并且正式的赋予董事会控制国企运行关键的用人权,重点是把国有企业原有的产权制度改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进一步强调了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职责和权利范围边界,确保国有资产所有权能够有效的行使,有效的保障企业拥有真正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真正确立了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的微观市场主体的地位。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使监管和运营实现了各自的属性,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使国有企业经营的独立性更强,市场化程度更高,运营效率逐步提高。同时引入国有资本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使以前的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发生改变,国企股权多元化可以增强国企的经营效率,来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二、小结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经了30多年,由改革开放前的企业产权完全统一于国家的国有企业,到现在不断向现代企业制度下发展的国企,我国国企的产权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已经朝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发展。因为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关键作用,所以其产权制度的改革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我国国企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才能实现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多样化,才能使我国国企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完善我国正在转型期的经济体制,最终使我国经济运行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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